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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启福】民族学研究应反映被研究对象的诉求

【代启福】民族学研究应反映被研究对象的诉求

民族学研究应反映被研究对象的诉求

                                                                   □ 代启福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9日


  民族学是通过文化来探讨人性、族性、社会和世界的一门学科。它旨在关注基层社区、社会和国家,以书写“边缘人群”和“弱势群体”的历史和生活为学科宗旨,进而来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互信互助和彼此尊重。在研究中,民族学倡导在文化相对论和整体论的指导下,通过文献分析、参与观察、焦点访谈、系谱调查和社会学问卷等方法来收集资料。这些方法论研究在学界已基本达成共识,但关于方法论、研究主题和民族志作品该为那些群体服务,却没有形成一致的范式。故笔者认为,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写作应该对方法论、研究主题和民族志为谁服务做一定反思,以此实现更多反馈、交流与共赢。

  民族学家的反思

  上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民族学界在社会后现代转型的影响推动下,对学科研究过程做过大量自我反思,其中最激进的代表是詹姆斯·克利福德、乔治·E·马尔库斯、米开尔·费切尔、詹姆斯·布恩和格尔茨为数不多的学生保罗·拉比诺等人。上世纪80年代,学界出版的《作为文化批评的人类学》和《写文化》两本标志性论著,成为人类学界反思写文化研究的高潮。在这场“写文化”反思浪潮中,研究者们分别从阐释民族志、实验民族志、文化翻译、科学主义、异文化表述以及本土文化等方面对各时期的经典民族志文本展开检讨,并开放性地指出未来民族志写作及文化研究存在多样性的可能。

  在研究者身份的反思层面,美国华盛顿大学尤金·S·胡恩教授在《大河:半山哥伦比亚印第安人和他们的土地》一书中这样写道:现在,人类学家在印第安人中的名声很差。很多印第安人保留地极力反对白人人类学家来研究他们。因为在他们眼中,人类学家都是一帮“文化小偷”,他们经常以学习的名义进入小村,然后住下。之后,每天早起晚归地这儿拍拍,那儿摸摸的,看起来非常的奇怪。然而最可恨的是,他们时而还掏出一个小本子记下别人说过的话,最后整理成书,完事后也不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处境。另外,他们也认为,考古学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说他们到处乱挖,其中最能让他们兴奋的事就是挖到古印地安人的骷髅。同样是拍照和记录,最后再把它们都放在博物馆里当宝。胡恩教授对人类学家在印第安人中名声的描述,一定程度反映了现阶段美国人类学家在本土研究的尴尬与缺位。

  著名学者王铭铭指出:“人类学研究重视他者,但他者是谁,人们却没有给出一个固定的定义。”如果“他者”是指异族异邦异文化或与“自我”不同的文化和人,那么中国的人类学在本土(汉民族和少数民族)方面的研究远胜于美国。但在海外研究方面,由于中国并没有拓展殖民的历史,故在海外民族志方面起步较晚。虽然中国历史上曾有很多商人、使节和旅行家对异邦社会的风俗和传说作过考察,如元代汪大渊的《岛夷志略》、周达观的《真腊风土记》,但现代意义上的海外民族志书写在中国起步较晚。中国的海外民族志研究更多是针对国情和国人为增强对异域社会的了解和交流而提出的,它与西方海外民族志的起源完全不同。但近些年,随着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和互动增多,中国的人类学发展有必要走向世界,走上国际舞台,传播中国人类学的理论与经验,研究和考察异国的民族与文化,增加各国之间的了解与自我反思。

  那么,中国的人类学在开展海外研究时,应该如何塑造自己的形象,又该如何超越和反思殖民人类学或者帝国人类学的研究路径呢?另外,中国的人类学理论又该如何为国际人类学借鉴和服务呢?这一系列问题都值得进一步反思和研究。

  民族学家的缺位

  人类学源于西方,已有150多年的历史,但进入中国却始于20世纪初。起初,它局限在学校,后来随着社会的需要、学者的努力以及科研领域的扩大,人类学的研究领域开始扩展到汉民族(核心圈)、少数民族(中间圈)和海外民族研究(外圈)。人类学的研究主题也随着研究领域的扩大而丰富。但在一些话题和地域上,研究者或受很于文化与政治疆界的双重束缚或由于自身的局限而无法将此纳入人类学领域。在一些所谓的“敏感性”话题上,诸如艾滋病、尘肺病、卖淫、吸毒、逃税、偷渡、难民、矿工、矿难和自治等方面,往往听不到人类学家的声音。大家往往以“敏感“为借口,忽视大众的诉求和需求。笔者在调查矿工和尘肺病人的时候,曾被很多当地的官员和大学里的老师告知,千万别去关注这些“敏感话题”和“特殊人群”,因为他们很敏感。而当笔者调查矿工和患者的时候,他们却显现出相反的态度,极度要求笔者将他们的故事写进论文,并且希望能将他们的苦楚告诉“政府”。然而,作为民族学专业的学生,在面对这样的处境时,我们是应该坚持所谓的“价值中立”,还是同他们一道拿起法律的武器为他们维权,抑或逃避敏感性话题(村民的诉求)而只去研究或者关注少数人眼中的合理性话题?这些问题都值得中国人类学家思考。

  另外,在一些“特殊的”区域,如边疆民族地区,在官员的眼中,这些地区都是敏感的。但对于生活在那里的农牧民来说,他们更期待以关注基层社区和“弱势群体”为宗旨的民族学家来反映他们的生活现状,并聆听他们的声音。但吊诡的是,诸多的民族学家们却在默默地寻找传统民族志里描述的村寨、社区和神圣空间,并没有去关注民族地区的现实。更有趣的现象是,一些少数民族和美洲原住民正在被学界浪漫化、原生态化和怀旧化。尤其是一些环保组织者和人道主义援助者,他们打着环保、保护和人道的名义,正试图将人类的家园建成公园和动物园。公园和保留地是美国社会一大特点,笔者在某保留地调查的时候,曾与报道人交谈过保留地与公园的相似性。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某个时期,美国政府的确在用建设公园的思维来管理他们和设计保留地,并不考虑当地人的感受与实际需求。

  笔者之所以要做如上反思,一方面是基于民族学人类学的理论关怀,即反思我们学科不应过多关注少数人眼里的敏感而忽视大众的诉求。另一方面是笔者作为一名少数民族研究生,在研究自己民族时,应该站在文化反思的角度,来审视自己的民族和文化,那样才能超越“自我”,实现与“他者”对话和相互学习。

  民族学家为谁而写作

  美国斯坦福大学人类学教授卫·M·费特曼在《民族志:步步深入》一书中讲到,民族志学者的田野工作不是单单从主位的或者局内人的视角来收集资料,还要从客位的或者外界的方法来阐释和反思研究对象。因此在民族志书写时,他建议“采用一种最清晰的,可以让非学术界和不熟悉该文化或者研究的人敢兴趣且能理解的写作方式。”他指出民族志作品应该以每个听众最熟悉的语言来表述,否则这些令人深思的故事将无人了解。费特曼教授的要求势必给民族学人类学研究者书写民族志带来极大的挑战。如果都按照研究对象所熟悉的语言来书写民族志,那又会导致民族志作品不易被异文化的人了解的尴尬境地。那样民族学研究的路径可能会回到从“自我”到“他者”再回到“自我”的研究模式,更不利于增进知识生产和凝聚共识。但对于研究者而言,如果他的民族志能够真实反映研究对象的诉求,再加上朴实易懂的语言或方言,那无疑是一部为研究者所做的民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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