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著。翻开该书《导论》,记者看到,“严格地说,在中文语境里,用来翻译英文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词语,是一个可能会发生歧义和误解的词汇,容易让人产生这一类文化遗产似乎没有物质表现形式,不需要物质的载体加以呈现之类的联想。其实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各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中国的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族的木卡姆艺术、中国与蒙古国蒙古族长调民歌等等,都要靠表演它们的人和一定的乐器、道具以及具体的表演过程这些物化的载体和表现形式才能呈现出来。”
在英文中,最初使用的是Nonphysical Heritage(直译“非物质遗产”)一词,因为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设以这一名词命名的部门;后又使用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直译“口头与无形遗产”);1992年,联合国将“非物质遗产”部门更名为“无形遗产”(Intangible Heritage);到了联合国发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时,更改为“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直译“无形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