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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丙中《行在民主的路上》户晓辉《民主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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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丙中的题目《行在民主的路上》误引为《行走在民主的路上》,害得吕微兄也跟着我引错了,所以先予以改正!
谢谢吕版主把帖子挪到这里,便于大家跟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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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以为,这41名男人是真正在精神上成年的男人,是爱自由也懂自由的男人,是精神上站起来、敢要自由的男人!
自由和民主不是唾手可得的果实,而是需要巨大的勇气和远见卓识去争取的过程。中国人所谓“樱桃好吃树难栽,不下苦功花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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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古阿格说得对,在民主的问题上,“慢慢来是快的”。不过,我看高丙中教授的信写于  “2010年11月10日午夜1点23分”,迄今已近四年,所以算不上是“冒然”,只是我等“局外人”不知其详而已。窃以为,高教授的意见恰恰不是要搞什么“政变”,而是为了更好地让学会可持续发展。即便普选需要基础和准备,也不是洪水猛兽,大可不必畏之如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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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晓葵兄的跟帖

王晓葵   /   2014-07-25 06: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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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激进”与“政变”

英古阿格在跟帖中说,“冒然提出普选的激进方案,[会]给外界造成学会似乎沉疴难治而发生‘政变’的错觉”。我知道这种担心并无恶意,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错觉”,我得略陈己见。
        首先,正如高丙中在帖子里所说,“大词是民主小词是参与”。就我本人而言,是小题大做,是用中国民俗学会来说事,我的主要目标是中国社会的民主,而学会的民主只是从我身边做起而已,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学会是民间学术团体,本来也不是什么政治权力机构,所以在我看来,无论如何都与“政变”扯不上关系。
        其次,民主参与的建议没有任何“阴”谋,而是完全公开和摆在桌面上的讨论和建议而已,因此,无论从动机还是实际做法来看,都与“政变”无关。高丙中的建议,主要内容无非是推进“全体会员便利参与的制度设计”,这在我看来是有利于学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与其说是“激进”,不如说是和风细雨。
        再次,建立广泛的民主参与制度与对本届学会领导机构的评价无关。也就是说,制度是对事不对人的,广泛的民主参与制度也不涉及现任领导班子成就的大小问题。如果硬要说成就,那我不仅不否认现任领导班子的成绩和学术代表性,反而是对以朝大侠为代表的本届领导班子寄予厚望。否则,我还说个啥劲?我虽然没有参与,也知道本届班子在民主进程上已经较以往有很大进步,但他们的宽广胸怀和国际视野让我可以有更多、更大的期待,我相信他们能够做得更好。
        前几天,有位日本民俗学者说,他们之所以选东京大学的岩本通弥教授当日本民俗学会的代表理事,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有学术理想和使命感,二是学术上可以代表日本民俗学的水平和形象。我听后有点激动,因为这两点都是学术上的,它们不仅正合吾意,而且已经被日本民俗学界付诸实践,这也表明这种想法不只是我个人的书生之见。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
                在日本民俗学会史上,柳田担任了第一届日本民俗学会会长后,自第二届理事班子开始将会长制改为“代表理事”制   。因此,柳田国男是第一任也是唯一的一任“日本民俗学会会长”。
                日本民俗学会现行组织机构由代表理事1名、理事20名以内、评议员70名以内、监察2名构成,每届任期3年。其中,评议员由全国会员投票选出,轮流担任;理事会成员从评议员中选出。
        (何彬:《日本民俗学学术史及研究法略述》,另参见蔡文高:《日本民俗学百年要略》,周星主编《民俗学的历史、理论与方法》,第200页,第197页,第253—256页,商务印书馆,2006)
        中国民俗学会本来就是一个民间学术团体,自然应该以学术为重。萧放兄和西北狼在跟帖中都提到了“引领学会研究方向”、“使这个学会真正成为能带动民俗学这个学科发展的强大力量”,可见有不少人跟我一样,认为学会应该在学术上有更大的权重和作为。因此,我想,中国民俗学会能否从本次换届开始,像日本民俗学会那样,把学术的考量和民主参与的程序加以制度化、常规化和日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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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的魅力!赞一个!

吕微果然出手不凡,借助康德的划分一下子从理论上澄清了事情的本质:

        作为中国民俗学会会员,我们的谏言当然免不了理性的私人运用的性质,但我在这里更想突出,我们的讨论是作为学者对学术理性的公开运用。以此,我们才能站在民俗学会之外,甚至站在政府主管部门对社会团体的选举制度所做出的种种规定之外,独立地、自由地理性思考,不仅思考中国民俗学会的章程,而且可以讨论主管部门的规定本身,是否合理?在这方面,爱东对中国民俗学学科所承袭的传统习俗的描述与批评,为我们以学者的身份公开地使用学术理性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即:只要我们是以学者的身份、以学术的方式“在读者世界的全体公众面前”公开地运用自己的理性,那么,我们的讨论就与中国民俗学会12【应该是10——户晓辉】月份的年会无关,只要我们不混淆理性的公开运用和私人运用,那么我们关于中国民俗学会改革的讨论,就不会“给外界造成学会似乎沉疴难治而发生‘政变’的错觉”。

        以上,我是站在理性的公开使用的立场,讨论了中国民俗学会制度创新的必然性。下面,我再从理性的私人使用的角度,讨论中国民俗学会制度改革的可能性......与康德对理性的私人运用的解释不同,我们今天对理性的私人运用的理解,要超出康德,因为康德仅仅考虑了功能团体的社会组织,而没有考虑到具有自由性质的功能团体(学会也是组织学术的功能团体)的社会组织,因而在这样的团体内部,团体成员之间也可以公开地、“和风细雨”(户晓辉)地使用自己的理性,这样做,既不是“激进”,更不是“政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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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支持民主参与的主张?

感谢张举文兄为我们提供了美国民俗学会的他山之石:

              学术民主的概念与学术民主的实践到底有多大距离,这在今天看来不是一个不可知的问题。昔日的“百家争鸣”和眼下  的“他山之石”,特别是全球化的当下各个领域的“接轨”使我们有了充足的理由和条件去实践我们的追求……因此,一个概念与其相关实践的关系是否相符,便印证了我们是否言行一致。言行一致,便能达到目标。言行不一,目的手段不一,便是惑之源。

        数十年来,美国民俗学一直是中国民俗学者学习和交流的首选。但我们是只喜欢他们“纸上谈兵”的理论方法还是也准备学习他们“言行一致”的民主气度和做派?我们是认为学会与学术不是一回事从而另当别论,还是认为学会与学术不可分离因而也是学术的一种实践?有人认为中国国情特殊、情况复杂不适合民主,有人认为学会的事情不必太当真,也有人认为反正和我没多少关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总有n个理由让自己想得开、不关心、不较真和默不作声。我自己以往正是这样。
        但窃以为,我们多数人正是这样在所谓的中国现实面前得过且过、苟且偷安才消磨了自己的意志,才使现实的某些方面越来越糟。往小了说,许多人对学会和学科都失去了理想追求,只剩下对一地鸡毛的骨感现实采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鸵鸟政策,好像每个人都可以遁入自身特长和爱好的小天地而全然不顾民俗学在起源时肩负的理想和使命。可我这样的书呆子还在扪心自问:如果我们连广泛的民主参与都不敢公开提倡、不愿身体力行,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研究民俗学?我们怎样去为民众说话?我们还有什么颜面去面对学科的伟大先驱?
        其实,我这些年的研究已经越来越明确地证明,求民主、争自由是民俗学学科的内在目的和隐秘渴望,也是民俗学实践的先验立场。因此,我支持高丙中提出的民主参与主张,并非出于私人关系的亲疏远近(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每个人都有基于人情关系的社会活动,这可以理解,但我们不能一切都从人情出发,人情不能成为现代社会的行为准则),而是因为这种主张实在是民俗学的题中应有之义,而绝非因为高丙中个人兼做社会学和人类学才把与政治学有关的话题引入了民俗学。
        在这方面,我必须特别指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改变不了这样的事实,即高丙中对民俗学与民主社会关系问题的超前关注和深入思考,被中国民俗学界长期忽视和视而不见。20年前,高丙中在博士学位论文中说,萨姆纳“的有些思想是超前的,所以不能为当时人所接受”,“即使是在当代,这种观点也只有宽容的或具有新思想的民俗学家才能理解或接受”(《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第102页)。其实,他有关民俗学与民主社会关系的思想又何尝不是如此遭遇?正如吕微在新作《民俗学的哥白尼革命——高丙中的民俗学实践“表述”的个案研究》中所说:“此时[2000年——户晓辉注]的高丙中已经把中国民俗学界远远甩在了身后,独自一人闯入了主流学术的公共空间,代表民俗学界发出了民俗学的声音,而在他身后的整个民俗学界,此时都还处于困惑之中,根本谈不上给予高丙中以任何学科上的理论和实践支持(这真是让我们感到惭愧)”。吕微已经用《民俗学的笛卡尔沉思》和《民俗学的哥白尼革命》两篇长文论证了高丙中这些年的理论前瞻性。各位看官如若还不信,再请看11年前高丙中在一篇小文章中说的几段见解非凡的话:

              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除了要靠坚持尊重个体自主性这一基本原则之外,还需要有citizen自觉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如果缺乏后者, 如果全社会充斥的仅仅是无数只知自我享乐的孤立的、冷漠的、无动于衷的个体,那就会出现社会天平的失衡……换言之,人们已经感受到,一个健康的civil society,不仅是一个凸显citizen价值与权利的民主社会, 而且还应是一个倡导citizen参与意识、责任意识的社会。可以说, 鼓励citizen焕发更多的责任意识、参与热情,已经构成了当代citizen时代精神变迁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目前人们提出和研讨“civil society”这一概念最重要的目的。

            如果说过去人们只知道civil society 的要义就在于为citizen权益提供一种最基本的平衡与保障机制,从而使自由、人权与民主获得一种稳定的存在的话,那么今天人们则已经意识到:一个内涵完整的civil society的任务除了继续体现在捍卫民主与自决权这一核心价值之外,还应进一步体现在借助于社会机制来激发citizen更多的投入、更多的参与、更多的共同行为,从而使自主与共同意识、富裕与团结、个体性与责任感融合在一起。
          (高丙中:《“citizen身份”的理论取向和现实意义》,《学习时报》2003年9月1日)

          这些话仿佛就是针对当今现实的发言和预言。当我还在反思现代性与民间文学的关系时,高丙中早就开始考虑民俗学与citizen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的问题了。对照上述预言和今天的现实,我想问:中国民俗学者有多少进步?有多少新的理解和行动?如果我们还有些许自知之明和一点点上进心,那么我想问的是:中国民俗学者还想落后多久?还想惭愧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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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丙中提出的制度设计具体而实在,便于讨论和操作。他的如下观点也是实事求是的:

既然民主的组织生活是一个不断改进的过程,并没有哪个组织是民主的或哪个组织是不民主的问题。对于各个民间组织,其实都没有不民主的问题,只有如何不断改进民主的问题。

个人说了不算,大家说了才算;少数人说了不算,多数人说了才算。

问题是:“大家”和“多数人”都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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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韩的参与和鼓励!我虽然不乏热情,但算不上“理论的巨人”,不过是行动上的矮人,俗话云: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窃以为,“特别策划”不是“高人专区”,而是一个自由言论的学术论坛,不是要大家都去吃大鸭梨,而是请诸位喝健力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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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中国民俗学者都去哪儿了?

前几年网上流行一种说法叫“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可是,说起民主参与的话题,中国的民俗学者都去哪儿了呢?他们的不围观、不关注以及一致冷漠可能有各种各样无需猜测的理由。在他们看来,这些理由更重要,足以让他们在沉默中心安理得甚至怡然自得。
        但我这里想问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作为民俗学学者,我为什么才出来?前些年我去哪儿了?当然我可以回答说,自己也没闲着,而是在做学问。虽然这种学问也关涉民主和自由,但似乎更多地是一些理论思考。只有当身边的环境日益恶化以至于难以让我放下一张平静的书桌时,民主和自由才同时变成了迫切的现实问题,我也由此变成了一个“愤中”。我当然知道,牢骚于事无补、于己有害,但仔细想来,我凭什么发牢骚?我为社会做了什么?如果我什么都没做,凭什么发牢骚?面对朝令夕改而且“治”我没商量的工作环境,我除了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又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如果没说什么、做什么,难道不是我活该逆来顺受和忍气吞声吗?至少这种局面有一部分是我自己的不说话、不作为造成的,这能都怪别人吗?如果我不说话、不作为而仅靠私下发牢骚,不仅无济于事,而且严格说来连生闷气的资格都没有。
        我经常感叹中国人总是把观点与人事搅在一起,把观点的赞同与否等同于人事的站队,也就是网上说的用屁股决定脑袋,因此难以展开正常的学术批评。这里只说我自己。即便我在理论上已经把二者分清楚了,但做起来仍然经常担心会得罪人。这说明我分得仍然不够开。我曾与友人说过,即便民主参与的主张是素不相识的张三李四提出来的,我也照样会支持,因为我支持的是正确的主张本身,这和谁提出来的没关系。如果有人愿意把凡事都理解为中国特色的阴谋论和拉帮结派,把人事和位子看得高于一切,那也只好悉听尊便。
        民主虽然早就成了大家的口头禅,至少从德先生开始算起,我们已经喊了差不多一百年。但究竟什么是民主,我们往往不一定了解。因为不了解,所以才觉得无所谓或无足轻重、可有可无。当然,也有揣着明白装糊涂的,那就是“真善忍”,有人曾赞美中国人最能对自己“狠”,因为“忍”字不就是心上一把刀吗?至少像我这样的中国人就是惰性十足。我们大多信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沉默是金”之类明哲保身的人生“哲学”,我们习惯于等待和依赖而不是自己去努力争取。民主的制度化方式之一就是法治,可在中国传统中长大的我们却喜欢息讼和无讼,因为打官司既劳民伤财又伤邻里情面还费时耗力,那我们就在隐忍和委曲求全中一代代苟活呗。如果我们自愿如此生活,并且认为这样的生活理所当然、从来就应该如此因而可以安之若素甚至乐此不彼,别人又奈之何?但我还是想问:我们“从来如此,便对吗?”有些习惯做法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狂人日记》)
        既然民主的确有些麻烦和费事而且有代价或者会得罪人,为什么我们还要民主呢?如果我说因为民主可以让我们活出个人样,那可能会被许多人的唾沫星子淹死——你凭什么说没有民主就没有人样?我只能说没有民主就没有自由和尊严,没有自由和尊严就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如果只有吃喝拉撒睡而没有自由发声的权利和尊严,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那能叫真正的人?
        正如吕微贴出的《素质论、国民性理论与对民主的误解》(作者:羽戈)一文已经指出,有不少人根据社会乱象认为中国根本不适合民主。其实,正如有人以中国的村民自治存在不少贿选来说明中国不适合民主一样,也有人可以用柴静2007年的访谈节目《麻柳的民主》来表明,连中国最基层的老百姓在压根儿不懂西方民主的情况下照样有基本的民主诉求和理性协商能力。但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这二者都是以偏概全,而在于:民主的理念根本不是来自对现实的经验总结和归纳,而是源于自由意志的超现实设定。
        美国著名教士和思想家哈里·爱默生·福斯迪克已经说得很清楚:民主的基础是确信普通人具有不普通的能力。换言之,民主是当你还不一定完全具备理性能力的时候就假设你有这种能力。也就是说,民主实践先验地设定每个人都具有理性判断、思考和行动的意志能力,就是给每个人提供这样的机会,也就是让每个人都有理性判断、思考和行动的权利和责任。如果哪个人还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这种能力,那么,他或她就有义务学会这种能力,或者有责任使自己发挥这种能力,包括有理有据、和平理性地公开表达意见的能力,让自己的理性意志能力不受蒙蔽和欺骗而做出独立的选择和理性的判断。因此,我说民主实践最终会让每个人受益。
        进而言之,民主的关键还不在能力而在于有没有公开表达理性言说的民主意识和民主意志。也就是说,重要的是有没有求民主、参与民主的耐心、决心和信心。这正是龙应台所谓“在追求自由和尊严的这条路上,其实那个不断要求更新、不断自我改造的过程本身,就是目的”。民主实践的关键是敢于公开表达自己的理性言说。没有民主参与的态度、意识和意志,我们就难以上路。在这方面,龙应台的如下说法的确有醍醐灌顶之效:

        (1)你怎么能够不生气呢?你怎么还有良心躲在角落里做“沉默的大多数”?你以为你是好人,但是就因为你不生气,你退让,你忍耐,所以摊贩把你的家搞得像个大破烂杂院。所以台北的交通一团乌烟瘴气,所以淡水河是条烂肠子;就是因为你不说话、不骂人、不表示意见。所以你疼爱的娃娃每天吃着,喝着,呼吸着化学毒品……
        (2)不要以为你是大学教授,所以作研究比较重要;不要以为你是杀猪的,所以没有人会听你的话,也不要以为你是个大学生,不够资格管社会的事。你今天不生气,不站出来的话,明天――还有我、还有你我的下一代,就要成为沉默的牺牲者、受害人!
        (3)回想台湾自八〇年代走过的路,我觉得不是民主错了,而是知识分子,包括我自己,对于民主的认知理解太浪漫太简单,有一种期待错置。我们都把民主当成一个现成的果实,以为摘下来就能尝到甜美,没想到是酸的。我们应该在更早的时候,就认识到民主是一个过程,一个不断摔跤再站起来的过程。
        (4)政治里有许多是属于沟通、平衡的艺术,是不得不去做的。你必须完成那些协调、算计,才能争取到一点做事的空间。不是每一个知识分子都能成仕,因为要穿过满地荆棘,在地雷阵中跳芭蕾舞,不是人人都有这样的耐心和甘心吧。
        (5)我们过去都把民主这个东西简化了,认为只要把一个威权政府拔掉,民主的果实就能摘到手上,但其实民主是个不断发展、需要持续演习的过程……民主其实就在于实践,实践在于细节,细节使你无所遁逃。我们需要走过这个艰难过程。

        虽然远非每个人都能完全做到(至少我自己有时就耐心不足),但无论我们做到什么程度,事情的“原理”就在于:沉默就是同谋,尽管沉默也是每个人的权利。至少我就经常为自己的沉默和平庸之恶而感到惴惴不安。一个冷漠的社会源自每一个冷漠的人。正如二战前德国的宗教领袖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eller,1892—1984)牧师的一首短诗所写:
Als die Nazis die Kommunisten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Kommunist.
Als sie die Sozialdemokraten einsperr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Sozialdemokrat.
Als sie die Gewerkschafter holten,
habe ich nicht protestiert;
ich war ja kein Gewerkschafter.
Als sie die Juden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Jude.
Als sie mich holten,
gab es keinen mehr, der protestieren konnte.

当纳粹带走共产主义者时,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当他们关押社会民主党员时,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社会民主党员;
当他们带走工会会员时,我没有抗议
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
当他们带走犹太人时,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当他们把我带走时,再也没人能够为我抗议。

        尼莫拉曾为战后德国社会道德重建立下了不朽功勋。当年,他因反对纳粹的犹太政策以及对德国教会的控制,被希特勒下令送进集中营,最后在各方正义力量的协助下逃过了纳粹的迫害。尽管如此,尼莫拉在晚年仍然用这首短诗表达对自己道德污点的忏悔。这首短诗有不同的英译文,其中一种译文被铭刻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上。
        尼莫拉的话也许正应了鲁迅所谓“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记念刘和珍君》)。但与《狂人日记》中的话更有异曲同工之处:
        
        不能想了。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务,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饭菜里,暗暗给我们吃。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写于2014年教师节
                                                                                                                             9月20日改定

[ 本帖最后由 户晓辉 于 2014-9-21 2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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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英时在台参加座谈:民主修养低,就容易出现操纵选票

9月20日,唐奖大师座谈会在台湾中央研究院人文馆举行,汉学奖得主余英时发表“人文修养”的演讲,凤凰网大学问记录整理,独家发表,与广大网友分享。以下为余英时演讲内容:

各位朋友,我很高兴在这里谈话,上次在这里是六年前的事情,因为身体的关系,一直没到台湾来,现在重游故地,是很高兴的事情。

谈话的目的就是引起大家的兴趣,我谈人文修养是很有意思的,这是大家谈,它的范围很广,今天是大家一起来讨论看法,在民主社会,看法越多越好,没有一个人的看法可以绝对正确。

我觉得人文修养在现代社会里面非常重要,前几天我在《纽约时报》的社论的对面,在专栏那里,有个记者就讲美国需要人文修养,重要的是我们要听听哲学家的话,他们是对这个世界有关怀的,当代社会基本被科学和技术统治,人文的关怀很少了。他认为三个人我们都应该读他们的书,一个是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个是英国的艾萨布尔林,他的言论有助于我们对世界新的认识,还有一个教授是研究环境方面的。

在美国社会人文教育通过通识和人文教育得以实施,这对我们而言,更需要修养。

修养在中国一向是重要的,从汉朝开始,怎么教育太子成为一个专制的君主,从小就要进行人文教育,让他长大后怎么统治这个帝国,专制皇帝不是大权掌握,想干啥就干啥,而是要平衡这个社会,这是非常重要的修养,但是我们现在不能接受了,这是因为进入民主社会,我们改变了少数的统治,已经不适用了,我们现在无论是活动家还是平民都要新的修养。

在《美国的民主》中写到,一个皇帝的修养没有民主领袖的修养要求多,如果他旨在抓住权力,则可能走向操纵选票,我们现在就有这样的情况,比如埃及,从传统社会转到民主社会,这过程却出现了伊斯兰教的极端主义,甚至出现了军人的统治,光强调一人一票还不足以实现真正的民主,这里有个修养的问题。

在明朝的黄宗羲写的《明夷待访录》中,他要办理一个学校机构,不仅是服务皇帝,而且面向所有平民,要有诗书学习,要有宽大的视野和文化,不仅是面向官僚,他已经有让老百姓参政的意识,大家都可以在这个学校里说话。

我们不教授皇帝说是就是是,说非就是非,皇帝的是非也必须拿到学校里,让大家发表意见,好好讨论。虽然中国没有民主文化,但是黄宗羲这里已经有着这种萌芽意识。

民主社会首先有言论、集会、思想和表达的自由,这些自由就是公民的抗争,公民对政府有不同意的地方,要出来抗争,怎么抗争是可以讨论的事情。

没有修养,采用暴力,就是违背民主的初衷的。这种表达权利的方式,需要有修养的,这就是人文修养的重要性。

五四时代,我们提出了民主和科学,这两个东西都是从西方来的,当代在中国甚至世界,这是西方传播的最重要的价值,这不是我的武断说话。十几年前英国皮特瓦特生的《二十世纪思想史》,访问了各国的思想界代表,包括五四时期的那些思想,共同的就是肯定民主和科学。一个共同观点是民主社会是开放的社会,需要修正就要修正,科学也是这样的,否则就没有进步了。

科学和民主之间有一种互相关系,有科学态度的人也会是很有民主修养的人。不过今天我要改变一下看法,今天科技已经不需要提倡,因为人人都有科技意识。

今天我想借这个机会,强调一下民主的修养。

民主社会的人文字彬彬,大家有礼貌,但是非还是需要辨别的。我们选什么书也可讨论,像芝加哥大学的十大经典。我们有了这些准备,我们走向民主的时候,我们就不会卷入暴力。前段时间太阳花运动,我很感动,学生进入立法院,在离开的时候,打扫的干干净净,这是很了不起的。

传统中国,改朝换代都是通过武力后盾,所谓的禅让也是这样的,以前不是看谁更代表正义,而是看谁更有武力,现在台湾的民主化打破了这种朝代循环的现象。

中国文化里面有很多因素,虽然不是现代人权和民主的概念,但是至少有这样的概念,把西方概念翻译过来最早的时王韬,他在美国看到三权分立等,就觉得非常先进,受过传统影响的严复等人也开始关心转型问题,他们当时都是儒家领袖,无论是章太炎还是康有为,他们也是欣赏周朝时君民共治的精神。

他们在接触到西方的东西,是我们没有的,正是我们需要的。我们主张国粹,但观念要扩大,我们要接受外国来的东西,比如佛教。特别是禅宗是中国的国粹,是当之无愧的。怎么面对中国和西方的接触,我们可以好好讨论。

我们要取得民主的修养。政权的取得不光是量的问题,不仅是多少选票,也是质的问题,如果选票被操纵,没有人文修养,往往只是根据朋友的关系来拉票,不考虑怎么改进社会,这样的民主同样不理想。

我们进行民主修养,选票就不会容易被操纵,我们不能满足于现状投票、多党和竞选,甚至有为所欲为的自由了,这都是非常危险的问题。

我不是要鼓动大家,而是说有不满,可以进行抗争,但需要和平方式,实在不行还可以通过选举投票给反对派的人,这是我强调人文修养的主要原因。我希望大家可以多多发表自己的意见,让我得到教益,谢谢。
附录:余英时对现场提问的回应

余英时:1、刚才我提到和平的抗议,是针对民主社会而言的,对北韩这样的体制,还有苏联这样的国家,他自己就崩溃了,解体了。暴力的运用只会在暴力统治之下有效。还有个历史教训,在司马迁史记中也有提到,专制社会中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就会用暴力压制,出现以暴制暴。我希望民主社会最好别用这样方式,我们不能因为对社会有一点不满,就要完全推翻。既要推翻传统文化,也要推翻西方文化,那就没有文化了。

2、关于读书,我觉得要多读,胡适之说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在大胆假设之前还要大量读书,否则怎么假设,大量读书也可能就求证出来了。怎么读,要有兴趣,没有兴趣的书就赶紧丢掉别看了。

在自己感兴趣的书里,越看越有趣,就会越来越深入,这样就能自然而然发现原创的东西。张学成就说,跟和我有关的东西,我丝毫不放过,与我无关的,即使泰山我也不看。

康德讲真善美是最高的价值,我的建议是个人喜欢哪条路,就在这路里摸索出来很好看的书。
3、关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就是要避免残忍,慢慢像孟子说的对任何人保持尊敬。儒家反对:“杀一不辜,行一不义”。美国对残忍的事情是看不惯,这与他们的宗教信仰和民主修养有关。

有人落水,美国人会毫不犹豫跳下去,中国人则要看看怎么办。这不绝对,但总体上看是如此,中国是礼仪之邦,但现在堕落了很多。在非民主社会,人们无法参与公共事务,就会少一些爱别人的机会。

4、人文修养是所有人都需要的吗?余英时:人文修养是普遍大家都有的,但完全平等没有分别也不是事实。社会一定会有有的人受教育高有的低。过去士大夫也是一个社会阶层,但这种阶层是要开放的,就是人人都有机会的。

(凤凰网大学问整理)

(凤凰网:孙莹 王德民)


参见网址:http://news.ifeng.com/a/20140920/42037648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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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9#

老大依据康德而划分的“理性的公开运用与私人运用”,一下子就把我的问题进一步澄清了。只有澄清了才能更好地使用并且知道如何使用。
      国人的不区分和眉毛胡子一把抓,在生活里和学术上,可谓多有体现且每每浑然不知,甚至知道了反而以为这恰恰是中国传统思维的优点呢。当然,许多国人因为不区分也就只知道理性的私人运用,根本不知道理性还可以公开运用,正如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所以,他们眼里只有理性的私人运用。在很大程度上说,正因为我们不知道甚至缺乏理性的公开运用(同时也是独立的和自由的运用),中国的社会和学术才沦落至此。前天有学生问我,什么是自由?我现在可以简要地回答:理性的公开运用就是自由!只有理性的私人运用而不懂理性的公开运用,就没有自由。

[ 本帖最后由 户晓辉 于 2014-9-21 12: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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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

刘媛媛   

        我是一名法学院的学生,我的每一门课的教授都曾经在他的课堂上讲过这么一句话,他们常常“说法律是这么规定的,但是现实生活中”现实生活是一种很神奇的生活,在现实生活中那些尊重规则的老实人往往一辈子都默默无闻,反倒是那些弄虚作假的人到最后会名利双收,于是乎像我这样的年轻人就经常有那些看着很有经验的前辈过来拍拍你的肩膀跟你说“年轻人你还不懂。”我想问的是我们年轻人你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总有一天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九零后,甚至国家主席都会是九零后,当全社会都被九零后占领的时候,我想问你们九零后们,大家想把这个社会变成什么样。 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他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读书的时候每天都被父母耳提面命说你干啥你都不要给我耽误学习;毕业的时候到处投简历,凄凄惶惶的等一家企业收留自己;逢年过节被逼婚,结婚买了房子要花自己年轻的时候的最好的二十年来偿还贷款,让每一个年轻人都忙着生存,而没有梦想,没有时间关心政治,没有时间关心环境,没有时间关心国家的命运,还哪有什么精力去为这社会做什么,但是后来我发现还是有一件事情你跟我都可以做到,这件事情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在我们老去的路上,一定一定不要变坏,不要变成你年轻的时候最痛恨、最厌恶的那种成年人。如果将来你去路边摆摊,你就不要卖地沟油小吃,你不要缺斤短两;你将来开了工厂当了老板,你不要偷工减料,生产一些次品。每一个普通人他在自己普通的岗位上做一个好人是有非常非常严重的意义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生下来都注定会改变世界。 我是一个学法律的,如果我将来是一个公正严明的法官,那么这个社会就因为多了一个好法官而变好了一点点,我希望大家都记住即使给了你十万个理由让你去作恶,你都要保持自己的操守跟底线,仅仅就因为一个理由,这个理由就是你不是一个禽兽,你是一个人。我更希望我们所有的九零后们,你们都能成为那种难能可贵的年轻人,一辈子都嫉恶如仇,绝不随波逐流,你绝不摧眉折腰,你绝不摧眉折腰,你绝不放弃自己的原则,你绝不绝不绝不失望于人性。所以我亲爱的九零后们,如果将来再是有那些人跟你说“年轻人你不要看不惯,你要适应这个社会。”这时候你就应该像一个真正的勇士一样直面他,你告诉他“我跟你不一样,我不是来适应社会的,我是来改变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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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萨克斯:否决曼德拉让南非成为法治典范

编者按:9月20日,唐奖法治奖得主、南非宪法法院前大法官奥比·萨克斯(Albie Sachs)在台湾中兴大学参加座谈会,凤凰网大学问独家发表演讲内容,与广大网友分享。为了便于阅读,演讲内容结构有所调整。

主持人:台湾中研院法律所林子仪所长

我们非常高兴能够在美丽的中兴大学举行这场论坛。除了Sachs大法官以外,还有苏永钦大法官,他目前担任司法院副院长;陈长文博士,全台湾最大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Christian Starck,德国哥廷根大学教授;国立中兴大学法政学院高玉泉院长等。将在大法官演讲之后进行精彩的对谈。

以下是奥比·萨克斯的演讲内容:

我的法治观念经过了漫长的历程

昨天在台北,我身为南非宪法法院的前大法官,却没有带给现场的观众正义。

我自己在学法律时,其实感到人格分裂,我们在教室里头会学到很多华丽的词藻与用语,但夜晚我参加贫民窟里举行的读书会,对贫民窟的人来说,法律就是警察或警车,对他们于以惩罚与判刑。南非的法律给予他们非常多的限制,没办法让他们好好行走与生活。

我当了律师之后,才发现法律是用来保障百分之十五的白人,虽然我们有法律,但这并不是真正的法治。后来我被监禁,当时完全任由主管当局胡作非为,没有任何理由,只要随便用一个借口就可以把人判刑与监禁。

南非既有的法律等于是为白人写的,因为依据这些法律,只有白人能够有特权,不论是昂贵的餐厅或是美丽的海滩,使用者皆为白人。从我们出生到死亡的阶段,很多特权都是白人才能拥有的。我们应该活在一个有法律及法治的国度,事实上却不是如此。后来我在英国流亡,英国是一个有法治的国度,我以为我可以学习到更多不同的思想,但却更加的迷惘。

十九世纪第一位奠定法治的AV Dicey说:“法律是由一群人制定出来的,并非所有人共同的决策”,他认为假使一个受到不平等待遇的妇女在英国有投票权,那么她会动摇英国的法治制度,间接影响英国在世界的地位。身为我原本敬重的大师,若有这样的想法,也不禁让人怀疑这他往后的主张是否仍是我原本坚信的法治。

法律难道只是保护有钱有势的人吗?

我当初在南非处理过一个案例,有一个家庭本来被归类为白人,但后来被鉴定他们是有色人种,他们被迫搬离居所、离开学校、放弃一切权利、改变生活方式,从此改变一家人的一生。南非这套制度是继承英国的法律制度,我很怀疑,难道有钱有势、有名利有地位,才能成为法律所要保障的人吗?

我在莫桑比克的时候,看到一些很痛心的现象。当时我的双手健在,我在街上和一群很兴奋的民众一起喊口号:“我们要一起打破过去的种族主义!”

当时莫桑比克并没有法律制度,我们根据当地的习俗成立一个审判庭,没想到讨论过程中,莫桑比克出现自相残杀的内战。我们每次提到一个开放的社会时,事实上和我们在书上读到的,完全不一样。我所参与的这段过程,与所希望的全然不同。

我们原有的理想是能有一个法庭与监狱,能够实际审判有罪的人,保障人身安全。我们是捍卫自由的组织,但组织内的人却会刑求抓到的犯人,我当时很震惊,我希望能尽快制定一套做法与规则,来限制人们的行为准则,也不希望在讯问的过程中出现刑求。

假如有人想要用炸药来从事破坏,这样可以加以刑求吗?

有人说不行,另外有一位士兵也呼应他的看法,我听了非常感动。

不侵害他人的人性尊严,是我们的核心价值。

回到南非之后,我们准备撰写新的宪法,同时,我想起一些非常美丽的词藻,例如公义、自由与平等。我们应该要让每个人都能获得保障,不只是白人。在这个过程中,或许或有很多的辩论,现在我们要做不一样的事,重新起草南非的宪法。

现在的南非,社会分裂的非常厉害,多数人持反对看法,认为新宪法一旦运行,势必会让有色人种趁势崛起,造成暴动。但南非的治疗势必要透过制宪的过程,透过公平的基石、彼此尊重对方的看法,来达到自由解放。有些人民的生活处境非常糟糕,他们没办法有一个很好的居住环境,无水电可用,也非常多孩童因为疾病而死亡。

不只是法治,我们还需要更多的东西来帮助南非,例如同性婚姻无法被认同、以及妇女的出入安全等等。我们在新的宪法里,充分显示我们对种种现象希望能改善的体现。这个宪法不只是非洲国民议会的产物而已,也是很多人的共同贡献。

有哪些基本的原则,能让法治从压迫到自由?

我是人,因为你是人;你是人,因为我是人

就我们当代的价值而言,AV Dicey可能是一个男性沙文主义、帝国主义者,但在公共领域与人性光辉之中,他所倡议的概念,在各地各界发展出其生命力。民主公平正义在一个公开当代的社会里很重要,但光有法律是不够的。法治精神应该要被放大,才能凸显其意义。

南非宪法里包含的还有许多,像是人性尊严、平等与人权自由,不得有种族歧视及性别歧视。另外选举方面也制定了普选、定期选举及多党派选举制度。

法治应超越传统的限制,举例来说,没有审判就监禁,是不正确的程序。每一个人到法庭来,都是平等的。但是光是这样的条款,并无法保护受虐妇女或同性恋遭歧视者,也无法提供社会边缘人应有的权利,若不超越法制的界线,我们永远都无法实行真正的法治。

社会经济权力就跟政治权力一样重要,因为战争的关系,自由和面包被分开来谈论,甚至被忽视,但事实上,两者应该一样重要。法律需要保护所有人,也应该用所有人都看得懂的语言来写,南非宪法的特色Ubuntu是“我是人,因为你是人;你是人,因为我是人”,没有人可以离群索居,人跟人之间都有连结。

法治需要民主参与

另外,我们也认为“参与”这件事跟法治有很重要的关系。

我的一位大法官同事提到,所谓正式的参与民主和积极的参与民主,是不一样的。每一位国会议员应该深入民众的生活,而非只在高耸的国会殿堂里头,而人民也不应该只在四年一次的投票活动中走出家门、投票,参与偶尔的民主,真正的民主是要人人无时无刻的参与。

宪法法院否决曼德拉总统,让他和南非更受世界尊敬

曼德拉先生身为南非总统,非常受到南非人民的爱戴,他说,我们身为南非的领导人对此感到非常高兴。没想到两个月以后,宪法法庭却驳回两个曼德拉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因为该行政命令与选举有关,国会认为总统没有权力干涉宪法法庭之权利。

曼德拉总统是我非常敬佩的一位领导人,但碍于身为宪法大法官,我必须否决曼德拉总统的行政命令,这段路是非常痛苦而漫长的。

德国曾经做过一个错误决定,就是将决策权交给希特勒。这就是为什么,国会不能将宪法命令权交由总统。虽然曼德拉当时的行政命令合理也合宜,但身为宪法大法官,我必须要驳回他的命令,这对整个南非的历史来说,是非常宝贵的时刻。曼德拉自己也非常尊重司法决议,经过此次事件,他更受到敬重了,让世界了解南非是多么尊重宪法的国家。南非已是一个典范,为各国示范了宪法的真谛。

我们处理过各式各样的案例,我自己在宪法法院当了十五年的法官,时间好像永远不够用,我也从中看见法治的潜力。从怀疑到实践,我看到了法治如何保护所有人。我也非常高兴,能够从怀疑、摸索、立法到实践,最后得到这个唐奖法治奖的殊荣,我感到相当荣幸。
现场与奥比.萨克斯的对谈:

Christian Starck:我们怎么样让政府遵循法治?

奥比.萨克斯:过去,欧洲国家认为主权国家负责制定法律,法国在1789年所制定的法律当中,特别提到要透过法治保障民众权利。但一开始,他们只是把它当作一种哲学理念,后来陆续在法国与德国都有人权法案,但并不正式。我们都清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二次大战之前仍有很多独裁政府,大战后我们意识到不能再让这些政府为所欲为。因此,宪法创始人提到:“宪法应该凌驾于各种法律之上,并得到捍卫。”美国最高法院负责判决是否违宪,在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中,我们时常看到宪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透过这些判决,我们一再确认宪法就是根本大法。

所谓的宪法审查,一开始可以追溯到奥地利,他们最早出现此观念。在德国,我们现在也有宪法法庭,根据各政府制定的政策,审查是否违宪,宪法法庭所作的审查,就是实施宪法主义很重要的过程。

南非的宪法法庭成立后,也陆续发挥了它的影响力。宪法是为了保障人权和法治,若只有一般的法庭是不够的,我们看到南非所草拟的新宪法,被很多国家认为是一个表率。宪法是为了保障基本人权、奠定法治基础,所以除了一般法庭排解纠纷之外,更需要宪法法庭来审查这些一般法庭的判决是否合理。

在1995年8月份,当时南非宪法法庭刚成立,我有机会跟十一位大法官见面、交换意见。在南非宪法第二章提到,每个人都有天赋的人权。各级法院执行法律时,都必须透过宪法解释才能做出正确判决,当然,政府机关必须透过权力来执行被交付的任务,宪法是至高无上的法律。

司法院苏永钦副院长:我自己内心有两件事常常是相互矛盾的,民主是要服从多数决,但少数人的声音不是应该也被重视吗?在社会中种种问题,哪些应该由大法官来决定与处理,例如死刑?宪法要如何取决人性来判定是否应该执行死刑? 1995年,对南非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南非的黑人和少数白人共同觉得时候到了,该做一个重要的决定,就是废除死刑。德国也趁此机会,将「废除死刑」加入司法之中。而台湾目前没有任何一个政党,有勇气反对执行死刑,目前的最高法院也无法做出任何决定,那么是谁有权决定呢?

奥比.萨克斯:判决死刑这件事,是因为我们不知如何处理棘手的问题,但我们又感到愤怒,只好执行死刑。有位法官说过,面对所谓的权益,民意代表什么决定,但民意也不该代表法庭,那并不是法治。法院存在的目的在于保护社会当中最弱势的人,这不仅是基于同理心。我们的宪法代表新的典范移转,希望切割过去那个压迫的社会,不期待所有政治人物都同意这项看法。台湾法院应该要做的事情,我们身为宪法法院,应尊重人性尊严,国会应受邀参与讨论是否应执行死刑这项重要议题。

中兴大学高玉泉院长:南非透过法律,将怨恨化成爱,这让我们觉得非常感动。我想请问,所谓包容的吊诡、包容的矛盾,Albie Sachs有何见解?在过去的台湾,我们经过许许多多的转型,有各种不同文化,也有过很棒的领导人。我们的法律制度如何对市场友善?

奥比.萨克斯:关于包容的吊诡,我们不使用「复仇」这个字,这是国会可以做的决定,我们并不会介入。若在真相委员会里,一个穷凶恶极的犯人愿意解释过去罪刑、让我们真正了解真相,是有机会获得特赦的。我们何其幸运,有这样的机会可以使得国家在更进步之前,了解犯罪的动机与真相。虽然我们无法改变其他国家的法规,但我们很荣幸能有机会保障每个人的人权。

有位医师提供纳米比亚人吃了会瘫痪的药品,我们审理后,无法判他阴谋或叛国罪,他即使犯下滔天大罪,还是受到法律保护。我们无法用非常有利的手段来包容社会,但也不能破坏这个社会最根本的知理。

我会把我们人权法案的内容发给大家,其实宪法并未说明我们该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这是人民共同决定的。不过在南非的宪法里,我们不偏向任何政治制度,而是交由人民来决定,国家参与市场的程度,应交由时事来变化,就像亚洲四小龙在政府领导下有很棒的经济奇迹,但在发展至一定程度时,政府就应退下,避免让市场发展受限。

提问:是不是每个国家都必须成立宪法法庭?台湾跟南非都有共同点,我们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在专政政权里,请问是否能分享南非民主化后司法改革的经验?

奥比.萨克斯:我们彻底改变了国会和行政体系,但我们没办法革新司法体制的工作人员,因为不希望公司和人员受到迫害,因而才产生的宪法法庭。透过宪法法庭,我们其实是借用法官的智慧,我们借此了解不公义的地方,希望能够打造一番新的气象。也希望透过研讨会和工作法来找到新的方向,而不是只参考南非过去经验或其他国家经验,而是希望透过现行经历来促使进步。

在我们的宪法法庭中,没有所谓的阶级之分,首席大法官往往是最后发言的人,因为会听取每位法官的看法。在1994年,草拟新的宪法之后,男女、黑人白人担任法官的偏差比例已有所进步,虽然仍有不足,让希望有朝一日能让比例平衡,并更了解宪法的愿景。我很好奇,再过几年,这些法官是否仍会延续我的决定?但,对于这些法庭来说,宪法法庭不再只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最高单位,也是帮助一般法庭进行判决的最佳辅助。

提问:法治在改善贫富差距的议题上,能有什么样的影响力?人民是否得依据宪法上基本权利的保障,例如生命权及社会经济权利,请求政府在某些议题上,例如接近使用某些医疗或药品资源,负担积极的作为义务?

奥比.萨克斯:政府为贫穷人民打造了房屋、水电,情况有所改善,但仍无法缩短贫富差距,穷人其实仍在等待获得更好的生活机会。民间普遍存在着贪污的现象,这是不应该的。每个人应该要有平等的生活与权益,例如说洗肾的费用非常高,哪些人可以得到洗肾的服务呢?我们应该要有配给的制度,因为资源是有限的。

提问:有很多不同的南非人共同参与起草宪法,若一部宪法的作成,缺乏大多数当代人民的参与,有什么补救的措施?

奥比.萨克斯:我们希望在新宪法所成立的第一届国会,每个族群都有其代表人在国会里,能深耕民主,不只要会堆砌华丽词藻,要能说大家都懂的语言,更不只是为政党发声。我们知道许多人会持相反意见,也担心我们提出想法后,反对声浪会透过媒体来攻击。但我们仍希望说出我们真正的想法。

提问:公民不服从运动的界线在哪里?什么时候应该执行法律,什么时候应该对抗恶法?

奥比.萨克斯:南非种族隔离时代的例子,明显是反抗恶法的情形,国家的人民,可能因为未随身携带证件而有被抓走的可能,他们未受到民主法治的保护。但在其他仍存在以民主程序改变制度的可能时,则不应轻易地诉诸公民不服从。在这样的意义下,民主机制是否已经失灵;人民是否有权诉诸公民不服从,我想,这是台湾社会必须要自己决定的。

(凤凰网独家稿件,未经允许禁止转载。责编: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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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

风青杨
2014-08-26 08:19:16|  分类: 默认分类|举报|字号 订阅

十几年前王小波写过一本《沉默的大多数》的书,可是中国人真的沉默吗?你看,在酒店里,有多少人旁若无人地大讲处世哲学,高谈人心向背,标榜自己清正义气。在公共汽车上,总有一些人旁若无人地纵论社会人生,以及形形色色、旁门左道的人际关系,中国人似乎人人都是哲学家。中国人无论是男女老少,都能对当下时政发表一番慷慨激昂的评论,也都能对生活观念及态度道出一番颇高明的见解。这个时候中国人好像是不沉默的。

可是,一摊开报纸,一打开电视,一些新闻扑面而来:矿难连连,死伤数十成百,人们已然习惯沉默;贪官累累,攫取千万上亿,人们也不再觉得惊奇;造假能发财,张悟本养生神话、学术腐败丑闻、处处星火燎原,每个人都像是看客;电视娱乐怪相;真话妨碍实利,谎话铺天盖地……中国人似乎早就对这些事情麻木了,难怪有人说:“中国人哪,沉默与不沉默都同样没有价值!”

记得鲁迅先生在小说《药》中的一段内容,当革命烈士被当局杀头时,无数的中国人没有丝毫的同情,而是伸长脖子看热闹。每一个中国人想必都一定对那些围观者嗤之以鼻,痛骂之。那为何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后,这样的情景还是屡见不鲜呢?

看看那些让人触目惊心的新闻标题吧:“女孩公厕内被拾荒男子强奸,40余人围观无人制止”;“五龄童失足落入冰冷臭水塘,围观者上百无人施救”;还有“男子天桥上欲轻生,围观者催其快跳不要浪费时间”这样的报道。甚至还有比这更悲惨的故事,一个女司机在被歹徒胁迫时,全车乘客竟无一人伸出援手,甚至还有人起哄,最终惨遭强暴。伤心欲绝的她痛恨这群懦弱的“观众”,于是将车冲向了悬崖。这一幕不正是鲁迅先生早就批判过中国人的看客心理,然而几十年过去,今天看客依旧尤存,而且似乎更多,更麻木不仁。

事实上,在公共场合尽量保持沉默,已经是大多数中国人终身奉行的赖以明哲保身的潜规则之一。翻开历史,中国历朝历代的大规模屠杀,比如改朝换代的战争以及和平时期的株连九族之类的暴政,对于中国人民就造成了长期的选择压力。那些勇敢的人、正直的人、富于正义感的人往往容易遭到杀身之祸。而那些唯唯诺诺的懦夫、奴才和顺民则可以很好地适应这种高压环境,在这种特定的选择压力下生存和繁衍下来。经过几千年的基因筛选,现在的中国人几乎都变成了懦夫、奴才和顺民的后代。达尔文适者生存的理论,很好地解释了这一切。

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其实就是生存文化。比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好死不如赖活”等等中国人耳熟能详家喻户晓的名言警句,就是中国生存文化的真实见证。放眼看去,今日中国最缺少的是什么?不缺高耸入云的广轩楼;不缺异花珍草的锦绣园;不缺笙歌曼舞的酒肉林;不缺昏昏噩噩的官僚群;不缺阿谀逢迎的陈词烂调……甚至就连大熊猫也还能保护下来一些,但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良知,却成了最希缺的资源,缺乏“文明、公平、正义”的社会道德土壤已经变成一片荒漠了。

从前,我们时常要质问我们的父辈,在黑白颠倒、人性变异的疯狂年代——比如反右、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你们干什么去了?你们为什么不发声?你们不生气吗?你们的良心呢?现在想想真是可笑,我们都记得那个杨白劳的故事:杨白劳被黄世仁欺骗,卖了自己的女儿抵债,最后只好自己自杀,而他的女儿无依无靠,落入了火坑。他甚至从来就没有想过到拿把刀去砍死黄世仁。有人说,砍不死黄世仁,砍死他的孩子也可以嘛。但是没有,中国人是宁可自杀也不反抗的。你逼他,你打他,他只知道自杀,却不知道反抗。因为他们从来不懂得说,你惹我生气了,他们习惯了保持沉默。
  
但是沉默就意味着要付出代价,因为好人每一次的退让,都是在降低恶人做恶的成本;每一次的沉默,都是在扩大谎言的范畴;每一次的冷漠,都是在增加行恶的机会;每一次的默许,都是在助长暴力的发生;每一次的回避,都是在创造苦难的轮回;每一次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都是在纵容更大的伤害。

恶有多大,沉默就有多可怕。这一切像美国一个纪念屠杀犹太人的纪念碑上写的那样:“当初他们(纳粹)杀某党党员时,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党员;后来他们杀犹太人,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再接下来他们杀天主教徒,我仍然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最后,当他们开始对付我时,已经没有人为我讲话了……”

美国林肯总统有句名言:“有什么样的人民,就产生什么样的政府。”假如政府做错事,你严厉批评政府,那是希望它改善,这就是建设性。假如你明明发现国家在走向错误的道路,你却还是说,走得好走得好。那是一种毁坏的态度。是的,该生气时不生气,该维权时不维权,该较真时不较真,结果,不仅自己的权益无法捍卫,长久下去,我们赖以生存的社会就会缺乏痛感,就会产生钝感,这个社会就会失去活力、我们的生态状况就会不进反退。

或许,我们都应该向李敖之女李文学习公民意识,她定居大陆后,当信用卡不能刷,她宁愿花上几百块电话费也要了解真相;被狼狗骚扰,她要投诉;邻居的公鸡打鸣,她严词抗议;业主在小区里内衣外晾、在草坪上种菜等行为,她也予以交涉……有人说这些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李文并不觉得这是小事,她事事较真的原因极其简单:“编织人们共同价值观念的经纬,建设一个让国民享有安全感和信任感的社会,不知道要比造大马路、大立交桥、大广场艰难多少倍。”也许这就是我们不能做沉默的大多数的理由。因为,只有正义不沉默时,邪恶才能销声匿迹。

还记得在电影《勇敢的心》的结尾,当象征暴政的法催促行刑前的华莱士请求宽恕时,华莱士却高声喊出“Freedom”,声嘶力竭,振聋发聩。历史上华莱士是否如此不可考,但他喜欢这样一首诗:告诉你,我的孩子,在你的一生中,有许多事值得争取,但,自由无疑是最重要的。记住:永远不要带着脚镣,过奴隶的生活!我所理解真正的自由,正如康德说:“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文/风青杨  微信号:风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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