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兄说:“一个人研究什么有很大的偶然性,他研究什么并不一定要热爱什么,就像研究佛教的不一定喜欢和尚,研究晚清史的不一定喜欢慈禧一样,研究民俗的也不需要热爱民俗。不但不一定,不需要,而且一定不要,否则,你就把自己和研究对象混淆了,失去了研究者的主体性。要把学问做好,最主要的是你要适合这种青灯黄卷,皓首穷经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取决于你对研究对象的喜好程度。”
我以为:热爱什么和成为什么是两回事。热爱某个东西不一定就成为某个东西。先生似乎偷换了概念啊。
陈兄说:我说的是不要热爱自己的研究对象,不是说不让你热爱自己的专业。热爱民俗学专业与热爱民俗是两码事,热爱心理学也不等于热爱精神病。不要偷换概念吆。随便说一句,对自己专业的热爱也不是先验的,往往需要一个过程,事实上是,在那个时候想热爱别的专业也热爱不成了。
我以为:热爱民俗后才可能热爱民俗专业。如果不爱民俗关心民俗,却对专业非常热爱的人几乎罕见。因为民俗专业就是对民俗的研究,同时还是回到刚才那个问题:热爱并不是要成为对象本身。这本来就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当然在研究中我们也会遇到研究对象不是我们所热爱的,但我们怀着探究和对真理的热情或者学术的操守还是要投入精神和激情,从某种意义上这种热爱已经超出了普通所谓热爱,上升到精神层面对真理的不舍追求,对研究者主体来看,这是对事业的激情和热爱。不论表层的还是深层的热爱,研究和做学问离不了热爱这一力量的源泉。
至于诗情判断这肯定不能进入理性思考的范畴,但他却能锻炼研究者的思维和想象力,从而产生创造力和灵感。而且激情和热情能涵养一个人的境界和情怀,作为人文科学的研究者,大抱负和大情怀能够让我们懂得我们从事的目的和意义。
我想陈兄所谓的不能热爱,意思是对研究对象保持“间离效果”,以保持人的理性和判断。这有点像世界戏剧理论中的布莱希特戏剧理论,所谓的第四堵墙。演员表演中要保持和观众的距离,保持和角色的距离,不能完全融入。如果是这样我表示同意。
[ 本帖最后由 马知遥 于 2010-1-7 18:3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