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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规划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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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规划论证会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建设规划论证会

1268日参加了中国艺术研究院受文化部委托在京召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十二五期间)建设规划论证会”。很认真地阅读了领导小组所辖之起草组所起草的长达几十万字的“项目建议书”。很高兴,我国终于要创建一个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了。局部的库,有些地方、有些学校已经建了,或开始着手建,但全面的非遗数据库,却只能由国家来建。作为一个独立研究者,在研究和写作中,很需要材料,特别是活的田野材料,但个人的力量有限,常常中途却步。过去我使用较多的,倒是中国哲学电子化网,海外古籍专题网,而期刊网被某机构垄断,如笔者这样的独立研究者,是无缘利用的,连我自己的著作和论文,版权都不能自主,都无法打开利用,有时只好请在校的老师和同学为我查阅。相对说,海湾的倒比较容易得到。严重地制约了研究工作的进行。国家的非遗数据库建设,标志着,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家段,让我看到了曙光,心中自是高兴。

应邀参加这个论证会的大约有三部分人:一,技术方面的专家,包括中国工程院潘云鹤院长的代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康金城,中国邮电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方滨兴,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所长李建明,副所长侯欣逸,该所的专家并参加起草的几位专家袁继才、王耀勇、王喜兵、周忠伦,国家图书馆原副馆长、主持过共享工程的孙承鉴,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信息部主任祝孔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助理罗云川等。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乌丙安、周小璞,委员刘锡诚、吕品田(中国工艺美术馆馆长)、刘托(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研究所所长)。三,北京市、重庆市、上海市、山西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湖北省、江苏省、福建省十个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或保护中心的负责人或数据库负责人。

我的主要意见是,数据库的建设,应以资源库为主体,工作和管理库、研究库等为副。学术性与大众性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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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如我们指出的以资源库为主体,还是以工作库为主体的问题,我想是不会大错的。巴莫提醒的两大先觉问题,第一是标准,第二是风险问题,他们倒是都考虑到了,到会者也多有阐述。起草者写的风险部分所占的篇幅,有一半之多,其中包括换代风险等。论证不会一次的,还会有多次不同专家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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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最前面的一句话没有了。补在此地:
我们不懂数字化的深奥,但我强调了在数字化保护和数据库的方向上的意见。
许多技术专家就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上的诸多问题发表了意见。起草组再去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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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古阿格的担心是对的,但那些专家也不是不睁眼看世界的。问题是要建怎样的一个数字化工程和数据库,非遗方面的人士有什么要求。他们在起草前,到全国各地作了些调研。当然时间有限,深度不见得够,因为非遗的情况实在是太复杂了,不是已有的数字化工程所可比拟。我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会促进他们搞得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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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是全国性的工程,数字化工程分级(中央、地方),也未有定论。人才问题,如巴莫所言,也是大问题。《建议书》中注意到了,有一部分是人才的构成与培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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