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遗产旅游:民俗学的视角与实践 (《民俗研究》新刊特别策划) [打印本页]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4-1-17 20:46     标题: 遗产旅游:民俗学的视角与实践 (《民俗研究》新刊特别策划)

遗产旅游:民俗学的视角与实践

(《民俗研究》2014年第1期特别策划】)

中国民俗学如何推进“朝向当下”的转向?

【主持人按语】

  一个不可否认的社会事实是:旅游已然成为今天大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内容。作为一种流行的旅游类型,遗产旅游(heritage tourism)主要是指将“遗产”—值得珍视的、具有选择性的过去——作为消费品的旅游形式。世界旅游组织(UNWTO)对“遗产旅游”的界定是“深度接触其他国家或地区自然景观、人类遗产、艺术、哲学以及习俗等方面的旅游。”(转引自[英]戴伦·J.蒂莫西、斯蒂芬·W. 博伊德著《遗产旅游》,程尽能主译,旅游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1页)尽管研究者们对遗产的范畴以及遗产旅游的界定众说不一,但是一个公认的事实是“遗产”包容广泛,可以包括不可移动物质遗产(例如古建筑、河流、自然景观等)、可移动物质遗产(例如博物馆中的展品、档案馆中的文件等)以及非物质遗产(比如价值观、习俗、礼仪、生活方式、节庆和文化艺术活动等)(同上,第3页)。与民俗学界熟悉的“民俗旅游”(folklore tourism)或者“民族风情旅游”(ethnic tourism)相比,遗产旅游包容的范畴显然更加广泛。

  遗产旅游的研究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既已开始,如今已成为诸多学科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活跃在这一领域里的先行者主要包括了地理学者、经济学者、管理学者、社会学者以及人类学者等,民俗学者的身影稍晚才出现在这个舞台上——本学科长期形成的“向后看”、关注文化遗留物的传统无疑是阻碍民俗学者投身现代生活的关键。但是社会的迅猛发展不容忽视。当民俗学者日益发现曾经熟悉的村落里的民歌民谣、民族服饰甚至宗教舞蹈,越来越多地跨出村寨的边界,出现在繁华都市的艺术舞台、旅游景点和商业广告中的时候,民俗学界兴起了一场有关民俗本质以及民俗学学科范畴的大讨论。欧洲民俗学界有关“民俗主义”(folklorismus/folklorism)的探讨、美国民俗学界有关“伪民俗”(fakelore)的论争、中国民俗学界对包括民俗主义在内的一系列西方理论的译介和讨论等,都促使本学科的从业者逐渐拓宽视野、开放胸襟,以积极的态度关注身边急剧变迁的当代社会——民俗学出现了从“向后看”到“朝向当下”的转向。对于遗产旅游,民俗学者也很快参与到众多学科的讨论和研究中去,并且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例如Regina Bendix, Backstage Domains: Playing "William Tell" in Two Swiss Communities, Peter Lang AG, 1989; Barbara Kirshenblatt-Gimblett, Destination Culture: Tourism, Museums, and Heritag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8; 徐赣丽:《民俗旅游与民族文化变迁:桂北壮瑶三村考察》,民族出版社2006年),他们的成果不仅进一步推动了民俗学向当下的转向,而且也对其他相关学科做出了贡献。

  中国民俗学自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逐渐出现了“朝向当下”的转向(拙文《语境、过程、表演者与朝向当下的民俗学——表演理论与中国民俗学的当代转型》,《民俗研究》2011年第1期),文献考据和文本溯源式的研究逐渐为对当下的民间传统进行田野调查和研究的民族志所取代(刘晓春:《从“民俗”到“语境中的民俗”——中国民俗学研究的范式转换》,《民俗研究》,2009年第2期),但是,无疑,这一转向尚需要大量深入思考和实践来进一步切实向前推进。比如,在当下的村落中考察存留和变迁的民俗固然重要,被挪移出村落的边界、经由各种中介而进入其他商业性、政治性、文学艺术性以至于学术性的语境中的民俗也急需加以具体、深入的研究。再如,当民俗学专业的青年学子们满腔热情地预备探索遗产旅游、动漫电影、网络游戏和cosplay(真人角色扮演)时,民俗学的学科训练能够提供给他们哪些理论视角和研究方法的助益,这些也需要民俗学者认真、自觉地加以反思和总结。

  美国民俗学家Barbara Kirshenblatt-Gimblett认为民俗学的训练对于她研究旅游很有帮助,特别是表演的视角使她关注艺术家们,并通过他们扮演(enactment)的自反性(reflectivity)来探索新的理论(“Performing Live: An Interview with Barbara Kirshenblatt-Gimblett,” Adrian Franklin, Tourist Studies, 2001, vol.1 (3):211-232)李靖认为:“以民俗事象的特质为核心”的视角有效地引导了民俗学家在解读旅游语境中的节庆空间时,把旅游化看成节庆自身发展变迁过程中内在的一部分,从而避免了把旅游化简单化地理解为异化性的外来因素,或者把旅游化作为主导视角这样本末倒置的问题(见本期);德国民俗学家Wolfgang Kashuba认为:无论在过去还是在当下,移情投入和行动者导向都是民俗学家和民族学家的方法论优势(沃尔夫冈•卡舒巴:《民俗学在今天应该意味着什么?——欧洲经验与视角》,彭牧译,《民俗研究》2011年第2期);刘铁梁认为:民俗学的特殊之处在于民俗学家是经由模式化的民俗来感受生活(刘铁梁:《感受生活的民俗学》,《民俗研究》2011年第2期)。在我看来,无论研究的具体对象是什么,民俗学的研究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它将“民俗”——日常生活中那些具有传承性的生活文化,而并非全部的日常生活——在生活中的生存和变迁状态置于研究的中心位置;第二、具有移情地理解民俗主体(或者说“传承人”)的主位(emic)视角;第三、运用民族志方法,对民俗生存和变迁的语境及具体过程进行参与观察和深度描写,并对相关的社会关系和话语做出细致分析;第四、从本学科得以安身立命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理论视角出发进行研究,这些概念和视角包括文本、语境、传承、传统、集体、文类、表演等等(可参考Burt Feintuch, ed. Eight Words for the Study in Expressive Culture.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2003. 笔者有修改);第五、管窥见豹,由案例的考察引申至对民俗学的一些基本学科问题的关切和探索,例如,“民”是谁?什么构成了“俗”的内核?民俗以及相关的变体(民俗主义或者民俗化的表达文化)对于共同体或者个人的意义是什么?从民俗到民俗主义或者民俗化,哪些变了,哪些没变,为什么?大众旅游和媒介的变迁是腐蚀民俗的罪魁祸首呢,还是可以成为民俗保护的助力?个中转换的条件是什么?……从这里也可以(而且应该)进一步参与到更大话题——例如文化多元化、全球化与反全球化、遗产经济学等等——的讨论中去。上述特点构成了民俗学参与现实社会建设以及跨学科讨论的基础,也是其优势之所在。确立了这样的学科意识和自信心,并认真加以实践,那么无论我们研究的对象是村落里的秧歌小戏还是都市舞台上的校园民谣,是旅游景点的导游还是《魔兽世界》的玩家……不管作为对象的风筝飞到哪里,我们手中都会把握住民俗学这根线,而我们的研究也将成为连接昨天和明天的重要桥梁。

  本组专栏便是出于上述思考和追求而组织的。它力图以当下如火如荼的“遗产旅游”为窗口,进一步展示并探讨民俗学在研究这一新兴领域时的特点和潜力,切实推进中国民俗学朝向当下的学术转向。受邀参与本辑专栏的作者大都有民俗学的科班背景,正在从事与民俗学相关的科研、教学和实际保护工作,或者虽受训于其他学科,但是研究方法与问题意识有着鲜明的民俗学取向。其中前三篇论文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民俗与国家/政府之间的关系。李靖的论文立足于云南景洪市傣历新年节旅游化的民族志个案,生动地描述了地方政府和地方宗教上层人士如何影响着节庆空间的表述,并使其呈现出多元复杂性。文章注重权力的流动性和对权力利用的创造性,细致考察角色的具体多元性、角色本身的行动话语以及他们之间的互动所上演的“戏剧”,由此对学界流行的、注重对节庆空间的单向权力结构进行分析的做法进行了补充和修正。张巧运的个案描述了2008年汶川地震后羌族民俗传统经历的重建——震后由政府主导并迅速兴起的灾难旅游和遗产旅游让羌族浴“难”重生,羌族的传统民俗也随之绽放出新的活力。论文探讨了目前国际国内民俗学界都十分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旅游与民俗保护如何双赢,并指出只有正确认识民俗活动和遗产旅游活动的特点和区别,在利用和表现民俗文化上进行相应的取舍,才可能探索出一条既能保护民俗、又能促进其旅游发展的道路。这一主张对于当前中国民俗的保护和利用,无疑有着积极的启示作用。安德明的论文主要探讨了边境旅游如何使“国家”的意识和认同得以具象化和强化。通过对广西中越边境地区的旅游类型的概括和分析,文章指出,当地旅游是以“边关风情”为主题而构建的一个系统,通过运用口头艺术及其他多种民俗资源,并以不同手段表演各种“边疆元素”,边境旅游客观上为来自中国内地的游客提供了一个感受自己国家的边界并强化国家意识的特殊场域。论文从边境旅游的独特视角,为深入考察国家在场以及国家意识形成的复杂多样性做出了贡献。笔者的论文则将国内民俗学很少注目的导游的叙事表演纳入观察的视野,通过对河北涉县娲皇宫景区的导游词底本以及导游个体的叙事表演的田野研究,展示了遗产旅游语境中神话主义的具体表现和特点,并倡议研究者将神话的整个生命过程综合起来进行整体研究。专栏的最后一篇文章来自美国公共民俗学家的旅游开发实践。威利·斯迈斯(Willie Smyth)博士是美国一位有成就的公共民俗学家,长期在华盛顿州帮助当地社区进行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他的文章细致地展示了美国民俗学家如何运用专业知识,帮助地方社区开发文化遗产旅游项目,并解决旅游开发过程中面对的问题,对于中国民俗学者的公共实践,会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专栏主持人: 杨利慧)

(本文刊于《民俗研究》2014年第1期)


《民俗研究》2014年第1期专栏文章:
·[杨利慧]中国民俗学如何推进“朝向当下”的转向?(主持人按语)
·[李靖]印象“泼水节”:交织于国家、地方、民间仪式中的少数民族节庆旅游
·[张巧运]浴“难”重生:一个羌族村寨灾难旅游和遗产旅游的案例研究
·[安德明]体验国家的边界──以广西中越边境地区的旅游为个案
·[杨利慧]遗产旅游语境中的神话主义——以导游词底本与导游的叙事表演为中心[1]
·[威廉·斯迈斯]华盛顿州的文化旅游和非物质文化遗产[1]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民俗研究》2014年第1期
作者: 归有光    时间: 2014-1-17 20:59

杨老师上课讲的基本全是这方面的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4-1-17 21:03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所以主持人语是杨老师写的啊
作者: 归有光    时间: 2014-1-17 21:51

引用:
原帖由 南池子 于 2014-1-17 21:03 发表
所以主持人语是杨老师写的啊
杨老师上课的时候说,人家要她主持语写短点,她洋洋洒洒就写了一千多字...
杨老师超级有爱,最后一节课的时候还给我们带的零食,让我们边吃边讲
作者: caiseshamo0716    时间: 2014-1-17 22:31

杨老师好厉害,一个人发了两篇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4-1-17 23:55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一篇是“主持人按语”。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14-1-18 10:36

好策划
好文章
好正能量!
作者: 焦虎三    时间: 2014-1-18 14:16

1.阿巴寨坐落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勒母纪乡

汶川并无勒母纪乡,也无阿巴寨。作者文中谈的可能是龙溪乡,该乡出名的寨子有阿尔村,下分有阿尔寨和巴夺寨。

2.跟紧邻的藏区(九寨沟黄龙景区)和彝区(大小凉山景区)的旅游业一比
现实中并不依传统,四川羌区并不紧邻彝区,相反,其中间隔着成都平原和龙门山脉,是两个地理与文化体系不存在紧邻关系的少数民族聚集区。

3.成都—汶川—理县—甘孜直至西藏的317国道边上
传统上,四川进藏国道为318,317很少有人走。317主要以进阿坝州为主。

随便看了下,很头痛,不反对在文中堆砌些新名词和带字母的新概念,但起码要首先把调查对象搞清楚吧。地名错误,不知所云,余下的那些田野考察內容真伪和准确度不得不让人起疑,这算什么呀。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4-1-18 16:07     标题: 回复 8# 的帖子

焦老师提出的这些瑕疵值得我们思考。
就焦老师指出的用羌寨地震遗址旅游与所谓“藏区旅游业”、“彝区旅游业” “一比”,其实更大的问题在于,阿坝州的旅游业从来都是打“藏羌”的牌子,并没有有意识差异性割裂,九寨沟的“藏羌歌舞晚会”已经很出名,以笔者2007年到汶川-九黄一线旅游的经历看,当地很多羌族导游都会刻意介绍羌族文化,并以民族身份让游客信服。等等。所以事实远比作者调查的复杂。

杨老师所提倡的“旅游与民俗遗产”的双赢我非常赞同,当下问题是旅游赢了,民俗不见得赢了。独克宗古城被焚毁正是这种不对等发展的结果,让人痛心疾首。

就《印象“泼水节”》一文而言,我不认同作者民族志写作的一些用词。凭观看或一定程度参与了2次泼水节,就得出这结论,况且是欧美学者讨论过的,至少不能说服我。这些理论换任何一个类似“个案”似乎都可以这样写写出来,比如火把节、摸你黑、三国哈尼节、藏历新年。那这个“泼水节”个案的价值在哪里?况且文中很多地方的表述都是不严谨的,带有想象的。想要得出作者的这些结论,至少要全程参加过节日的组织、要了解上座部佛教与傣族民间信仰互动的历史、要采访活动组织者真实的想法、要知道上座部佛教在版纳的运作体系、僧阶制度、寺院组织,要了解宣传媒体对泼水节的认知以及宣传策略,要了解在景洪所谓“各民族”的实际关系等等。民族旅游活动的组织远没有那么简单,对旅游的田野调查也远没有那么轻松。

当然泼水节一文无疑有很多值得肯定之处。只是这样论述中不断堆积概念不好读,如最后一段,实在太绕,完全可以更晓畅一点(有母语被英语涵化之嫌)。况且这一段是作者最终“要强调”的东西,看不出这和泼水节的深刻关联。这个案例很有价值,但此文的实践有过度概念化之嫌。(如娲皇宫案例的调查写法就让人信服得多,阅读着也舒服。)

对事不对人,肯请方家批评指正!
作者: 焦虎三    时间: 2014-1-18 17:18

同意张老师。西方学术理论在体系和新锐度上都比我们先进,这是事实。但再新潮的理论,再时髦的概念,它也只是一种工具,不能将之偷换成为目的。为迎合某种理论,刻意去放大甚至扭曲某些事实,这不是严谨的学术态度。
我內蒙年会,西安年会,也一再在说这个,即田野考察的功利性与伦理,从这几文来看,有些文中所谓的田野考察,但事实上却是与学术相违的那些功利性太强了,充满了学术理论的傲慢与投机。说白了,带字母的新概念再多,也得踏踏实实接地气。
作者: 焦虎三    时间: 2014-1-18 17:35

还有一点,诚如张多所言,在对某些敏感问题未作历史的宏观考量之前,在论文中就过多强调什么割裂、什么真假,这种思考妥不妥当,也是一个问题。人类学者田野考察时,可以观察但尽量不以话语介入地域或族群纠纷(除非专门就此研究),这也应是起码的学术底线之一吧,这关乎学者尊重他人,尊重自己的话语权。
谢谢张老师,也谢谢杨利慧老师和论文诸位老师,让我学习了不少新东西,我言中如有不当请大家见谅。
作者: 沙野    时间: 2014-1-19 11:01

引用:
原帖由 焦虎三 于 2014-1-18 14:16 发表
1.阿巴寨坐落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勒母纪乡

汶川并无勒母纪乡,也无阿巴寨。作者文中谈的可能是龙溪乡,该乡出名的寨子有阿尔村,下分有阿尔寨和巴夺寨。

2.跟紧邻的藏区(九寨沟黄龙景区)和彝区(大 ...
同感啊!
作者: 风林火山    时间: 2014-1-19 11:07

前段时间刚刚买了几本书,主题就是遗产旅游,分享一下

1.《游客凝视》 [英] John Urry 著 杨慧 等译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年4月(社会文化与旅游人类学 译丛)

2.《遗产旅游》[英]戴伦·J.蒂莫西、斯蒂芬·W. 博伊德著,程尽能主译,旅游教育出版社 2007年2月

3. 《旅游与遗产保护——基于案例的理论研究》 张朝枝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8年11月

4.《旅游与遗产保护——政府治理视角的理论与保护》张朝枝 中国旅游出版社 2006年11月

5. 邹统钎的三本 《遗产旅游发展与管理》 中国旅游出版社 2010年3月
                                《中国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模式创新与体制改革》 旅游教育出版社 2013年8月
                              《遗产旅游管理经典案例》 中国旅游出版社 2010年5月

还有一本之前买的 彭兆荣 《遗产:反思与阐释》 云南教育出版社 2008年12月

没有看完,不做评述
作者: 陌上花开    时间: 2014-1-19 20:31     标题: 回复 9# 的帖子

就《印象“泼水节”》一文而言,我不认同作者民族志写作的一些用词。凭观看或一定程度参与了2次泼水节,就得出这个结论,况且 是美国学者讨论过的。这些理论换一个类似“个案”似乎都可以这样写出来,比如火把节、摸你黑、三国哈尼节、藏历新年。那这个“泼水节”个案的价值在哪里?况且文中很多地方的表述都是不严谨的,带有想象的。想要得出作者的这些结论,至少要全程参加过节日的组织、要了解上座部佛教与 傣族民间信仰互动的历史、要采访活动组织者真实的想法、要知道上座部佛教在版纳的运作体系、僧阶制度、寺院组织,要了解宣传媒体对泼水节的认知以及宣传策 略,要了解在景洪所谓“各民族”的实际关系等等。民族旅游活动的组织远没有那么简单,对旅游的田野调查也远没有那么轻松。


这样的论断对作者而言,有失公平。
首先,作者在第17条注释中提到“2002年的田野资料是笔者在景洪作为一个个体参加节庆的现场经历。此时我在版纳的一个村寨已经做了近七个月的博士论文田野调查,但同时这又是我第一次参 加WSF,因此我在现场的观察经历既带着难以避免的研究者的视角又是一个文化外来者的感触。2010年夏天的课题注重历史和文化局内人的角度,集中搜集了 当地新年节的官方档案资料并就景洪傣族和汉族本地人的新年节的经历以及视角作了田野采访。”也许限于篇幅的关系,作者主要在文中呈现其参与的两个泼水节仪式活动,但不代表作者对泼水节的历史、节日的组织以及其他诸多问题没有深入的调查了解。
其次,作者的题目就是“印象“泼水节”:交织于国家、地方、民间仪式中的少数民族节庆旅游”,本身就是以泼水节为中心的学术探讨,作者无需考虑通过其他个案是不是也能得出相似结论。况且,通过其他个案是不是能得出相似结论,也不是“似乎”两个字就可以定论的,尚需借助细致的田野考察,轻率地认为“这些理论换任何一个类似‘个案’似乎都可以这样写写出来”有失严谨。
再一个,假设这“都是美国学者研究过的”,如果能指出哪些学者曾经研究过这些问题以及他们的观点如何,我想作者也会很愿意对此进行一些学术对话的。
作者: 陌上花开    时间: 2014-1-19 20:42

就我自己阅读这篇文章的感受而言,我也不觉得作者是在有意堆积概念。学术的探讨讲究的是对话,如果作者对该问题的研究恰恰跟其他学者有交集或者能形成对话,抑或恰好跟某些概念相契合,引用其他人的观点或者现有概念,恰恰是治学严谨的表现吧?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14-1-19 23:05

引用:
原帖由 风林火山 于 2014-1-19 11:07 发表
前段时间刚刚买了几本书,主题就是遗产旅游,分享一下

1.《游客凝视》 [英] John Urry 著 杨慧 等译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年4月(社会文化与旅游人类学 译丛)

...
请问,这个杨慧,是山寨版的杨老师么?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4-1-19 23:14     标题: 回复 14# 的帖子

老师批评的是,我之前确实没好好看注释十七,抱歉
首先要检讨我不善于用印象民族志论证国家、地方、民间权利之复杂,近来老眼昏花讲话草率。其次澄清下我为何有此感觉,从文中措辞“劈头盖脸疯狂的水战”、 “好像并非专业演员” 、“比刚才街道上的边走边舞显得热情投入得多”、“嘈杂无序的人群涌来涌去”、“强烈的阳光和人群的密集度让这些色彩更加眩目”、“渲染着庆典氛围的热烈红火”、“腊条”、“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似乎也只关注着自己的赕佛”这些表述看,许多细节表述可以斟酌,亦可言这样措辞是严谨。作者之所以写这些细节,是为了呈现权利的复杂性。如“显然”、“装扮”、“与民同乐”、“似乎”、“是”、“所谓”、“显得”这些“印象”中,有问题倾向性和导向性。表象呈现下的国家、地方、民间仪式的权利关系是否也是“印象”。正如田野要论证的是多面傣历年给研究者以旅游内部视角权利复杂互动的“印象”和启示,目的已达到。(这篇总体优秀的论文,蛋中挑骨确实不公平。)作者老师经过严格的美式学术训练并有驾驭能力,期待这将有助于我们“面向当下”愿望之达成。也谢谢楼上老师批评。
作者: 陌上花开    时间: 2014-1-20 15:27     标题: 回复 17# 的帖子

就职业而言,我的确是教师。但就论坛上的探讨而言,你我都是民俗学网的会员,在同一个平台分享各自的想法,并无身份的差别。 不当之处,也请多多指教!
作者: 杨利慧    时间: 2014-1-20 21:20     标题: 回复 16# 的帖子

杨慧是云南大学教授,在旅游人类学领域著述甚多。
作者: 归有光    时间: 2014-1-20 21:41

引用:
原帖由 杨利慧 于 2014-1-20 21:20 发表
杨慧是云南大学教授,在旅游人类学领域著述甚多。
惊现杨老师!!!!!!
作者: 杨利慧    时间: 2014-1-20 21:42     标题: 回复 10# 的帖子

谢谢诸位对本专栏的兴趣,这些评论也有助于更深入的学术探讨。上面有同人说到《印象“泼水节”》“仅凭观看或一定程度参与了2次泼水节,就得出这么一大堆结论,况且都是欧美学者研究过的”,却是不太了解有关情况。李靖博士先后受训于北大民间文学专业和宾大民俗学专业,对田野作业和民族志书写有深刻了解。傣族泼水节是她跟踪多年、持续调查的一个研究话题,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期间,她好几个月实地居住在傣族村寨中,后来再到景洪进行了两个多月的走访调查。这整个过程包括一个月时间在佛寺每天学傣文,了解佛寺生活,并跟随了总佛寺佛爷的节庆组织过程,走访了景洪政府机关及旅游局以及市民等田野活动。泼水节这篇文章,就是在这些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写成的,虽然泼水节只有三四天。所以,绝非只是“仅凭观看或一定程度参与了2次泼水节”。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4-1-20 21:53     标题: 回复 21# 的帖子

谢谢老师们。我为我的错误评价向作者表示歉意。其实我本意是对该文的极大兴趣。

另外,杨慧老师是云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目前讲授英语专业课程。有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学习的经历。曾任教于西南林业大学。
作者: 杨利慧    时间: 2014-1-20 21:55     标题: 回复 8# 的帖子

焦老师上面提到的问题,我和作者张巧运沟通了,想请她回复一下,以便同人之间能有及时的交流,促进学术的讨论。昨晚收到她的邮件,因为她不知道如何在咱这个论坛上发言,所以委托我把她的回复转帖在这里:

谢谢两位老师的点评。针对你们的问题,我在此解释一下:
1.关于“阿巴寨坐落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勒母纪乡”,“汶川并无勒母纪乡,也无阿巴寨。作者文中谈的可能是龙溪乡,该乡出名的寨子有阿尔村,下分有阿尔寨和巴夺寨。”

回复: 请老师参看注释[7]: 在当地村民的要求下,本文出现的乡名、寨名、河名、人名和建筑物名均是化名。

2. “跟紧邻的藏区(九寨沟黄龙景区)和彝区(大小凉山景区)的旅游业一比现实中并不依传统,四川羌区并不紧邻彝区,相反,其中间隔着成都平原和龙门山脉,是两个地理与文化体系不存在紧邻关系的少数民族聚集区。”

回复:文中本意是比较四川最著名的少数民族旅游资源区,即阿坝州以藏族民俗风情和藏区自然风光为主的九寨沟黄龙景区,大小凉山区域里丰富的彝族文化和壮丽山水,以及在大地震后迅速发展出的羌区灾难旅游和民俗旅游。从整个四川省少数民族旅游区的分布来说,以成都平原为中点,三个区域两北一南,共同体现四川民族旅游资源的丰富性和复杂性。用词不太恰当引起误会,抱歉。

但是,藏羌彝三个族群历史上很有渊源,习俗上也有很多相似和可比较的内容。由于地理阻隔(特别是高大山脉)而形成相似却又典型区域文化的案例,在人类学和民俗学的研究中也屡见不鲜。但对羌族和彝族关系的讨论已超出本文探讨范围。

本文只为强调地震之前,以羌族村寨和羌族文化遗产旅游为主要目的地的旅游活动是很少的。地震前叫得出名字的可能就只有理县的桃坪羌寨。原文中也没有否认九寨沟黄龙一线旅游中有藏族和羌族旅游资源和表演杂糅的现象。这种民族区域内民俗元素的混杂而导致你中有我,相互借势的现象非常值得讨论,但这也超出本文讨论的范围。

3. “成都—汶川—理县—甘孜直至西藏的317国道边上,传统上,四川进藏国道为318,317很少有人走。317主要以进阿坝州为主。”

回复:317国道是四川进藏的北线。主要途径点是:成都—汶川—理县—马尔康—甘孜—德格,最后到达西藏那曲。相比而言,走318国道从成都到西藏路程短,风光好,也较被人熟悉。从汶川出发,沿317国道,可以经过 “桃坪羌寨”、“甘堡藏寨”,马尔康等等。笔者调查的寨子在317国道上,所以主要介绍了317国道上的景点。

再次感谢两位老师的点评。

张巧运
作者: 杨利慧    时间: 2014-1-20 22:39     标题: 回复 15# 的帖子

同意陌上花开的意见。严谨规范的学术论文应当将自己的研究置于学术史的发展进程之中——既需要在学术史的梳理中交代自己问题意识生成的来龙去脉,又需要在结论中突显自己对学术史的贡献。因此,交代自己的研究与其他相关研究之间的关联是学术研究应有的内容,也是学术伦理的重要要求。李靖此文的追求并不在于要把泼水节的过程描述得详尽细腻厚重——这一点固然至关重要,却是民俗学研究的初步。她更主要的追求,是通过这个个案,对现行的一些理论视角和研究方法进行理论上的反思:立足于泼水节的民族志个案,她对人类学等诸多学科领域里流行的、注重从权力结构的分析视角来论述民族文化的现代变迁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学术批评。与大多数研究注重对于节庆空间的单向权力结构进行分析的做法不同,李靖更注重权力的流动和对权力利用的创造性,细致考察角色的具体多元性、角色本身的行动话语以及他们之间的互动所上演的“戏剧”。她的理论观点对于国际国内广泛流行的单向权力结构的视角,是很好的补充和修正。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4-1-20 23:17     标题: 致歉声明

我就李靖老师“泼水节”论文,在此前发出了一些有失水准的不当言论,追悔莫及。但发出来的无法挽回。我仔细阅读文章后立刻意识到自己的轻率,幸亏几位老师提醒才正本清源,我作为管理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再次诚恳向作者及诸位坛友表示歉意。我收回相关不当言论,希望能得到作者谅解。学术交流应当有的放矢,而我的一时草率,导致自己陷于无知无畏的境地。十分感谢几位老师的批评与指正,也希望大家继续对我的浅陋处进行这样的鞭策。(至今回想起当时发帖的状态实在是着魔一般,与近来极不稳定的心绪有关。)并且我已意识到我的妄言为这一期重要的前沿理论策划开了不好的头,与我推进讨论的初衷相悖,真心希望大家不要受我影响,踊跃发言,推进这一期策划的深度研讨。
      鉴于这一鲁莽的行为已经对作者及论坛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主动暂停论坛管理员资格(但团队交代的寒假值班任务我仍希望尽力完成),深刻反思在论坛进行学术交流的发言作风,自我检查对论坛管理的不足,认真补习专业知识。一个月之后拿出反思成果再观后效,再行由坛友决定是否继续管理员资格。希望大家无视我的失误的评论,继续就这一期专题展开交流。希望我的粗鲁言论不会影响大家过年的心情,再次诚恳道歉并希望各位原谅!一月后见!
作者: 叶涛    时间: 2014-1-20 23:38

张多不必这样过于自责,经此一事,正可以引以为戒,今后多注意就是了。
每个人的知识面都是有限的,对于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或者自己没有把握的问题,今后多看、多听、滞后一点发言即可。
作者: 黄景春    时间: 2014-1-21 09:27

张多,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所有评论都是“误评”,既然学术需要评论,从来也就没有误评的问题。再者,《印象“泼水节”》这样的字眼确实也不应是学术论文的题目啊。
作者: 杨利慧    时间: 2014-1-21 10:24

引用:
原帖由 叶涛 于 2014-1-20 23:38 发表
张多不必这样过于自责,经此一事,正可以引以为戒,今后多注意就是了。
每个人的知识面都是有限的,对于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或者自己没有把握的问题,今后多看、多听、滞后一点发言即可。
完全同意叶涛老师的看法!张多不必如此自责,对一些文章有自己的看法非常正常,能由此引发一些学术上的讨论,也是很好的事情。关键在于对自己不熟悉、不知道的方面,没有把握的地方,先调查了解思考清楚了,然后再发表评论。这样才能言之有据。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4-1-21 11:20     标题: 回复 25# 的帖子

每个注册成员也确实有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回帖、发帖的权利。管理员的职责在于严格遵守论坛规定进行版务问题的日常处理和运作。就此而言,你的发言行为本身并无不当,与你的管理员身份无因果关系。关于你的发言内容是否妥当、合适,这与每个人掌握的信息和知识量有关系,即便批评的意见不对,也不能因噎废食就害怕继续发言批评。但是,从作者们的反馈和回应来看,你没有认真阅读文章的注释,对于不熟悉的内容进行批评,这是你的不妥和粗心之处。而叶老师、杨老师和黄老师三位老师已对你的内容作出允当的批评指正和鼓励,并不单单因为你是管理员,更是因为你是一位对民俗学心存期待、勤学好学的学生,想必你能领悟老师们的苦心。因此,你不必过于自责。毕竟,你已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做了检讨,有则改之,善莫大焉。由于是假期,论坛仍然需要大量人员维护日常运作。故而我个人提议,你向团队自请反省,期间仍然维持其他管理事宜,但暂不使用管理员账号回帖、发帖一星期。

学术的仍然交回给学术,有批评就有回应。之后发言的各位,不管是对诸文的观点、表述和论证同意与否,我们还是继续讨论这个有意思的话题吧。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4-1-21 20:10     标题: 回复 29# 的帖子

同意南池子和前面几位老师的看法。
张多不必那么自责,能在第一时间道歉,也是难能可能的。管理员身份并不影响个人的发言权哈。
由此也给咱们都提了个醒儿:看文章除了读正文,注释和参考文献也不能忽略;这些内容往往包括一些重要的信息,也会反映出种种“对话关系”,包括作者与先行研究者的对话,作者与读者的对话,也包括作者与自己的对话。钟老以前也说过,一篇好文章,有时注释比正文的分量更重的(大意是这样)。所以,我们写文章或读文章都需要认真对待注释部分。
作者: 焦虎三    时间: 2014-1-21 23:57

引用:
原帖由 杨利慧 于 2014-1-20 21:55 发表
焦老师上面提到的问题,我和作者张巧运沟通了,想请她回复一下,以便同人之间能有及时的交流,促进学术的讨论。昨晚收到她的邮件,因为她不知道如何在咱这个论坛上发言,所以委托我把她的回复转帖在这里:

谢谢两位老师的点评。针对你们的问题,我在此解释一下:
1.关于“阿巴寨坐落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勒母纪乡”,“汶川并无勒母纪乡,也无阿巴寨。作者文中谈的可能是龙溪乡,该乡出名的寨子有阿尔村,下分有阿尔寨和巴夺寨。”

回复: 请老师参看注释[7]: 在当地村民的要求下,本文出现的乡名、寨名、河名、人名和建筑物名均是化名。

2. “跟紧邻的藏区(九寨沟黄龙景区)和彝区(大小凉山景区)的旅游业一比现实中并不依传统,四川羌区并不紧邻彝区,相反,其中间隔着成都平原和龙门山脉,是两个地理与文化体系不存在紧邻关系的少数民族聚集区。”

回复:文中本意是比较四川最著名的少数民族旅游资源区,即阿坝州以藏族民俗风情和藏区自然风光为主的九寨沟黄龙景区,大小凉山区域里丰富的彝族文化和壮丽山水,以及在大地震后迅速发展出的羌区灾难旅游和民俗旅游。从整个四川省少数民族旅游区的分布来说,以成都平原为中点,三个区域两北一南,共同体现四川民族旅游资源的丰富性和复杂性。用词不太恰当引起误会,抱歉。

但是,藏羌彝三个族群历史上很有渊源,习俗上也有很多相似和可比较的内容。由于地理阻隔(特别是高大山脉)而形成相似却又典型区域文化的案例,在人类学和民俗学的研究中也屡见不鲜。但对羌族和彝族关系的讨论已超出本文探讨范围。

本文只为强调地震之前,以羌族村寨和羌族文化遗产旅游为主要目的地的旅游活动是很少的。地震前叫得出名字的可能就只有理县的桃坪羌寨。原文中也没有否认九寨沟黄龙一线旅游中有藏族和羌族旅游资源和表演杂糅的现象。这种民族区域内民俗元素的混杂而导致你中有我,相互借势的现象非常值得讨论,但这也超出本文讨论的范围。

3. “成都—汶川—理县—甘孜直至西藏的317国道边上,传统上,四川进藏国道为318,317很少有人走。317主要以进阿坝州为主。”

回复:317国道是四川进藏的北线。主要途径点是:成都—汶川—理县—马尔康—甘孜—德格,最后到达西藏那曲。相比而言,走318国道从成都到西藏路程短,风光好,也较被人熟悉。从汶川出发,沿317国道,可以经过 “桃坪羌寨”、“甘堡藏寨”,马尔康等等。笔者调查的寨子在317国道上,所以主要介绍了317国道上的景点。

再次感谢两位老师的点评。

张巧运 ...
这个贴应该我首先来道歉。

首先谢谢杨老师和张老师的回复。就1.而言,责任在我,是我的粗心造成的,这是本不应该的,我很自责。
当然余下的我们可以再交流,不是就文本本身,而是就语境和方法。

再次感谢各位老师,并再次就我的粗心和误读向张巧运老师道歉。

另,张多老师也不要太自责,我想,作为学人,我们也同时是学生,学本无止境,见解也自然各有不同。
这个贴的意义起码在大家各抒已见,学术有了不同与争呜,学术就某方面而言,才真正徤康地回归于它的自身。
作者: 小猫咪    时间: 2014-1-22 01:12

曾有幸聆听过杨利慧、李靖、徐赣丽等老师的讲座,还有阅读过一些女性学者关于旅游人类学的研究。比较直观的感觉是男性学者喜欢从政治学的视角切入,强调国家在场与民间智慧的逻辑;女性学者喜欢以叙事、身体、感受等更为细致生动的田野描绘见长,表达对研究对象的脉脉深情。作为男性,我特别羡慕后者对研究群体的感知和在行文过程的情感注入。在阅读这类女性学者的文章时,那种科学主义的民俗学态度也顿时被抛在了脑后。所以没有太在意学者们的论述过程和材料注释,但就大家的讨论来看,似乎我们还是在追求材料的可溯源性,也就是说,我们多么希望学者的田野经验和案例乃至深描能和我们心中既有的经验和知识“对接”,看似是一个简单的“求真”的讨论,但实际上隐含了我们基于田野的民俗学在后续学术对话中的种种问题。最基本就是我们能不能把别人的田野当成是传统文史研究意义上的“材料”来看?我的观点是不可以(当然是在不讨论文章硬伤、田野经验的真伪和田野功夫深浅的前提下)。记得当时听完李靖老师的演讲之后,第一感觉一个新兴的领域,她怎么能搜集到那么多的外国文献。正如张多后来反复阅读之后的感受一样,字里行间透露的模棱两可或是故意揣度,其实可能是学者对一个地方长达十年二十年的研究之后作出的书写。就像我们在一个地方呆得越久,越难以表达对这个地方的情感,越难以描述它的复杂性一样。反而是观看一次两次仪式或是一些量性的调研能马上勾勒出地方社会的某些逻辑一样,相比而言,这样的逻辑在“真实”性上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它就像实验一样,一次性地抛弃了许多(他们认为不重要的)变量。所以说,田野研究要落实很简单,但也很难,因为许许多多要素,包括社会变迁的、权力的、资本的、地方民众情感的、身体的、民俗心理的、充满了惯性与张力,也充满了可能性。

其实对少数民族旅游与民俗表演这个话题,普通的旅游者都有一肚子的看法和思考,再加上生活在这些地方的我们(我长期生活在少数民族地区),更是对地方的山川地理和当代民俗化的过程十分清楚,那么异地游客、本地土著、长期田野的民俗学家,他们的叙事难道会一样吗?我想肯定不一样,首先是目的的不一样,消费逻辑、民族(地域)情绪、见证与验证,很难对话。再就是处理“素材”(经验)的方法不一样,这很好理解。因此回到学术对话这个问题上来,上述几篇文章的结论部分立场其实很一致,表述了旅游语境下民俗新的生命力所在。这样的立场和学者观点是急需引入到社会话语中去的,因为当下而言,旅游者和民众的脑子可能并非是他们自主的,舆论一边倒,权力资本的隐形勾连,更多的是现象是民俗旅游要么被疯狂的消费,要么成为千夫所指。民俗学者永远不能替消费者和民众思考(当然最不可能的是替政府和开发商思考),但是民俗学者可以独立思考,否则,民俗节日怎么过、开发与保护等疑问会屡建报端;人云亦云或是嘴巴官司永远也没有头。这是我看到上述文章重要的社会意义!但是学术层面的疑问还在,就是我们要不要把别人的不可重复与验证的田野当成是自己研究的“讨论材料”?

人类学最常见的是从别人的田野中总结研究方法、理论和心得,这是唯一也是有效的途径,但本次大家你来我往的讨论实际上已经把这个问题推向了更深的层面,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已经不再满足于去“看见”学者眼中的田野了,更多地是要进行“理解的理解”,要和学者一起讨论他的田野,而不是用他的田野去验证或“对接”我的经验。通常是很多人更愿意说自己和自己看到的故事与别人如何如何不一样,而不愿意听别人或别人说的别人的故事。至少我们克服了这一点。

另外,我很喜欢话题讨论板块直来直去。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4-1-22 12:45

如果学术争论中因习文不察而引咎辞职,我们这个论坛早就风声鹤唳了呵。
赞赏张多兄弟勇于自剖的态度,但不赞成辞职之想法。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4-1-22 13:59

 【由此可见,把羌族释比文化中的“表演成分”和“神圣成分”分开来表现,分开来展示,一方面是互相区别,旅游表演和神圣信仰各归各位,各司其职;另一方面则是互相补充,仪式中的表演成分及其包含的神圣原则,共同构成了一个民族信仰的全貌。民俗的实用性和必要性是其传承的根本,正是保留了信仰仪式的神圣性和效用性,以此为基础的展演和展示才会成为可能[36]。通过这一演一藏的安排,一公开一私密的区分,游客反而会更加真切地体会到羌民族神秘的世界观和宇宙观。】
涂尔干的《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以宗教作为集体的产物为基本观点,建构起了神圣-世俗的二元宗教观,由此回答了“社会秩序是如何可能”的学术命题。事实上,“表演成分”和“神圣成分”绝非能以“旅游表演”与“仪式表演”的简单二元化来截然分开,旅游表演中存在神圣成分,仪式表演中也融合了世俗表演成份。一个格萨尔艺人如果不作请神仪式,他也不会进行旅游表演,一个东巴为游客作延寿仪式、东巴婚礼,也必须完成请神、安神、送神的相关神圣仪式;与之相应,宗教仪式中的歌舞、音乐、绘画等艺术表演中也融混了世俗表演的成份。让旅游表演与神圣信仰各归其位,各司其职更多是一种理想化的设想。旅游表演中的民族宗教仪式是否与神圣信仰壁垒森严,如何区隔二者的内涵与边界仍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学术话题。
把羌族释比文化中的“表演成分”和“神圣成分”分开来表现,似乎借鉴了美国旅游人类学家马康纳提出“前台、后台”理论,国内学者也提出了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前台、帷幕、后台”模式(《前台、帷幕、后台——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新模式探索》载于《民族研究》 2006年第2期),其主要观点是把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开发分为严格保护、合理开发、保护与开发之间三个有序层次,严格保护的文化生态区借喻为后台,民族文化的开发展演区借喻为前台,帷幕作为后台向前台过渡的借喻,类似于试点开发区。这有点像时下常说的“保护一批,整合一批,开发一批”,这种模式有利于避免全面开发后因风险预防不足带来的灭顶之灾。这种模式的建构基于“原生态文化”的假设上,问题也在于此,何为“原生态文化”?这种可以作为后台的“原生态”文化是否真的存在?其存在形态又是如何?从笔者在羌区调查情况来看,也不敢过于乐观。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4-1-22 14:02

笔者拙文《羌族口头传统的灾后境遇与思考》(载于《民族学刊》,2013年第6期)对上述问题也有些涉及,可作为上述论点的补充。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4-1-24 11:49

引用:
原帖由 英古阿格 于 2014-1-22 12:45 发表
如果学术争论中因习文不察而引咎辞职,我们这个论坛早就风声鹤唳了呵。
赞赏张多兄弟勇于自剖的态度,但不赞成辞职之想法。
多多的原话是“暂停论坛管理员资格”,没说要“辞职”哈。。。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4-1-24 14:20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4-1-24 14:21

用词不当。
我就自罚暂停发帖一天吧。




欢迎光临 民俗学论坛-中国民俗学网 (http://www.chinafolklore.org/foru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