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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文老师谈做学问

引用:
原帖由 天曳 于 2010-1-6 19:54 发表
一、自己觉得好玩的有:
原文:
他研究什么并不一定要热爱什么,就像研究佛教的不一定喜欢和尚,研究晚清史的不一定喜欢慈禧一样,研究民俗的也不需要热爱民俗。
即:
他研究A并不一定要热爱A,就像研究C的不一定 ...
发现天曳基本上已经提出了我要提出的问题和疑惑啊,请陈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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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兄说:“一个人研究什么有很大的偶然性,他研究什么并不一定要热爱什么,就像研究佛教的不一定喜欢和尚,研究晚清史的不一定喜欢慈禧一样,研究民俗的也不需要热爱民俗。不但不一定,不需要,而且一定不要,否则,你就把自己和研究对象混淆了,失去了研究者的主体性。要把学问做好,最主要的是你要适合这种青灯黄卷,皓首穷经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取决于你对研究对象的喜好程度。”

我以为:热爱什么和成为什么是两回事。热爱某个东西不一定就成为某个东西。先生似乎偷换了概念啊。

陈兄说:我说的是不要热爱自己的研究对象,不是说不让你热爱自己的专业。热爱民俗学专业与热爱民俗是两码事,热爱心理学也不等于热爱精神病。不要偷换概念吆。随便说一句,对自己专业的热爱也不是先验的,往往需要一个过程,事实上是,在那个时候想热爱别的专业也热爱不成了。

我以为:热爱民俗后才可能热爱民俗专业。如果不爱民俗关心民俗,却对专业非常热爱的人几乎罕见。因为民俗专业就是对民俗的研究,同时还是回到刚才那个问题:热爱并不是要成为对象本身。这本来就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当然在研究中我们也会遇到研究对象不是我们所热爱的,但我们怀着探究和对真理的热情或者学术的操守还是要投入精神和激情,从某种意义上这种热爱已经超出了普通所谓热爱,上升到精神层面对真理的不舍追求,对研究者主体来看,这是对事业的激情和热爱。不论表层的还是深层的热爱,研究和做学问离不了热爱这一力量的源泉。

至于诗情判断这肯定不能进入理性思考的范畴,但他却能锻炼研究者的思维和想象力,从而产生创造力和灵感。而且激情和热情能涵养一个人的境界和情怀,作为人文科学的研究者,大抱负和大情怀能够让我们懂得我们从事的目的和意义。

我想陈兄所谓的不能热爱,意思是对研究对象保持“间离效果”,以保持人的理性和判断。这有点像世界戏剧理论中的布莱希特戏剧理论,所谓的第四堵墙。演员表演中要保持和观众的距离,保持和角色的距离,不能完全融入。如果是这样我表示同意。


    

[ 本帖最后由 马知遥 于 2010-1-7 18: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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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思土家兄弟辛苦了,还得麻烦你把马老师的回复搬到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去。
陈老师在那边眼巴巴地等着马老师的板砖呢。
你是一个辛勤的搬运工、传声筒。
争取做一个“2010年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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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 的帖子

  首先说明我没明白天曳兄说什么。佛教研究的对象不包括和尚吗?晚清史研究的对象不包括慈禧吗,不知道怎么就是偷梁换柱了呢?
  “我以为:热爱民俗后才可能热爱专业。”因为这既不是通过逻辑思辨,也不是在事实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所以这种“我以为”没有任何论证力量。
  热爱民俗,这句话本身就很成问题。民俗是由一个个具体事项构成的,包括传统节日,婚丧嫁娶的仪式、民间信仰等等,等等。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么热爱的,你是热爱过节,还是热爱烧香、跳大神,抑或扭秧歌,踢键子?
  学术研究本身就是排斥情感参与的,情感参与会影响判断的准确性,就如知遥兄所说让孙子客观评价他爷爷要求太高,这样的孙子大概没有,即使有也不会太多,因为偶然性的东西是不能作为论据的,所以即使有也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个人的执着,那是自己的自由,至于有人要把研究论文写成抒情散文,陈某也无权干涉。
  爱东兄的观点我赞成的不多,但他的“鸭食桶效应”理论我还是赞成的,没有不围着鸭食桶转的鸭子(不敢绝对,事情总有例外,个别理想高尚的鸭子就不)。我的研究动机有高尚的成分(不是热爱吆),但绝对不是第一位的。不知道像我这种人能不能代表一般。
  施博士是最早顶我的贴的,必也是和我一样是不“热爱”民俗的民俗研究者。但我们还要研究,不研究这个,我们研究不了别的(对不起,未经施博士同意,我把他给我们了)。想当官,没当成;想当诗人,到现在还是打油水平;喜欢文学理论,研究水平太低,文学理论(美学)圈不认,还是要研究民俗,写几篇文章换点油盐酱醋,混个衣食无忧。当然,也不敢说自己研究民俗的水平多高,能在这个圈里混,全靠咱民俗学界有海纳百川的胸怀。
  君不见全国各地民俗学会有多少人成为会员仅仅是凭的他“热爱”,如果有点小权力说不定还能成为理事,常务理事;君不知某高校开一个与民俗学相关的会议,来了地方文化局、档案馆的一大帮人,说的是来开会是来热爱民俗,办会方明察秋毫,懊恼地说:都是来旅游的。我一个民俗学界的小瘪三一下子成了重量级的人物,先做主持人,后做点评人。难啊,绞尽脑汁地从那些“论文”中发掘闪光点。那一次爱东博士没去,否则,我一定给他大师一级的评价。
  随便批评一下,施博士往往不阴不阳地扔上一句就走,好像比我们高几级的大人物,这样不好啊,群众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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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陈金文 于 2010-1-7 18:08 发表
  首先说明我没明白天曳兄说什么。佛教研究的对象不包括和尚吗?晚清史研究的对象不包括慈禧吗,不知道怎么就是偷梁换柱了呢?
  “我以为:热爱民俗后才可能热爱专业。”因为这既不是通过逻辑思辨,也不是在事 ...
恩,上午跑步的时候,对在这里的疑惑一晃而过,间杂的,还有一丝忧,呵呵
决定不继续了,继续下去其实是鸡蛋里挑骨头,或者说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把学术大智慧的追求变成徘徊于“训诂”小学的状态,呵呵
退出
措词不当之处,多有得罪
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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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 的帖子

  “诗情的感悟”,不是个人的杜撰,有出处,见《西方哲学精神》,何兆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第142页:后来,大致体会到中国古人大抵是诗意的,他们偏爱具体的形象有甚于抽象的概念;他们的思维方式是一种诗情的领悟,而非一种名理的推导。
   --我稍作了一点变动。解释权在何先生。
   “措词不当之处,多有得罪”--辩论过程中,话语有些锋芒很正常,相信大家都能理解,不会因此伤了和气。在这方面施博士表现最好--爱东兄又被表扬了!

[ 本帖最后由 陈金文 于 2010-1-7 20: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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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热爱”,就想起了以前学校里教育的“五讲四美三热爱”。
“热爱”一词总有点那个泛政治化的感觉,就如我们总是无法以“人民”把“民众”取而代之。
陈兄言之有理。“热爱民俗”这似乎也高尚得太官方化了呵。
相对于民俗学专业而言,余更提倡“冷爱”。得坐冷板凳,得挨冷言冷语,何况当下也不是很“热”的专业,这份“爱”也众爱里的一种,当然也不见得比“热爱”低下。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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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陈金文 于 2010-1-7 18:08 发表
随便批评一下,施博士往往不阴不阳地扔上一句就走,好像比我们高几级的大人物,这样不好啊,群众有意见。 ...
这么说可就不厚道了。
看打架的难道都是高人吗?
恰恰相反,
喜欢看打架的,都是小人物。
我就是个小人物。
爱和人打架,
更爱看人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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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陈金文 于 2010-1-7 18:08 发表
 那一次爱东博士没去,否则,我一定给他大师一级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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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无言两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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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老师,都是我的错啊……

学生本想传到批评与方法那边交流交流的,后被巴莫老师转到话题讨论,后被马老师置于高亮精华,一个小小的对话就这样引来了讨论,让几位老师互拍砖头,不好意思

希望越争越明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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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田老师过来解围

我应该把“肇事者”田老师请过来的,他的一席话引起了陈老师的感叹,随后引起了与马老师的争鸣……
真想听听田师的意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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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想当官,没当成;想当诗人,到现在还是打油水平;喜欢文学理论,研究水平太低,文学理论(美学)圈不认,还是要研究民俗,写几篇文章换点油盐酱醋,混个衣食无忧。当然,也不敢说自己研究民俗的水平多高,能在这个圈里混,全靠咱民俗学界有海纳百川的胸怀。
--这是讲的我自己,没有任何影射别人的意思。应该有几个人知道,我研究生毕业后曾在某镇、某市连续做了几个月的秘书;我确实写过诗,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黄河诗报》上还有诗歌发表,在高校论坛上,我还专设了一个“天天打油”栏目;至于喜欢文学理论,可以说明的是,我在文学理论教研室呆了10年。
  在辩论的时候,我喜欢呈口舌之快,但绝对不会像鲁迅那样(当然,整体上讲,我不及其万分之一),与顾颉刚吵架,殃及顾某的鼻子,如果无意间伤害了哪位仁兄,金文在这里有礼了!
  至于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广西民族大学宣传周”当中学生对我的美誉,本人概不接受,不让他们灌水也不行,就热闹不起来。对于论坛来讲,是一种策略,大家千万不要认为老陈还真把自己当成什么人物了,如果那样,我就羞于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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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施爱东 于 2010-1-7 22:31 发表

施兄,不要发什么牢骚,咱们不是老“战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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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恩施土家 于 2010-1-7 23:42 发表
我应该把“肇事者”田老师请过来的,他的一席话引起了陈老师的感叹,随后引起了与马老师的争鸣……
真想听听田师的意见如何?
田老师说,几个家伙吵起来了?吵得好啊,论坛火了。再吵一会,看哪个傻家伙参战!很好,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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