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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下一个科学而通俗的定义

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下一个科学而通俗的定义

2011-03-30 13:36中国文化传媒网
苑利: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下一个科学而通俗的定义
湖北读者孙婧来信
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针对问题6中提到的:“除传统技术、表演技艺等外,道具、实物、制成品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人对此有一点自己的理解: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的“非物质”的涵义,是相对于能够满足人们对物质生活需求的物质财富而言的,其是指以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为目的的精神财富这层含义上的精神性,其仍需要物质载体加以呈现,并不是与物质绝缘,而是指其强调的是人类对于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其是非物质的形态加以存在的,是人类对精神文化追求的成果。
也就是说,我们要看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仍然具有物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离不开人,也离不开物,主要通过人的肢体语言、动作态势、面部表情、器官发声等行为来表达,或通过其他物质形态来表现。例如通过艺人的操作行为和具体作品展示出来的传统的手工艺的知识和技能;通过演绎者的表演和使用的乐器、道具等具体的物质载体来表呈现的音乐和舞蹈的艺术,通过风格各异的装饰盒服装展示出独具特色的传统民族艺术与文化;通过各种器皿的呈现展示出社会风俗、节庆、与礼仪,等等。
但是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表现的是人们生产生活的方式,尽管在很多情况下是需要通过一定的物质上的形式来加以呈现的,但它主要是一种不断运动着的活态的存在,它所强调的并不是这些物质载体及呈现它的方式,而是蕴藏在这些物质载体背后的独特的思维方式、精湛的技术技能、深层多样的精神文化的内涵与信息。著名民俗专家乌丙安先生曾举例简单明了的阐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古琴的演奏者,是人,并非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琴,是物,也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古琴的发明、制作、演奏仪式、弹奏技巧、曲调谱写、思想内涵、传承方式等,才是我们所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说其文化形态没有必要的物质形式和相应的载体,而是在字面上更着重强调构成这一类文化形态的精神属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注重的是知识、技能、情感、技术的活态的传承,讲究是传承性和发展性。所以,在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要从突出其精神性,强调知识性,淡化其物质性的标准加以界定。(孙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
苑利: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下一个科学而通俗的定义
苑利(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孙婧同学的来信涉及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问题。说得很好。我以为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下定义,就是给它做出层层限定,从而将它从传统文化或是传统民俗中剥离出来。那么,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呢?
我认为,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与社会价值,足以代表一方地域文化,并为当地社会所认可的文学表演类、工艺技术类与仪式类传统文化事项。
这个定义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的,也就是说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传承人,没有传承人的不能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不足百年者,不能称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以活态形式传承至今的。历史上有,而在现实中已经消失了的,都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四,必须是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凡是经过人为的刻意改造过的“传统文化事项”,都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五,必须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没有上述价值之一者,也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六,必须是当地非物质类地域标志性文化,并为当地民众所认可,否则也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六,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指一个民族文化财富中文学表演类、工艺技术类与节日仪式类传统文化事项,除此之外的传统文化也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是不是就没有关系呢?有人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这种理解是不对的。实际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不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而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即任何文化遗产——大到教堂,小到羹匙,都是由“物质”(教堂、羹匙等)的一面与“非物质”(教堂、羹匙等的建造、制作技术)的一面共同构成的。它们就像是一枚硬币的两个面一样,相互依凭,难解难分。所谓“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指艺人表演给我们看的那些节目,或是匠人制作出的那些成品;而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指那些深存于艺人或匠人头脑中的,用于表演或是制作某种物品的技能与技艺。任何一种物质文化遗产,都含有“非物质”的一面;而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都依附于“物质”的一面。纯粹的“物质文化遗产”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是根本不存在的。我们将文化遗产解构为“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是出于研究上的方便,而不是说现实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事物,更不能以此为依据,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割裂开来,孤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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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文化月刊—遗产
责任编辑:肖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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