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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贵州少数民族调查

民国时期的贵州少数民族调查

民国时期的贵州少数民族调查


□ 何也
国民政府在贵州、云南、宁夏等地进行了少数民族调查。图为调查者在云南调查时拍摄的佤族妇女照片。 资料图片
云南临沧的佤族居民当年在集市上交易的情形。 资料图片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曾对贵州少数民族进行过8次调查。这些由政府组织开展的大规模的系统调查,内容涉及民族名称、分布地区、人口数目、教育情况、生活习惯、语言文字、宗教、民族源流及土司情况等。调查突破了以往国内民族学调查的局限,不仅为当时的国民政府制定边疆民族政策提供了参考、为制定开发边疆计划提供了依据,其调查保留下来的边疆少数民族资料,对于今天开展贵州少数民族及其文化研究以及研究民国时期贵州少数民族的历史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详查土司现状
  土司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杂居区实行的一种特殊的统治制度。1928年4月,国民政府内政部成立后,认为“土司制度,不特(但)不合现时行政组织,亦且违反现代潮流,更以各省土司,坐享厚糈,剥削人民,迭据人民呈控土司,欺压平民案件,不一而足,值兹政治刷新之际,对于改土归流政策,亟应力求实行”。为继续改土归流、废除土司制度,国民政府需要了解各地土司情况。
  1929年底,国民政府内政部首次开展了对土司的调查。按照《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县为自治单位,“依照现行制度,各省省政府以下除县市政府外,本不容有他种特殊行政组织。惟边远省份或以种族居处太杂,或因土地开发较迟,所有特殊区划及特殊制度不得不暂时存在自属事实问题。兹为编订全国行政区划表起见。”1929年12月,国民政府内政部制定《现有土司调查表》及《现有盟旗及其他特殊组织调查表》,下发给广西、云南、贵州、甘肃、宁夏、青海、西康、湖南、四川、新疆各省政府,“饬令民政厅详加调查,凡与县治相当地方,现未改设县治尚有此类特殊行政组织者,应即依式填表报部,以资稽考”。在上述10个省中,贵州是受调查省之一。
  《现有土司调查表》包括:土司名称、所在地、管辖境界、何时设置、隶属何处、可否改设县治、现在土官姓名、何时委任等项内容。
  贵州土司在清末已大规模改流,“自民国以来,均经改土归流,从前土司制度,早已无形消灭。奉发表式,无从查填”,因此贵州没有上报调查表。1939年1月,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发布的第180号公函称:“查边省土司原为前清遗制,民国以来,多已改土归流,旧有土司头人,亦由地方政府酌升新职,本会现为办公上参考起见”,拟请贵州省政府“将所辖境内已改土归流各土司之姓名、所在县治、现任职务及原有名称,列单见示。其有尚未明令改流者,亦盼一并查复,籍便查考”。由于贵州已没有土司制度,主要填报《改土归流各土司调查表》。《改土归流土司调查表》的内容包括:姓名、年龄、籍贯、现任职务及原有名称、住址、备考等项。贵州省民政厅要求:“于文到十日内填报来府,以凭汇转。”
  按照贵州省民政厅的要求,开阳、黄平、兴仁、盘县、黔西、施秉、罗甸、三合、丹江、黎平、册亨、松桃、沿河、织金、朗岱等15个有改土归流土司的县上报了调查表,这次调查到1939年6月结束。
  摸底少数民族基本情况
  19世纪末开始的西南边疆危机,到国民政府建立后仍然十分严重。“九·一八”事变后,英帝国主义者又于1934年武装侵占了云南的班洪、班老地区。在全国抗日救亡运动的推动下,1934年10月,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发布第112号咨文:“查我西南各省,苗夷杂处,种族甚多,生活习尚,各有不同,为团结国内各种民族,为防止帝国主义者之利用,对于苗夷民族各项情况,实有深切明了之必要,兹经制定调查表式,拟请住有苗夷民族之各县政府,认真调查、确实填载,俾作施政之参考……”下令对西南边疆各省进行少数民族调查,并由蒙藏委员会制定了《西南苗夷民族调查表》,发往西南各省。《西南苗夷民族调查表》的内容有:民族种类、户籍、人口、语言、教育情况、生活习尚及备考等项。
  贵州省政府非常重视此事,将《西南苗夷民族调查表》下发给各县政府,要求认真填报。此次调查从1934年11月开始,到1935年10月结束。贵州省的53个县上报了调查表。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为动员全民抗战、稳定地方秩序、促进民众团结、增强抗战力量,国民政府内政部于1938年5月发出密电:“查西南各省边区,汉夷杂处,自古多事。明清以来苗变层见叠出,考厥原因实由于当时政府忽略宣导,边官措施失当,坐令民族间之情感隔膜,有以致之,值此全面抗战期间,所有地方秩序之稳定、民力之团结,在在俱关重要。对于苗夷等族亟应因势利导,予以组织训练……籍以增强抗战力量。本部现拟编订宣抚苗夷方案,惟恐不明情形,将来实施困难,特制定西南边区民族调查表式,先事调查,俾资参考……转饬所属苗夷等族聚居各县,从速调查填报汇转以重要政。”同时,内政部还下发了《西南边区民族调查表》,要求西南各省对所属各民族情况迅速调查上报。《西南边区民族调查表》包括民族种类、居住区域、人口数目(男、女)、壮丁数目、生活习惯、过去开化、工作情形等项内容。贵州省民政厅于1938年6月下发密令,要求10日内“依表列各项,逐一详查填列”,由于是限时填报,贵州省有48个县报送了调查表。
  核对少数民族人口
  1947年7月,国民政府内政部给贵州省政府发出指令,要求根据“边疆少数民族所在之省县应以各该民族人口之比例确定其实行选举之省县参议员名额”的规定,上报贵州省少数民族的详细数字,并随电发送了《某某省少数民族人口数调查表》,要贵州省立即查清少数民族人口并迅速填报。《某某省少数民族人口数调查表》包括县(市)、少数民族名称、人口数、合计、全县(市)人口数、少数民族占全县(市)人口百分比、备考等项内容。
  国民政府内政部还进行了“边地土著人口调查”。在内政部下发的公函中有这样的文字:“扶植国内各少数民族之繁荣发展,为中央一贯政策。本部兹为明了各边地土著民族之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及经济生活状况,俾供施政参考起见,经拟订省县各边地土著民族人口调查表式’一种……连同填表须知一份,函请查照转饬各土著民族住居县份遵照查填,并希于文到一个月内汇送过部,以便办理。”
  《省县各边地土著民族人口调查表》包括:宗族别、居住区域、人口数(合计、男、女)、壮丁数、各民族特质异同(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经济生活、教育程度、语言文字)及备注等内容。填表须知标准:本表填写以各县土著民族人口为限,凡无土著民族居住县份即不填报,但须由省政府汇案说明;“宗族别”栏应分别填注各族类别名称,应详细记载;“居住区域”栏应填注前项民族居住之县、乡、保或村街;“人口数”栏应填注各该民族之男女数及合计数;“壮丁数”栏填注各该民族自18岁至45岁之男丁数;“各民族特质异同”栏应将各民族之衣食住行婚丧礼教以及语言知识职业等详细填写或作比较;调查年月必须填入,以便分期统计比较。
  对于边疆少数民族人口情况的调查,贵州省民政厅对各县市政府、雷山设治局下发命令,要求“于文到十日内分别详填二份具报,以凭汇转”。按照要求,望谟、修文、盘县、纳雍、安龙、剑河、平坝、赫章、关岭、大定、铜仁、锦屏、榕江、镇宁、松桃、炉山、镇远等县上报了调查表。这次调查从1947年9月开始到1948年2月结束。
  了解少数民族生活状况
  1947年8月,国民政府内政部要求对边疆民族及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状况进行调查。“查我国幅员辽阔,边疆民族及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情形复杂,多未能切实依法举办户口查记,以致此项户口数字恒付阙,本部为明了上项人口状况以便汇编全国户口统计起见,特制定边疆民族及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状况调查表式……希于文到一月内依式查填专案报部”,并附送《边疆民族及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状况调查表》一份。《边疆民族及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状况调查表》包括族名、人数(共计数和男、女数)、分布地区、生活习惯、语文(语言和文字)、宗教、备考等项内容。
  贵州省民政厅根据内政部的指令,要求“本省各地其人民生活习惯特殊者亟应分别照表查填,于文到十日内依式查填具报”。贵州省锦屏、赫章、大定、龙里、贵阳、平坝、兴仁、罗甸、修文、普安、息烽、关岭、纳雍、安龙、铜仁、榕江、镇宁、松桃、雷山设治局、炉山、三穗、黎平、镇远、三都、威宁等县上报了调查表。但直到1948年5月,贵州省都没有将收集到的调查表上报到内政部。于是内政部再次发电,“前经本部制订表式,于三十六年(民国36年,即1947年)八月十六日以人二字第271号代电送请查照办理在案,兹以为时已久,贵省辖境内有无边疆民族及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迄今未准查复用,再电请查案核办……”贵州省民政厅在给国民政府内政部的回电中说:“本省边疆民族生活习惯近年多已同化,能习汉语文字,相互通婚,故仅据少数县份调查填报。准电前由,相应将已报之锦屏等28县、市、局(设治局)边疆民族及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调查表汇订成册,随电送请查照为荷。”
  1948年8月,重庆绥靖公署“为明了川康滇黔边区各民族人口、生活、教育、经济、出产等情形起见,特制定调查表式一种……希于文到三个月内查填具报”,同时下发了《边区各民族生活状况调查表》,令川康滇黔各省进行调查。《边区各民族生活状况调查表》的内容有族别、人口(男女)、面积、教育程度(小学、中学、专科)、经济状况(主副食物、通货情况、特产物资、输入主要物资)、武力概况(枪种、弹药)、归化程度等。贵州省民政厅将调查表转发给贵阳市、各县、雷山设治局,要求他们“遵照于文到一个月内依式查填具二份呈报,以凭汇转”,贵州全省都进行了填报。
  由于时代的局限,国民政府组织的贵州少数民族调查存在着很多不足,如对少数民族称谓的不科学,带有强烈的民族歧视色彩;调查者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多依靠地方官员进行;办事效率低下,调查拖延的时间很长,而且这些调查资料大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整理和利用,实际运用效果不明显。尽管如此,这些调查还是在贵州民族史研究乃至中国民族学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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