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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涛]作为民俗现象的民间语言

[黄涛]作为民俗现象的民间语言

二○○八年第三期《文化视点》(总第十一期)

作为民俗现象的民间语言

黄涛




  “民间语言”又称“民俗语言”、“语言民俗”。从民俗学的学科属性和学术史上的研究实践来看, 民间语言主要指那些有着鲜明浓厚的民俗文化特色的俗话套语。常引起民俗学者注意的语言现象可归纳为以下两类:( 1) 日常生活中的俗语: 亲属称谓、社交称谓、人名、谚语、歇后语、惯用语、俗成语、俗短语、方言词、流行语、招呼语、脏话、骂詈语等;( 2) 特殊场合或仪式中的套语: 咒语、吉祥语、禁忌语、委婉语、神谕、祷词、誓言、隐语( 含暗语、黑话) 等。当然, 这并不是民间语言的全部。除了语汇形式以外, 还有一些具有民俗文化内涵的语音、语法、修辞等方面的语言现象, 可以作为语言民俗看待。口头形式以外的表意方式, 如体态语、隐喻性实物、在部分地区或特定群体被当作表意符号的特色文字或图画等, 也可看作口头语言的替代形式, 纳入语言民俗学的研究范围。

  民间语言是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这一点, 我们是这样理解的: 民间语言既是其他民俗现象的载体, 它自身也是一种民俗现象。民间语言作为载体是比较易于理解和把握的, 因为这方面所关涉的主要是语言现象的最基本和最显著的东西: 语音与语意, 以往从这个角度所进行的资料准备与细部研究也是比较多的。而民间语言作为民俗现象就难以把握了, 因为习惯于文献资料的研究者往往将民间语言看作脱离说话人与生活的零碎短小的词语, 它与其他民俗事象在形态上有太大的差异。如果不用特定的标准来审视它, 很容易忽略它作为民俗现象的重要构成因素。针对这一点, 本文试图结合近几年研究民间语言的体会, 就怎样理解民间语言是一种民俗现象, 谈谈自己的浅见。

  一、相对的观点: 作为表达工具或民俗载体的民间语言

  语言是什么?通常人们认为: 语言就是词语、句子或说出的话。在交往中, 语言就是表达意思的分音节的声音; 在阅读中, 语言就是用文字表现的词句和段落。对于语言的使用者来说, 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语言的意义就主要附着在语音形式或书写符号上, 说出或接受了这些形式, 也就表达或明白了某种意思。

  至于语言发生的其他现场因素, 如伴随语言的辅助形式———表情、手势、体态, 说话的场合, 交际的直接目的等, 虽然也对语言表意起作用, 但人们在概念上把这些因素与语言分开, 事实上它们一般也确实只起辅助作用, 其单独表达的意思是不很确定的。至于语言发生时所处的文化背景, 通常对语言的使用者来说更是无须关注的, 因为他们就处于这种文化背景之中, 文化背景是作为基本的生存环境存在的, 说话时不必特意加入背景因素。

  这点可从村落社交礼仪套语“家来坐坐”的实际发生过程中看得分明。

  在村落中, 村民甲在经过村民乙家宅附近时, 两人打过招呼, 要结束简短的交谈时,村民乙会很随意地说:“家来坐坐啊? ”村民甲会不假思索地回答:“不啦。”表面看这是很简单的回答———对村民而言确实简单得不得了, 因为一切文化背景、现场处境都是既定的, 明了的, 无须思考的, 其意义也是确定的:

  乙说这句话表示对甲的尊重、好感、亲热的态度, 当然也含有欢迎他有空常来串门的意思,但一般情况下并不真的邀请甲当时来家“坐坐”。甲说“不啦”表示甲完全领会了乙所说套语的礼俗意义。这样简短的问答体现的是村落中密切的人际关系, 这种套语的重复使用也就起着不断确认和延续、加强这种关系的功能。这些礼俗意义是语言的使用者仅凭语言形式就能表达和领略的, 套语功能的发挥只需双方关注这语言形式就能奏效。

  也就是说, 属于同一文化社群的交际者能够毫不费力地理解某一语言表达式的真正含义, 他们的大脑中储存着那些相关的丰富的文化背景信息。而不属于这一文化社群的人要理解某一特定的说法, 就要连带了解相关的文化背景知识。研究者要完整地展现特定语言表达式的内涵和功能, 也需要对相关的文化信息做细致的描述。但是一般的语言使用者以及许多研究者倾向于忽略这些文化背景信息, 而只提取表层的或显性的词语部分。

  还有一种情况是普通语言学家( 与社会语言学家相对而言) 的视角, 传统上他们认为语言就是语言形式。索绪尔对此取向作了明确阐述:“语言是什么呢? 在我们看来, 语言和言语活动不能混为一谈; 它只是言语活动的一个确定的部分, 而且当然是一个主要的部分。”他认为言语活动= 语言+ 言语, 言语活动去掉了言语而抽离出来的作为社会制度的语言, 才是“语言学的又完整又具体的对象”, 对于普通语言学者来说, 语言就是人类表意的工具或媒介, 是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 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研究语言形式的构造规律。这当然是语言的最基本最主要的部分。而从文化角度研究语言的学者恰好与之针锋相对, 强调更重要的是言语活动及其语境, 认为语言形式本身不能传达实际的、确定的意义。其代表人物马林诺夫斯基明确反对那种认为语言是思想表达的工具、反映或符号系统的说法。他概括自己的观点说:“语言, 就其原始功能讲, 应被看作一种行为的方式( mode of action) , 而不是思想的对应符号( a countersign of thought) 。”他认为, 完整、具体的语言是言语活动加上与之密不可分的语境。本文强调语言研究的民俗学视角, 正与马氏的观点不谋而合。

  从语言形式的角度来看待民间语言, 导致对于民间语言作为载体的一面的重视。说民间语言是“民俗载体”, 即侧重描述其语音形式、文字构成, 同时也简要注释其民俗语义。这些成果是很有用的民俗学资料, 但从民俗学的专业研究角度着眼, 对民间语言的民俗内涵还开掘得不够。从民俗载体角度对民间语言所做的另一种研究是侧重于考索民间语言的民俗语源、说明民间语言所反映的民俗生活类型。这时语言形式只是研究的出发点、依据或线索。

  从民间语言是民俗文化的载体这一观念出发所进行的研究, 其实就是一种脱离情境和主体的民俗事象研究。一般来说, 语言民俗的语言形式即词语部分, 就是民俗学者通常所说的民俗事象。比如“休前妻, 毁稚苗, 后悔到老”这则谚语, 如果不考虑它发生的区域、背景、传承情况、生活功能等要素,这10 个字所组成的句子就是这一语言民俗的事象了。如果对这则谚语进行民俗事象研究, 那就是分析这个句子的形式构造、思想内容等情况了。显然, 这种研究是很难进行的。原因就是作为单个民俗事象的词语形式太短小了, 结构太单纯了, 内容太单薄了, 很难展开讨论, 其流传情况也很难考察, 这是语言民俗与其他民俗在形式上的一种重要差别。在民俗学者注重事象研究的情况下,其他民俗文化, 比如同是口承民俗的民间文学, 由于事象本身结构的丰富性, 事象研究是可以较便利地展开的, 事实上过去大部分研究也是这样做的。而语言民俗研究开展得就很少, 这在一定程度上与语言民俗难以进行事象研究有关。更为关键的问题是, 这种研究没有把握住民间语言作为民俗现象的本质, 在性质上不是一种完善的语言民俗研究。完善的语言民俗研究应该在弄清民间语言的载体要素的基础上, 着重研究民间语言作为民俗现象的属性与内涵。因而, 对民俗语言的理解仅限于语言形式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将“家来坐坐”看作语言民俗, 仅论这4个音节显然不能道出其民俗语义和生活功能。

  二、如何理解民间语言是一种民俗现象

  将民间语言视为民俗现象, 就要用一般民俗文化的基本特征来衡量民间语言。概括说来, 我认为, 将民间语言当作民俗现象来看待和研究, 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第一, 在民俗情境中考察民间语言。

  自然状态下的民间语言都是在特定的民俗情境下发生的。只不过语言的使用者因习以为常而浑然不觉。当这些自然生长在生活土壤中的语言花朵被收集起来, 就呈现为干枯的标本样的文字形式。如果研究者不是亲自到生活中去直接体察这种语言活动, 而是面对这些尽失原色的词语片段苦思冥想, 不管他怎样对这些视觉符号排列组合、精心分析, 都很难得到完善的民俗学研究成果。所以我们要做的是到田野中去直接观察语言的发生与变迁, 如果不能亲自深入田野来观察特定对象, 也要广泛搜求相关的田野资料, 尽量恢复民间语言的生活原色。不管怎样, 都是要把民间语言置于特定的民俗情境之中。

  民俗情境就是民间语言的语境, 指具有连续性的历史传统规约下与具有干涉性的特定时空范围内的社会环境、活动场景等。从时间维度看, 这个界定包含两个方面的要素: 一方面是历时的传统规约; 一方面是共时的环境条件。历时的“连续性”使民俗事象具有传统特色, 共时的“干涉性”使民俗事象发生适应性调整即变异。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就投射、汇聚为文化事象发生、发展的土壤、条件。所以, 民俗情境是历史传统与现实生活的交汇。

  历史传统储存在特定社区的民众集体的意识和记忆之中, 它促生、制约、规范着民俗事象的主要面貌, 而现实因素又调整修改着历史传统, 使实际发生的民俗事象出现变异, 两个方面的会合、交融就是影响实际发生的民俗活动的主要情境因素。从空间维度看, 民俗情境可分为现场情景和社会文化背景两部分。

  现场情景指民俗事象表演过程中的现场条件, 如行为人、行为人之间的关系、行为动机、行为时间、行为发生的场合、当场进行的相关活动、受众的反应、行为的效果或功能等。现场情景是导致民俗事象发生的直接因素, 并且决定着民俗事象的体现形态和表达效果等。社会文化背景指场外的诸种因素, 包括地域文化特色、生活方式、相关历史传统、经济条件、国家权力、异质文化的冲击等。它们虽然不是直接在场的, 但是对现场的活动起着重要的规约和影响, 是一种隐性的在场。

  以此视角来考察民间语言, 有助于我们将语言与民众活动、民众精神联系起来, 在历史文化传统与现实社会背景的交汇处, 透过活生生的民俗活动来达到对语言民俗现象的完整深入的认识。研究语言民俗而不顾其语境, 不结合其借以存活的民众生活土壤, 对语言现象的解释容易流于单薄和片面。将民间语言置于民俗情境之中, 最有效的做法是在一个内部具有相当程度的文化一致性的社区内来观察研究语言现象。这样, 研究者通常面对的零散、孤立的语言片段就有了一个社区背景, 从而与该社区内的人与生活、进而也与影响这个社区的社会环境与历史文化传统紧密联系在一起。

  尽管如此, 由于各种条件制约, 在一些研究中我们无法获得民间语言理想的民俗情境, 特别是对于古代某个特定历史时期的民间语言状况的研究, 由于流传下来的往往是片言只语, 很难较好地还原其民俗情境, 一般只能根据文献记载的上下文来部分获得其语言发生的现场处境情况, 或根据相关的历史资料了解大致的文化背景信息。但是在这种情况下, 尽力求证其民俗情境状况, 而不是简单地罗列词语资料, 仍然是必要的。

  第二, 将民间语言看作一种民众行为、民俗活动。

  语言是发音器官的动作, 说话是人的一种行为, 这本是直截了当的事实。但由于这种发音动作传达的是一套前人传承下来的繁复的表意制度, 大异于一般的动作, 人们早已将说话与做事区别开来, 成语“言行不一”、“说的一套, 做的一套”即表现了这种区分。

  但是从某些角度进行的学术研究却有还原语言以行为本相的必要。从民俗学研究的角度来看, 民间语言不是从民众的语言表述活动中抽离出来的静止的语句, 而是以发音形式体现的行为、活动。这种发音活动不是单纯的物理学或生理学的活动, 而主要是一种文化活动。这种活动, 具有和其他民俗一样的特征, 如集体性、传承性、扩布性、类型性、规范性和服务性等。它是民俗活动的一种。词语或句子是这种活动的构成要素, 它们是说话人对集体共享的语言资源的运用。它们是语言活动中最确定的部分, 但它们不是抽象的存在, 整个语言活动是它们的体现形式。

  “家来坐坐”的说出作为语言民俗活动,值得民俗学者研究的不在于这4 个字的语音形式和字面意义, 而在于它是一个村民对另一个村民的礼俗活动。我们说这一打招呼行为是语言民俗, 不是指这4 字套语的语言形式, 而是指在村落文化背景中, 在村民相遇于一方家门口的现场处境下, 一个村民以说出这个套语来表示双方的亲密关系、联络双方感情。这是一个简短的语言活动, 说出这个套语就是这个活动的中心和主体。在另一种民俗活动中, 语言活动只是一个完整的民俗活动单位的构成部分, 它是配合其他动作或行为而出现的, 比如在黄庄的拜年活动中,“拜年啦”是其中的礼仪套语, 它和跪拜动作一起构成拜年仪式。这一套语, 是拜年活动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从语言行为的角度看, 它和跪拜动作都是拜年行为, 说出套语是以言行事的部分。套语的以言行事性质在不行跪拜礼的情形下体现得更明显: 在街上两个不同辈分的人遇见, 晚辈的要先向长辈的说“大爷( 或其他适宜双方辈分关系的称谓) , 给你拜年啊! ”并不真的磕头, 但拜年的礼仪完成了: 说话就是做事。关于语言是一种行为或活动的观点, 已有不少语言学家、哲学家、人类学家从各自研究的角度予以阐述, 并据此展开他们的语言研究, 这里不赘述。

  从语言活动的角度看待语言民俗, 就是把语言民俗看作在特定情境( 包括文化背景和现场处境) 下, 民众出于生活的需要而以模式化的语言表述方式进行的民俗活动。

  “家来坐坐”作为一种打招呼的语言民俗, 就是在“亲如一家”的村落里, 村民之间联络感情, 维持亲密关系的一种礼仪性语言活动。

  将语言民俗看作语言活动, 是用民俗学观点来审视语言现象的必然结果。因为民俗学者所说的民俗就是人类的一种行为或活动。钟敬文先生说:“人类只要集体在一起生活, 就有共同的做法, 也就有民俗。民俗可以说是生活的一种方式, 在内容方面讲就是所谓文化。人类为了生存, 为了发展, 一定有些行为、有些思想, 行为与思想表现出来就有一定形式, 再传播下去就必然形成一定模式, 那就成为民俗。”钟先生认为民俗是模式化的行为与思想( 思想也可看作心理行为) ,“共同的做法”、“生活的一种方式”, 都在讲民俗是体现为行为或活动的文化现象, 而不是从行为或活动中抽离出来的一种静止孤立的东西。语言作为一种民俗, 自然具有与其他民俗共同的特征, 也理应被看作人类的一种行为、活动, 而不应被看作与使用者、语境相脱离的孤立、静态的工具或媒介。正如马林诺夫斯基所言:“说话是一种人体的习惯, 是精神文化的一部分, 和其他风俗的方式在性质上是相同的。”“语言是文化整体中的一部分,但是它并不是一个工具的体系, 而是一套发音的风俗及精神文化的一部分。”

  第三, 将民间语言看作一种生活文化。

  民俗学者眼中的语言活动与其他学科的学者所说的语言活动的不同之处, 就在于民俗学将语言行为定位于生活文化。钟敬文先生曾这样解释民俗学的研究对象:“民俗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它的研究对象, 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人民( 主要是劳动人民) 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语言民俗作为民俗的一种, 是民众生活的组成部分。这是从语言活动角度看待语言民俗的主要意义所在。语言民俗是生活文化, 其含义是: 语言民俗活动是在生活情境之下, 为满足生活需要而发生的, 语言的意义和功能也是为生活情境所规定的, 而且语言民俗活动本身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就是说, 民俗学者是将语言行为放在民众生活的整体中来看待的。如果研究村落中的民间语言, 那么研究对象就是与村落文化、乡村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严格地说, 村落语言民俗就是村落民俗文化的一部分。比如“休前妻, 毁稚苗, 后悔到老”这则谚语, 单看其语言形式也就是10 个字的句子。

  对这一谚语的记录, 如果只是搜集了这10 个字, 而忽略其存活的生活情境, 则只是抓住了其皮毛。笔者在河北景县调查时, 详细了解了这一谚语的生活知识、字面意思、实际意义、使用者、所能发挥的效用, 并且采访到村民使用这一谚语的个案, 也把握了这一谚语在现代社会的传播情况和实际效用的变迁, 从而获得了对这一谚语的鲜活而完整的资料。

  将民间语言视为生活文化, 不是将语言从民众生活整体中抽离出来进行孤立的静态研究, 而是将研究对象设定为自然状态中的语言现象, 将语言形式、语言民俗主体、语言民俗情境等因素联系在一起进行整体性研究。在一个语言社区进行田野调查, 把研究对象确定为这个社区内与其他民俗文化交融在一起的民间语言现象, 是这种研究的一个有效途径。

  第四, 发掘蕴涵在民间语言中的民俗心理、民众精神, 从而较为完整地把握话语的确切意义。

  对民间语言现象的观察与探究不能忽视了“人”这一主体因素。进行语言民俗活动的人不是机械运动的工具, 而是有习惯意识但也有观点有感情的人。这些语言民俗活动是以习惯的行为方式出现, 但它体现的是民众的心理、观念。我们将语言民俗看作语言活动, 不是像行为主义者那样只看重语言活动的外部表现, 而是重在分析支配着语言民俗活动的民俗心理、民众精神。

  说“语言是一种文化”, 即是说语言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一种。马克思指出:“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是说人们的思维活动要通过语言来实现, 说出的言语也就体现了人的思想。我们所讨论的这些俗话套语, 便是民众精神活动的语言凝结形式。它们同神话、故事等民间作品文学作品等的共同之处, 便在于它们都是民众精神活动的体现。所不同的是,语言形式比文学作品的凝固性更强, 民众在说出俗语的时候, 较少现场创造活动, 语言活动的形式部分所包含的意义主要是前人精神活动的凝结和传承, 但说话人在使用某一俗语时, 仍然加入了自己对这一固定形式的理解, 所以俗语的意义是前人的精神与现实说话人的精神的融汇。

  我们说“语言民俗是一种精神文化”, 就是要将语言活动与文化环境、现场处境等生活内容相联系, 并进一步考察民众在特定生活情境中的精神活动, 这种精神活动的内容就是民俗语言的意义。由于民众的精神是为情境所限定的, 情境不同, 民众也往往会有不同的精神活动或文化心理, 因而同一语言形式也会有不同的意义。“拜年啦”这一礼仪套语的民俗意义, 在乡村情境中与在城市情境中有显著的不同: 在农村, 它是与跪拜动作配合的,“ 拜年”的“ 拜”表示磕头动作,“ 磕头”是村落文化体系中拜年套语的意义的重要成分; 而在城市, 拜年礼仪简化为“ 话拜礼”, 仪式上少了磕头动作,“拜年”的“拜”

  只是一种年节问候行为, 人们一般不会联想到“磕头”的原义, 套语的礼仪意义属于城市的文化体系, 体现的是城市生活中的人际关系。由于意义不同, 语言形式也发生了变化,青年人的拜年更多地说“过年好”, 而老年人才多说“拜年啦”。

  三、结语

  综上所述, 可将作为民俗现象的民间语言概括为: 它是民众在特定文化背景下进行的模式化的语言活动, 是一种复合性的文化现象, 包括以口语为主的语言形式及其运用规则, 类型化的语言行为及与之关联的生活情境, 和支配语言行为并与语言的意义、功能凝结在一起的民众精神或民俗心理。从这种观点出发的语言民俗研究, 就要把民间语言置于民众生活的整体之中, 放在具体的文化情境之下来考察, 而不是将研究对象从民众生活中抽离出来进行孤立静止的研究; 不仅关注语言民俗现象, 而且注意考察民俗主体,也就是进行语言民俗活动的人; 不仅注意观察语言民俗主体的行为层面, 而且注重开掘语言民俗主体的精神层面; 不仅调查模式化的民众集体行为, 而且注意调查民众个体在遵行语言民俗时的理解和行为上的差异。要达到这样的目标, 将研究对象放在其发生和传播的语言社区中来考察是一种有效或必需的方式。这就要求研究者进行切实的田野调查, 按特定的理论、方法、规范获取第一手资料。这样的研究不是面对标本的民俗事象研究, 而是标本兼顾的民俗事象研究。由于这种研究注重研究对象与生活、社会、历史的多方面的关联, 其研究的结果应会有很强的当代性和现实性。

  ( 作者系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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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语言很有趣,读过黄老师的书,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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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属于同一文化社群的交际者能够毫不费力地理解某一语言表达式的真正含义, 他们的大脑中储存着那些相关的丰富的文化背景信息。而不属于这一文化社群的人要理解某一特定的说法, 就要连带了解相关的文化背景知识。”这句话真的很好,愿我们的民间语言研究更有进步,黄老师,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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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语言研究不能停留在资料阐释,应该运用语言学相关理论进行科学分析。这一点上,语言人类学和语言民俗学似乎又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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