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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强] 壮族认同自古有之

[李富强] 壮族认同自古有之

                                                  壮族认同自古有之
                                                            李富强

壮族认同存在着历史和文化基础,即壮族族体内部尽管存在差异,但有着共同的历史来源和相同的特征。
  长期以来,西方关于族群认同的认识一直存在两种理论流派,一为根基论(Primordialist,又译为原生论),一为情境论或工具论。前者认为,民族认同或民族性来自于具有共同世系或共同文化的根基性情感联系;后者认为,民族认同或民族性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中为了群体利益的实践活动的产物。以往学者们对民族认同的研究往往非此即彼地采用这两种理论。可是,这两种理论流派都存在着明显的不完善。
  英国人类学家利奇(Edmund Learch)通过对缅甸高地克钦人的调查研究发现,拥有相似文化、相似起源、相似语言的人们,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一个政治或经济实体,他们也未必认为自己是一个统一的群体。相反,在政治上与经济上集结在一起的群体,未必享有共同的文化与语言。这说明,稳定的族群边界是社会的或政治的边界,而文化边界则可能变化多端。这种族群社会的或者政治的边界具有对立于其他族群的结构功能。族群之间的差别主要是结构上的差别,而不是文化上的差别。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的一个族群的“原生”特点已丧失殆尽但依然具有强烈的族群意识的现象也证明了这一点。
  而另一些学者在研究中发现,族群认同产生于传统和表达,它涉及神话、宗教、信仰、仪式、民间历史、民间文学和艺术,这些文化表达和族群认同的符号形式,为族群关系赋予了意义。尽管一个族群用不着非要拥有一系列文化特质,但族群认同本身就为族群提供了确定的文化特质。因而,近来一些学术权威,如美国人类学家基斯(Charles F.Keyes)和本特莱(G·Carter Bentley)等,认为只有在可行的原生认同与可见的工具利益汇合时,族群认同才会产生。
  就壮族的认同而言,不可否认,如此众多的群体被识别为统一的壮族,如此众多的群体认同为壮族,具有利益和价值的考虑。从国家的角度来说,这是为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采取特殊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从民众的角度来说,这是争取民族区域自治权利,争取国家特殊政策,加快本民族发展,实现与汉族及其他民族共同繁荣的需要。可同时不能视而不见的是,壮族认同存在着历史和文化基础,即壮族族体内部尽管存在差异,但也有着共同的历史来源和相同的特征;尽管壮族各大姓对自己的来源有不同说法,但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壮族是西瓯骆越的后裔,而壮族人将自己的远祖追溯为姆六甲和布洛陀。
  壮语南北两大方言共9种土语,北部方言各地之间语音对应比较单纯,可以互相通话,南部方言各地之间语音对应关系虽较复杂,互相通话亦无问题。虽然南北方言在语音、词汇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语法结构、基本词汇大体一致。据统计,壮语南北方言相同的词汇要占65%以上。尽管壮族的居住特点与我国众多民族的居住特点一样,是“大杂居、小聚居”,但他们聚居的区域连成一片。壮族共同居住的区域生态特征基本一致。相同的区域生态环境、一样的生产生存形式和共同的历史境遇孕育和造就了相似的文化特征。尽管壮族族体内各群体各具特色,但相互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家系相似性”,即他们之间有大量共同的“区别性特征”,从而为他们之间的认同提供了前提条件。
  我国政府在民族识别的过程中,对共同的历史来源和文化特征是高度重视的。如在确认广西平果县“陇人”、防城“偏人”、龙州金龙峒“傣人”及大新县第八区板价、板渌、念典等三乡的公民为壮族时,都对这些群体的历史来源、语言、风俗习惯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以之为依据。在确认云南依、沙、土人为壮族时,也将这几种人的历史、语言、生产、风俗习惯等与“僮人”进行了比较研究。
  壮族认同在历史上之所以薄弱,是因为壮族的民族认同与其他族群的认同一样具有场景性。
  尽管在上世纪50年代民族识别之前,壮族的族体认同主要是各个支系或较小群体的认同,但支系或小群体间的认同也是存在的。广西壮族民间流传着一则壮丽的神话《祖宗神树》,说的是布伯以后,人口逐渐增多,拥挤在一块儿不容易谋生,大家就决定分散到各地去寻找出路。那时,有三房长老出来商量,为避免分散之后,将来子孙互不认识,冲突起来,大家决定到山上去种三种树。头一个上山去种木棉。到三月木棉花开时,满树红花,远远看去像一丛丛火把。第二个种大榕树。大榕树根深叶茂,表示子孙繁荣昌盛。第三个种枫树。用枫叶来染糯米饭,叫做精乌饭。后来又加上黄色、红色、紫色、白色,成为五色饭,表示五谷丰收。今后,凡是有这三种树中任何一种树的村寨,就一定有自己兄弟的子孙。而在云南壮族依、瑞、傣三大支系中,也流传着三个同胞兄弟安家立业后繁衍生息的传说。
  自元代,“撞人”开始作为族称出现。到明清时期,“壮”称范畴有了很大扩展。《明史·广西土司传》中记载:“广西僮居多,盘万岭之中,当三江之险,六十三山倚以巢穴,三十六源踞其腹心,其散布于桂林、柳州、庆远、平乐诸郡县者,所在蔓衍,而田州、泗城之属,尤称强悍,种类滋繁,莫可枚举。”但“壮人”、“依人”、“良人”等族称依然并存。  
  民国时期,“壮”的范畴继续扩大。1935年的《广西年鉴》第二回说:“本省民族有汉、僮、瑶、苗、侗、伶、倮倮诸族。汉族而外,以壮族最多,分布于左右两江流域,柳江、邕江、抚河一部分及西北、西南等县,其中大半已为汉人同化。”据1947年出版的《广西统计年报》,僮族有23.5万人。僮族人口的增长和分布范围的扩大,除了正常的生育和迁徙之外,说明认同于“僮”的支系或小群体在增多。可是,按1948年出版的《广西年鉴》第三回记载,僮族有3494户,8427人。壮族人口锐减,分布范围大大缩小,反映了当时壮族认同的不清晰与不稳定。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与实施,壮族民族意识和认同感逐渐增强,广西自报壮族的人数增至几十万人,1952年达到五六百万人。1953年6月30日,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以自报为依据,全国僮族有661万人,其中广西有649.6万人,占广西总人口的33.21% 。但1952年政府根据自报所公布的壮族民族名称中,尚有僮族、依族、沙族、偏族,表明有不少支系或小群体不认同于壮族。但是这部分不认同于“壮族”的人也将自己与苗族、瑶族区分开,甚至自称“说壮语的汉人”,承认和其他汉人有区别,这说明壮族“民族”层面上的认同虽是局部的、薄弱的、朦胧的,但显然是存在的。
  新中国进行民族识别之前,壮族认同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各支系之间存在共同的历史渊源和大同小异的文化特征,各支系或小群体之间存在借用和沟通的基础;之所以呈现局部性、薄弱性、朦胧性和不稳定性,是由于交通不便,环境闭塞,各个支系或小群体自给自足地生活在相对独立的小环境中,较少与别的支系或群体交流交往,也缺乏参与国家管理的机会,也就是说,既无强化民族认同的条件,亦无强化民族认同的需要。同时,由于旧中国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存在,一些壮族族群否认或隐瞒壮族认同,表现出浓厚的“汉人后裔”观念,其族谱往往将其祖先攀附为“韩信”等汉族著名历史人物。这不能说明壮族缺乏认同的基础,只能说明壮族的民族认同与其他族群的认同一样具有场景性。  
  壮族的认同意识除了各自称群体的认同和在此之上的壮族族体认同外,还有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此意识最明显地反映在其民间文学中。如壮族民间广泛流传的《布伯的故事》讲到,伏依兄妹结婚生下一坨肉球后,便用刀剁碎,拿到野外去撒。其中一种说法与姓氏的起源联系起来:肉块贴到什么地方,那里就是什么姓,如贴在李树上,那村庄的人们就姓李;如贴在石头上,便姓石……另一种说法则与其他民族的起源联系起来:撒到平原的是汉族人,撒到丘陵地的是壮族人,撒到山里的是瑶族、苗族,撒到森林、草地的便是其他西南少数民族。
  壮族的中华民族认同的另一个体现是其“讲壮话的汉人”的自我意识。我国著名学者费孝通先生在系统阐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时指出,在中华民族由“多元”到“一体”的过程中,华夏—汉族发挥了凝集的核心作用。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不是简单地以同样强度平行地存在于各族群之间,而主要是体现在各少数族群对中原地区和中央政府的“向心力”,以及对以中原为核心的这个“多元一体”的族群共同体的认同感。壮族的中华民族认同意识正是在与华夏—汉族的长期互动过程中形成与发展起来的,其内涵和特征也表现为对中原地区和中央政府的“向心力”和对中原文化的认同感。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民族研究中心)
文章出处: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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