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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礼仪式 [打印本页]

作者: 沙漠之舟    时间: 2015-6-30 22:41     标题: 婚礼仪式

婚姻不仅关系到家庭、子女的幸福,而且关系到一个人事业的成败,所以“婚礼最能使我们为之动情,因为所有浪漫色彩的装饰背后,人们内心最原始和野蛮的情感得到了祝福和合法化。那些驱使情人相互追求的自然欲望,是他们从遥远的古老时期继承下来的:‘玫瑰始终不忘其赖以生存的土壤。’然而,社会在这有爱情人的自发追求之上,规定了种种清规戒律。”可见随着社会的发展,结婚的礼仪越发繁多。现就甘肃较为特殊的婚姻习俗加以叙述:
1.拜天地
结婚时,新郎、新娘被带到一个上面放着一块写有“天地三界十方万灵真宰神位”的桌子前或祭坛那儿,然后虔诚跪拜。三界本来为宗教术语。在佛教术语中指众生所居之欲界、色界、无色界。道教中指的是天、地、水。十方者,乃为东方、南方、西方、北方、东北方、东南方、西南方、西北方、上方、下方,为十方天也。之所以拜天地,其一是希望能得到天地的庇佑。其二,万物皆生于天地之间,人亦然。人生于天地之间,寄居于天地之间。天地合德,万物复兴。《周易》指出,“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序卦》)。男女结合、阴阳和谐是天道自然:“天地纲蕴,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所以《周易·乾·文言》告诫人们,要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司马光在《温公书仪》卷三中论述说:“古者妇人与丈夫为礼则侠拜。乡里旧俗:男女相拜,女子先一拜,男子拜女一拜,女子又一拜。盖由男子以再拜为礼,女子以四拜为礼故也。古无婿妇交拜之仪,今世俗相见交拜,拜致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废也。”所以民间对这一仪式非常重视,在民间,只有拜了天地,才是合法夫妻。
2. 交换婚
交换婚是双方父母各以女儿交换为媳,或男子各以其姊妹或女戚属交换为妻,相互补偿,主要是那些家贫而娶不起亲的人家以女儿相互交换为媳,结婚时,择一个吉日,首先送走一方新婚夫妇,接着又迎进另一对新人。其实许多时候看似双喜临门的背后蕴藏的是女子无数的辛酸和痛苦,毕竟强扭的瓜不甜,但为了传宗接代,许多女子忍辱负重,自吞苦果,哪怕不愿意也得顺从父母之命。要不就会受到对方家的要挟而造成几家的矛盾。
3. 交换礼品       
往往在婚礼举行的高潮时,主婚人要求新郎、新娘交换礼品。这不仅是为了增加婚礼的热闹喜庆气氛,同时也折射出传统的文化心理,笔者认为其意义有三:
1)礼品是美好爱情的见证。以前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否则就被视为是“大逆”或“野合”,加之男女授受不亲观念的影响,男女在结合以前不能私自幽会。正如《孟子·滕文公下》所言,“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异性之间的交往颇遭非议,更何况是这种“私换礼品”的行为。而结婚时则意味男女双方取得了合法手续,礼品自然也就名正言顺了。
2)具有性诱惑的含义。在《诗经》中提到“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王质在《诗总闻》说:“女至春而思有所归,吉士以礼,通情而思有所耦,人道之常。或以怀春为淫,诱为诡;若尔,安得为吉士?吉士所求必为贞女,下所谓如玉也。”“当是在野而又贫者,无羔雁币帛以将意,取兽于野,包物以茅,护门有犬。皆乡落气象也。”可见,早在周代就已经出现男子通过自己所得的猎物博得女子的欢心的行为,以此求得姑娘的爱情。随着社会的发展,那些浪漫文人往往在他们的才子佳人小说中提到男子通过各种东西来诱惑女子。笔者认为婚礼当中的交换礼品就是保留了古代性诱惑的传统。
3)是心与心的交融,情与情的碰撞。婚礼中交换礼品希望夫妻之间能够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同舟共济,苦乐同行。通过这种交换礼物的仪式在不同性别的群体之间创造了一种心理和感情等诸多关系的平衡。
4. 听房
闹完洞房还有“听房”的习惯,据老人们说,“听房”还有一段传说,据说文曲星在自己姑娘出嫁时执意要去送亲(按当地旧俗,姑娘出嫁时,父母不能送亲),结果到晚上的时候,当文曲星在洞房附近转悠的时候,看到洞房的窗户外有两人在偷听,原来这两人是阴阳二神(据传他们是掌管生死的二位神灵),文曲星很是生气,就把阴阳二神赶跑,自己在附近保护新娘与新郎。从此就有了听床的习俗。按当地习俗,一般是妯娌或姐夫等平辈的人藏在粮仓或在门外偷听。这一传说,笔者认为纯属子虚乌有,但这一习俗至少反映出以下心理:
其一,在以前的农村大部分地方,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式婚姻,结婚前男女之间缺乏了解,更谈不到自由恋爱。通过“听房”可以了解新婚夫妇的关系是否融洽。如果融洽,夫妻之间就会圆房,这样也就解除了父母的顾虑。
其二,反映了人们对“性”的好奇心理。毕竟农村苦多趣少,人们在闲暇之余谈论“性”,以满足对性的需求。何况在这样一个喜庆的日子里,不分大小,人们更是顺理成章地去偷听,以此满足这种心理。正因为这一习俗有很多消极之处,所以现在已被彻底废止,这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听房”的习俗由来已久,《汉书》中就有听房的记载。《汉书·袁隗妻传》记载:袁隗与妻子进入洞房后,夫妻俩在说悄悄话,隗曰:“弟先兄举,世以为笑。令处姊未适,先行可乎?”对曰:“妾姊高行殊邈,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又问曰:“南郡君学穷道奥,文为词宗,而所在之职,辄以货财为损,何邪?”对曰:“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毁;子路至贤,犹有伯寮之诉 。家君获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能屈,帐外听者为惭。
近人杨树达在《汉代婚丧礼俗考》一书中考证:“而为之宾客者,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汉时即已有之。”杨氏引汉末仲长统的《昌言》中的记载:“今嫁娶之会, 捶杖以督之戏谑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新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从中可知,闹房从其出现伊始,就被视为一种陋俗恶习。
5. 障车
障车风俗是由唐代民间的一种婚礼游戏形成的习俗。唐代以来,障车风俗十分盛行,甚至流行于上层贵族。唐中宗景龙二年(708),安乐公主改嫁给武廷秀,婚礼间“假皇后仗,分禁兵以盛其仪卫,命安国相王障车”。但这种风俗产生了一些不好的情况,所以有人希望加以禁止。太极元年(712),大臣唐绍向皇帝上表说:“往者下里庸鄙,时有障车,邀其酒食,以为戏乐。近日此风转盛,上及王公,乃广奏音乐,多集徒侣,遮拥道路,留滞淹时,邀致财物,动逾万计。遂使障车礼贶过于聘财,歌舞喧哗,殊非助感。”毕竟政令有时无法阻止民风的流行,所以一直到后世,障车之俗依然盛行,以至于到现在演变为拦门要彩礼的习俗。一方面固然是为了增加喜庆的气氛,但有时候也会演变为索要彩礼的手段,新郎为了不耽误良辰吉日早有思想准备,于是用红包打发拦门人以求顺利娶亲。
6. 压席
武威人的婚丧嫁娶,更是别具一格,让外地人大开眼界。特别在举行婚礼时,有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就是要把新郎的父亲或大哥推推搡搡,抓来打扮一番:头上戴顶破草帽,两个耳朵上缀上红辣椒,脸上用红、黑、白等油彩摸成个大花脸,手里拄根棍子,整个一副讨饭的乞丐形象,任由主婚人摆布,充满了滑稽、幽默、俚俗的喜剧气氛。此时座无虚席的客人们全哄堂大笑了,给庄重的婚礼增添了喜剧气氛,主人与客人个个喜气洋洋。   
在热闹的闹婚仪式举行完以后还要举行抬礼的仪式,也就是婚宴结束后亲朋好友将将新郎锁在洞房内,然后将精心打扮的公公婆婆安排好后郑重其事地坐下来接受媳妇的认亲仪式。媳妇首先拜完公公,公公象征性地将钥匙交给媳妇,然后再拜婆婆,此时激动的婆婆看到贤惠温柔的媳妇更是心花怒放,她将一根擀面杖及抹布交给媳妇,希望以后能够勤俭持家、孝顺父母,自己则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拜亲的仪式结束后,亲朋好友簇拥着新娘来到洞房前,要新娘答应送东西,否则不让进洞房,如不答应,便用各种揶揄逗趣的方式“惩罚”直到新娘答应为止。每答应一个,便开一个锁,直到取完锁后,新娘才能顺利进入洞房,紧接着便开始了热闹的闹洞房。第二天吃试刀面时,新娘还要展示自己做的针线活,因为关系到自己甚至双方家庭的情面,所以每一位出嫁的姑娘都要精心准备,包括要了解男方家庭成员的情况,然后根据辈分的大小、关系的远近有针对性地做。送给男方父母亲的鞋,既表达新娘对公婆尽心操办婚事的谢意,也希望他们能够健康长寿照顾自己。送给小叔子的,希望他能够快快成长,送给小姑子的,希望她能漂漂亮亮,长大能找到好婆家。送给丈夫的,在鞋里配有一双绣有鸳鸯的鞋垫,希望能比翼双飞、夫妻恩爱。清代张云璈《四寸学》卷一记载:“今对新婚之俗,取妇之鞋,以帕包裹,夫妇交递之,名曰:‘和谐’。”白维国《金瓶梅词典》:“鞋脚,特指妇女亲手做的,作为见面礼物以显示自己手艺的鞋袜之类。”其实所送成鞋,非其价值,亦非显示已艺,而是以“鞋”谐音双关“谐”字,寓意与对方感情和谐。
总之,一件小小的礼物既表达了对不同辈分人的美好祝愿,也为婚礼增添了诗意颇浓的情趣。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象征性的仪式,使得新娘这位“入侵者”被整个家族所接受。
7. 转亲戚
举行婚礼,不仅能达到告诸公众的目的,使新郎新娘的身份得到认可,而且能够使双方的家庭成员欢聚一堂,加强彼此之间的情谊。所以对婚礼比较重视。当新娘被娶到婆家以后,先在堂屋里面举行简单的拜祖仪式,然后送入洞房,有大家嬉闹新娘。与此同时,新郎家要做烩菜热情招待客人,完了之后要举行隆重的“转亲戚”仪式。由于新郎家叔伯、亲戚大都居住在附近村子里,每逢喜事,亲朋好友都在家中备好酒菜等待客人的参观问询并且要热情招待,否则被视为失礼。通过这种形式,一则是反映热情好客的优良传统,二则有利于增加亲朋好友之间的关系。转完亲戚后,到中午时分才举行隆重的结婚仪式。司仪主持结婚仪式,首先由新郎新娘拜天地父母,然后举行热闹的披红仪式。也就是双方的亲朋好友分别给新郎和新娘披红挂彩并说一些吉祥祝福的话语。披红仪式结束后,由东家按长幼顺序安排好座位(男女分开坐),举办宴席招待客人。由于父母对子女有多年的养育之恩,所以新娘的父母被安排在上席最尊贵的位子(尽管有新娘的爷爷奶奶或其他长辈,但结婚那天不能坐主位)。宴席开始后每个席位安排一位“酒东”招待客人喝酒,这些“酒东”轮番划拳敬酒,直到客人满意为止,甚至有时让客人不醉不罢休。新娘父母所在的席位更是热闹非凡,因为要举行认亲家的仪式,这样更为婚礼增添了欢快的气氛。
8. 収继婚
収继婚是中国旧时婚俗的一种,多数是兄弟亡故收其为已妻,包括兄收弟媳和弟收寡嫂。个别亦有子收庶母(父妾)为妻者。前者源于古代群婚时期兄弟共妻的现象。进入父系社会以后,父妾作为继承遗产的一部分,往往为嫡子所娶。这种习俗在少数民族较为盛行,《史记·匈奴列传》:“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西羌“父没则妻后母,兄亡则纳厘嫂,故国无鳏寡,种类繁炽。”元代依然盛行原始古朴的习俗。明朝建立以后,《明律集解·附例·户婚》中规定:“兄亡收嫂,弟亡收妇者,各绞。”凉州地区自古以来受到多民族的统治,不能不沾染上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所以在婚姻中受礼教的束缚相对较少。这种习俗至今在一些地方还存在。
其一,有利于维护族群的利益,不致使人口财产外流。“父兄死则妻其妻,恶种姓之失也。”这对家族的稳定与人口的繁衍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婚礼当中要经过一系列的繁琐程序,更重要的是要出大量的彩礼。为了避繁就轻和免除财物的支出,可谓一举两得。
其二,収继婚有益于亲情的稳固和谐。毕竟,叔嫂之间,彼此非常熟悉,减少婚后的摩擦,结婚后可以直接操持家务和管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繁荣与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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