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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师承一览

本帖已经被作者加入个人空间
我初到论坛,多有冒昧,请各位谅解。
今后谨遵老师教诲,多看少说,多听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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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跟帖都跑到民俗学论坛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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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认识到错误就好,这样,你就觉得马老师“不失望”了。的确,如果把明摆的事实张冠李戴,会让那些民俗学界的前辈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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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豫章学子 于 2010-1-9 21:25 发表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马知遥先生可以任何删改本人博客中的跟帖,我在博客中的跟帖却不显示,刚才发现都跑到这里显示了。请哪位大侠指教一二。
本来不想多说什么,因为我觉得你提出的问题,大家都知道,或者有知情者。但发现你真的不知道博客和论坛是两套系统。至今我都没到你博客去,怎么会删除你的博客跟贴呢。那可就冤枉我了。而且我似乎没有那权利可以管理博客啊。

你发在这里论坛的帖子任何管理员似乎都能删改,但我知道博客似乎我还没那能耐。
目前我只在修改我自己的帖子,从未对你的帖子修正过。毕竟你还没有什么能让我删改帖子的地步。

因为涉及到本人,所以特声明。说实话,你的确比较冲动。怎么没弄清事实就能任意责备他人,而且指定是我“删改本人博客中的跟帖,我在博客中的跟帖却不显示,刚才发现都跑到这里显示了”。

因为你发的东西同时你可能也发到了博客里,所以,所有的回帖可能是在这里回的也可能是在博客里回的。不会出现你说的那些问题。特声明。

再次声明,除非你有违法言论我不会动你一个字的。作为你的师长辈,我还没那么小肚鸡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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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豫章学子 于 2010-1-9 21:25 发表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马知遥先生可以任何删改本人博客中的跟帖,我在博客中的跟帖却不显示,刚才发现都跑到这里显示了。请哪位大侠指教一二。
一般情况下版准不会随便修改或删除帖子,除非帖子的内容明显失实或者含有攻击性话语,有的时候系统也会自动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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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事实,请马师长去我的博客看看跟帖就知道了。
再次谢谢马师长对小辈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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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希望豫章学子尽快修改自己关于民俗学者师承关系及其对马老师指责一些的帖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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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豫章学子 于 2010-1-9 21:28 发表
我的跟帖都跑到民俗学论坛上了。
你的博客设置的是论坛模式,所以在博客上的留言和论坛的话题是一致的,同时存在。

[ 本帖最后由 恩施土家 于 2010-1-9 21: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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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和求实是我们做人做事最起码的标准,关于不知道的事情可以犯错误,但是最让人难以容忍的是知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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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最后有点耐心地对楼主说:你怀疑有人改你的帖子,可以逐个看过来,帖子修改过是有修改记录的。比如由谁在什么时间删改。幸亏有机器的记录告诉大家:我到目前为止还没修改或删除过你的任何跟帖/


再见吧,我教书多年也没碰到这么恶言相向的。只有沉默了

[ 本帖最后由 马知遥 于 2010-1-9 21: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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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删除此贴或拿出一个准确的关系贴

这样争论没意义,发帖人应该对自己的东东负责,后面的不管是批评也好,灌水也罢,都是对楼主的支持,论坛就是要热闹,马老师虽然知道有误,但是还是设置为精华,就是想完善一下帖子本身和热闹一下,但是楼主不领情,我们也没办法,最好不要引起个人意见。
版主应该有权删帖吧……或者,做一个准确完备详细的关系贴再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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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和学术的率真是可爱,无知和蛮横甚至草率不知道究竟能成就怎样的未来。

此只代表我个人的理解。我只用来提醒自己永远不犯这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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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豫章学子 于 2010-1-9 21:28 发表
我的跟帖都跑到民俗学论坛上了。
豫章学子好!

是的,你博文的回帖都显示在论坛了。

这是因为你本人将这篇博文导入了论坛,也就成了论坛的一个帖子。

此后,不论大家是在你的博客或是在你论坛这个帖子后的回复都会同时显现在博客和论坛中。

博客显示的回复数到达系统规定的条目数之后(大概20条左右,要视回帖的长短)就不能直接显现后续的回复了;但论坛可以一直回复下去。博客同时会留下“进入论坛,查看全部评论”的链接。

这是因为我们使用的论坛和博客系统之间有一个功能通道,但凡你将自己的博文导入论坛(也只有博主本人有操作权限)之后,博文就会成为论坛的一个主题帖。其后的回复也就跟论坛的任何一个帖子一样了。

大家只能在论坛通过“编辑”修改自己的回复帖,不能修改他人的帖子,更不能修改他人博文后的回复内容。

只有管理团队(本版版主、超级版主和管理员)有权限删改他人帖子中不合适的措辞和表述。但一般情况下,我们的管理人员都不会轻易这么做的。

如果接到会员投诉,或发现帖子有违规内容,我们会根据具体情节决定是否向发帖人或回帖人提出建议或警告,由本人自行删改或处理。

倘若我们的建议或警告没有得到及时采纳,管理团队会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决议,之后才会由专人进入论坛他人帖子中作出删改字句、甚至删除某个主题帖(回复帖也会一同被删除,俗称“炸楼”)的处理决定,同时通过站内短消息通告当事人,必要的话也会在论坛发出通告。

以上说明,希望能帮助你了解博文导入论坛后的修改权限。

马知遥斑竹只是修改了自己的回复帖,他也只能在论坛的回复帖中进行修改。

所以,希望你不要误解。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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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只是民俗学的爱好者。没有想到一篇不成熟的小文引起这么多麻烦。我不知道怎么删掉文章,请有权利的去删掉吧,我没有意见。
不过,马先生,我也是从学生走过来的,作为民俗学的后辈,我对你没有任何恶言相向。如有得罪之处,请你谅解。
大人肚里可撑船,我们都不要小肚鸡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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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恩施土家 于 2010-1-9 21:52 发表
这样争论没意义,发帖人应该对自己的东东负责,后面的不管是批评也好,灌水也罢,都是对楼主的支持,论坛就是要热闹,马老师虽然知道有误,但是还是设置为精华,就是想完善一下帖子本身和热闹一下,但是楼主不领情, ...
怕他不领情,那就保留吧,除非楼主自己提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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