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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讨论】非遗保护和产业开发是否矛盾?请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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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知遥、笛威辛亢兄的开场白,好像这个话题与鄙人有些关系,譬如所云一些观点正是偶在《河南社会科学》上那篇文章之所言,故不免敷衍出一些文字。
  说句不怕犯众怒的话,我对非遗保护这个话题从来就不感兴趣,对这项工作也没什么感觉,对一些人张口非遗闭口非遗更没好感。但是造化弄人,今年却做了一个这方面的课题,无论如何我对钱还是很友善的,这就是施博士所说的鸭食桶效应。
  做课题期间,我阅读了所有的可搜集到的国际社会有关非遗保护和文化多样性保护的文件;也先后到广西罗城、三江等少数民族地区做了田野考察;自然也阅读了不少相关研究论文与著作。整个过程下来,还是对这个话题有了一些认识。现在我把自己的这点感想公之与众,希望不要污了各位高贤的耳朵。
  据本人的领会,几乎所有国际社会有关非遗保护的文件都涉及将文化遗产产业化的问题,所云保护包括保存、加工与开发,没有任何一处讲到去保护什么原生态(本人一向不认为有什么原生态存在,譬如唐之与汉,宋之与唐,明之与宋,孰是乎?)国际社会是把非遗看作可资利用的资源或社会发展的持续动力的。
  就此本人认为,国际社会所云非遗,不是只能供之于神坛不能触碰的神圣,而是可以加工、改造与利用的资源,它是社会发展的持续动力,而不是包袱。但是,在非遗保护中,又不可急功近利。市场是复杂的,今天能带来利润的东东,明天或许会成为赔钱货;而今天看上去无利可图的东东,明天或许会紧俏起来,因而,非遗保护也不能唯利是图,要有长远观点(可怜,一提到这一话题,我就没有更多的思辩,只有这两句还好像有点学术的意味)。
  本人在田野考察期间,接触到一些基层干部和民间文化传人。三江某乡党委书记跟我见面之后就大骂一些学者,说他们不负责任,讲要保护原生态;他们那么热爱原生态,为什么不在我们这里住下来?某书记对群众生活疾苦的关切,领导群众走致富路的热望,让我心头发热。我们搞非遗保护能不听基层工作同志的意见吗?
  常有人称,某国某地虽然经济欠发达,但那里人民幸福指数却很高。我觉得这只是一种臆猜。想起童年,过元宵节时,端着灯上街,灯有时是白菜疙瘩做成的,有时是猪蹄甲做的,可能与上千年前都无异,那时还有毛主席可以热爱,但我却并无幸福感,我想吃肉,想得厉害;还对母亲抱怨地瓜吃的太多,难以消化。我在田野中接触到的群众包括一些民间文化传人都和当年的我一样,希望物质生活更丰富一些,传统对于他们不像一些人所说得那样重要,他们对于新生事物非常开通,我所接触到的非遗传人没有那个表示要以身殉“遗”。我们要搞非遗保护要听听一般群众的意见吧?
  这个话题要怎么讲,还要看学者如何给自己定位,如果把自己看作人类学者(家?),就不会赞成我的观点,人类学者一般都是强调“不变”的,据说他们的价值就在于给这个发展太快的社会降速,或曰给这个发展过热的社会降温。
  罗罗嗦嗦,就胡扯这些吧。 
    接着昨天的扯。我一向把我们做的工作分作两个层次,一个你可以做精神贵族,搞纯粹的理论演绎,与现实没大关系,这种研究看似无用,但用莫大焉;一个是与现实相联系的,重点不在抽象出理论来,而是被要求对社会直接有用,整个过程要有群众参与、权力参与,这个时候,不是你做精神贵族的时候,你个人的精神需要应该放置一边,而要看社会的需要,群众的需要,政府的需要。后一个工作当然也需要理论指导,但没有太多的学术含量。非遗保护研究应该属于后一类工作。
  在做课题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两个问题,一个是我们一些强调对非遗“原生态”保护的学者对相关国际公约是否有透彻了解?一是他们在基层干部或一般群众面前卖弄深刻的时候,注意没注意那些类似看外星人的眼光?
  我尽管对“非遗”保护问题有这么一个阶段的思考,但我觉得自己还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我只想告诉大家,非遗保护研究不是一个纯理论性的问题。如果你不关注群众的意愿、政府的意志,仅从个人感受出发,你的理论就没有任何可操作性,被要求“有用”的理论在现实中无法操作,这种研究自然是失败的。 
  

[ 本帖最后由 陈金文 于 2010-1-5 12: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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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英兄见笑了!我都是讲的些生活事理,上升不到学术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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