“非遗”大展上的广东大吴泥塑 王东晖 摄
论坛时间:2月10日至11日
论坛地点:北京中日青年交流中心21世纪饭店
论坛宗旨:生产性方式保护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向纵深推进的重要途径。此次论坛汇聚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传统技艺类项目保护单位和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代表以及有关学者,以传统技艺类项目生产性方式保护为对象,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传统技艺的传承与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论坛议题:
生产性方式保护的理论阐释与实践探索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从传统技艺的当代发展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
传承与发展:传统表演艺术的生产性方式保护
鄂伦春族桦皮工艺的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阅读提示:杨源曾多次深入鄂伦春族主要聚居地开展田野调查,观察记录鄂伦春族生存环境的改变和生活习俗的变迁带给其传统技艺的巨大影响。她认为,鄂伦春族传统桦皮工艺的传承与生产性方式保护,是需要依靠文化生态保护与自然生态保护同时并进的基础来实现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自然生态的改变,鄂伦春族逐渐远离古老的游猎生活,成为务农者,尤其是1996年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全面禁猎后,新的生产生活方式是鄂伦春族必须适应的,而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其文化则成为一段历史遗存。
对于民族文化生存环境已遭严重破坏的地区和民族,其面临的问题是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的建设问题。民族文化的生成环境由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组成,只注重自然生态,不注重文化生态,或只重视文化生态而忽视自然生态都不利于鄂伦春民族文化生态的保护,必须将二者结合起来。一个较好的个案是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新生鄂伦春民族乡,该地区重视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该乡鄂伦春族由早期半耕半猎的定居生活逐渐发展为现今的农、林、牧、副、养殖多种经济模式。为了保持鄂伦春族传统文化的延续,政策允许猎民按指标定期进山狩猎,并鼓励猎民用猎获的狍子皮制作狍皮衣物。显然,这种现代狩猎行为以及狍皮衣物、桦皮器的使用是以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为保证的,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民族自豪感,培育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
根据可持续发展观点和鄂伦春族实际情况来看,鄂伦春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持续发展可以走生态经济和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即依靠其独特的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以生产性保护方式发展其生态经济文化产业。在这种模式下,鄂伦春民族文化的保护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杨源,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09-2-13 【本文责编:思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