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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我的农村研究之路

贺雪峰:我的农村研究之路

2012年02月06日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263期 作者:贺雪峰



  1987年我考上黄冈师范专科学校(现黄冈师范学院)生物专业时,心有不甘,因为我希望自己将来能研究国家和世界大事,生物专业的教育目标却只是做一个好的中学生物老师。于是,我继续努力,误打误撞进入“三农”研究领域。

  读经典著作的作用很大

  1993年,我到华中师范大学跟随张厚安教授读政治学硕士研究生。张厚安教授是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和农村研究的开创者,他希望我参加到农村研究课题中去。我虽然出生于农村,对农村生活有一定了解,但觉得这种熟悉和学术研究并不相干。犹豫再三,我决定不参加课题研究,而是先读两年书再说。

  两年多的时间里,我在图书馆里刻苦攻读,读了一百多本经济学和政治学的经典著作。所读书籍不算系统,但我按学科和专题分类进行了细读。现在,所读书籍的内容都已模糊,但这并不意味着读书的作用不大。阅读一定要静心、刻苦,一切与读书无关的事情都是读书的大敌。等指导研究生时,我也是如此要求学生并提出了三个原则:一是“两不要一要”,即“读研究生期间,不要参加课题,不要发表论文,要读书”;二是系统研读各学科经典著作;三是读书要一心一意,切不可分心。这三个原则成为我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法宝,形成了颇具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2004年,我和吴毅、董磊明到华中科技大学创办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之后,中心研究生培养就采用了这一模式。  

  农村研究要依靠社会调研

  临近毕业,张厚安老师要求我的硕士论文选农村题材,我才开始关注农村研究,阅读农村研究论著并着手进行农村调研。研究生毕业后,我被分配到荆门市委党校工作,教学之余,读书、调查和写作,逐步进入农村研究这一领域。

  1990年代,村民自治这一创举引起了政治学学者的关注。当时很多学者到农村观察,发现要研究这一制度先要了解复杂的农村社会的逻辑。因此,从事村民自治研究的学者很快发生分化,一部分人继续研究村民自治的制度及其上升空间,一部分人开始研究村民自治制度得以运转的社会基础。2000年前后,我将研究重点转入对乡村治理社会基础的研究,试图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同样的村民自治制度在不同地区的实践差异很大,这个差异与农村社会内部的结构差异有无关系?如果有的话,是什么关系?

  因此,2000年以后,我主要关注“中国农村是什么”这一问题。理解中国农村,才能真正理解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践。我在全国20多个省区做过比较深入的驻村调研,累计驻村调研时间超过1000天。调研时间越长,发现的问题越多,本来调研时关心的问题是A,结果发现还有比A更重要的B,再去调研B,却又发现了C,调研过程中意外不断。结果,调查时间越来越长,关心领域越来越广,计划中写总结性论文、代表性著作的时间越推越后。

  每次调研都会有新情况的出现、新问题的产生、新领域的进入,因此由A到B到C,一直到了Z。在Z之后,又会回到A,但这时回到的A,就与之前的A有了大不同,即这个A是有大量具体调研(B→Z)作为背景的A,是丰富、深刻的A。这样的调研,看起来是绕了大圈子,其实,只有经过A→Z的全面调研,才能积累起厚重的经验,才能让经验与理论进行强有力的对话。

  在此期间,我还找到一个发现新问题的好办法,就是“集体调查”:三五个人汇在一起,白天分开调查,晚上集中讨论,这样各人的调查就变成了学术研讨,不同视角的交流可给人极大的启发。尤其是在中国社会科学理论有很多“泊来品”的情况下,若我们对中国自身的经验把握不足,中国经验就会变成西方理论的一个装饰品。

  我也将调研形成的心得用在对学生的培养上。自2003年开始指导博士研究生起,我即要求我带的博士生必须进行大量调研。从2006年开始,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明确规定,在读博士生每年至少要有100天以上的驻村调研时间。读博士期间,一般可以有350天左右的驻村调查时间。这么长时间的驻村调查让学生们可以充分了解农村现状,在此基础上再从事学术研究,就可以在对经验的深刻把握中进行思考。  

  从理解农村入手理解中国

  有人说我是“朴素经验主义者”。这话不全错,因为我认为,没有一个走向田野的阶段,中国引进的社会科学概念就无法着地。我是“经验主义者”,但不全是,因为我注重经验积累,是希望在此基础上形成概念、判断、推理,形成学术对话、批评、积累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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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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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有建树,“调研”这个词跟我们通常说的“调查”好像不同。

田野调查,特别是作为文化研究手段(写文化)的田野作业,好像是要完整呈现你看到的听到的和想到的,甚至要把自己与调查对象的互动也要呈现出来,也就是民俗志民族志的结果;而社会学的调研是面对某个问题(不同于问题意识的“问题”)针对性地搜集现象证据,然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所以习习他们会一段时间跑很多村子。民俗学人类学好像不能这么跑,不过近些年提出的多点民族志似乎也在改变这种长期定点调查的模式。

因为我感觉没经过人类学结构功能的特殊训练,田野是很难出好的成果的,现在很多学生去一次田野就能用阐释人类学进行个案分析,我很怀疑这种做法。反而觉得 民俗学要是能借鉴社会学卓有针对性的调查方法,是不是会更有效率?而民俗文化和社会现象分属于不同的学科理路,似乎在方法上又是不可兼容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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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弟有发言权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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