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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庙搬神——《咸阳日报》义正严辞的报道

拆庙搬神——《咸阳日报》义正严辞的报道

拆庙搬神
2010-06-11 08:20:23 作者:陈希文 来源:咸阳日报 浏览次数:25 网友评论 0 条
1986年下半年,我在乾县临平镇任职。
临平镇位于县城西30多里的地区,南连武功,西接扶风,北靠永寿,历史上是关中进入西府的重要驿站,又是通往毗邻县区的交通要道。这个有着3.6万人口的农业古镇,素有“鸡叫一声听四县”之称。长期以来,这里非法宗教与迷信搅在一起,活动频繁,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全镇25个行政村,建有大小庙堂二三十处,有基督教、佛教、天主教堂,还有观音庙、娘娘庙、罗汉庙、菩萨庙等。经查,全镇仅有1处教堂是宗教主管部门定点批复的,允许依法正常活动,其余的场所及活动均属非法。这些遍布城乡的庙堂多属砖、土木结构,也有几处建设规格较高,雕梁画栋,富丽堂皇。建造资金多系信徒们募捐及从民间化缘而来。每逢教堂做礼拜或集会讲经时,就会看到四面八方的信徒,不怕遥远,不避风雨,成群结队来到这里。有时教会活动声势浩大,鼓乐震天,吸引成千上万信徒前来祈祷、诵经、朝拜、纳贡。同时,各种“神庙”香火甚旺,求神、拜佛、祷告、祈福、祈雨、要药、求子等追随者也络绎不绝。有的村竟然“过庙会”、“唱神戏”,信徒们抬着泥塑的“神像”,吹吹打打、串村走巷请神显灵。
经过调查研究,我们作出了一个大胆果断的重要决定:动员全镇力量,突击大打一场拆庙搬神的人民战争,彻底铲除非法宗教、封建迷信活动。
当我们来到西河片拆除第一座娘娘庙时,庙内香火正旺,有十几个年长的妇女正向供奉的泥像跪拜祷告,口中念念有词。当宣教队向她们宣讲政策后,这些虔诚的信徒们一下子跪在庙内阻拦拆除。我让村干部对其做工作,谁知村支书、村长竟然互相推诿,谁也不肯主动上前。当他俩受到我的严厉批评后,手拿工具准备动手拆庙时,只见村支书头发花白的母亲竟然从庙内跪着出来,指着村支书破口大骂,“你狗日的当干部,敢在神灵头上动土,惹怒了娘娘婆,你娃要遭报应的。你敢拆,我今日就死给你看。”村支书被老娘的臭骂和威胁给震住了,一时不知所措。这时,年龄较轻的村主任上前去劝说支书的娘。但是,村主任磨破了嘴皮她就是跪地不起。此刻,村主任的媳妇也闻讯赶来,她抓住丈夫的胳膊向回拉:“二杆子,你再甭逞能了,拆庙要破财,有血光之灾,你不怕,我娘儿们还怕呢。”经她一折腾,村主任站在那里也不动了,怎么办?决不能首战就败下阵来。我即刻手持扩音喇叭,用了解到的封建迷信害人害己的具体事例来反复告诫大家,不要再让迷信诱惑,上当受骗,从心理上启迪群众赶快醒悟。又从国家现行法律和政策上进行宣传,对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必须依法取缔,严厉打击,没有商量的余地,教育群众消除侥幸心理。最后严正警告,强行拆除,合法合理,谁敢阻拦,依法处置。说罢,我捡起铁锤,冲进庙内,抢先捣毁了泥像,又砸塌了贡台。见状,镇上其他几位领导和突击队员,也纷纷操起家伙,连砸带拆,推土机、挖掘机一拥而上,庙顶已被撕开一个大洞。此刻,跪拜在庙里的妇女们吓得面如土色,拔腿就向外跑,躲得老远。不大工夫,娘娘庙就成了一堆瓦砾。
首战告捷之后,全镇的拆庙搬神工作就顺利开展起来了。现在回想起来,倒有点惊心动魄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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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文,男,现年55岁,陕西乾县人。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领导干部本科班,高级政工师,现任永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系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永寿县文联名誉主席,永寿县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他兴趣广泛,酷爱学习,博览群书,勤于思考,务实敬业,追求卓越。近年来,他立足纷繁复杂的现实工作,撰写了大量有针对性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有感而发了诸多时代感强、有独到见解的随笔、杂谈,创作了一批有份量的评论、纪实文学、散文游记,总字数达30余万字。大多已被省、市新闻媒体及专业报刊采用,著有文论散文集《情怀》一书。

陈希文对书法艺术同样情有独钟。三十年笔耕不辍,悉心钻研书法理论,临习传统经典笔法,弘扬原创,富于创新,特立独行,彰显个性。曾多次组织书画艺术下乡、展览和交流活动,得到了省、市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肯定,深受当地群众喜爱,在社会上有着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多幅书法作品被《书法报》及省、市报刊采用,曾参与省、市书画展多次,有多幅作品被收编入册,曾获咸阳市书法大展二等奖。文学作品集《情怀》被陕西省图书馆、咸阳市图书馆、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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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难出口 皆因情太深
—— 读《情怀》所思




  ● 千如意

  得到老领导陈希文同志的《情怀》一书,爱不释手,一天就很快读完了。读完之后,既感亲切,又感生动,通篇以情动人,情满文字中间,情透纸背,真情依依,情是崇高的、纯洁的、无私的,充满着他对生活的热爱,对人间的大爱,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所言也是信言,也是心声。

  殷殷公仆情。四十五篇辅政文字,展示了他的人生历程。陈希文近四十年来,任过乾县团委书记、乡镇长、党委书记、县政府办主任、县委宣传部长。永寿工作期间,担任过永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人大主任,在山区小县永寿一干就是十三年。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有蜡烛风格,春蚕品质,儒子牛精神。宣传上,他紧紧抓政治思想不放松,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弘扬了主旋律。观点新,立意明。时过十多年,现在看来,还有一定的前瞻性。如在精神文明建设上,他倡导全社会树立精神文明也是生产力的意识,抓住精神文明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关系,重在建设和有破有立的关系,领导带头与全民的关系。纪律监督方面,他理清了路子,带好了班子,办好了案子,始终把纪委反腐败工作自觉纳入到为县域经济发展扫清障碍的总体轨道上来,确立了“围绕全县经济工作、围绕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围绕社会稳定、围绕源头制腐”的思路,唱响了正气歌。2001年、2002年所办案件数达到百件以上,连续三年永寿的基层办案工作受到省纪委、省监察厅的表彰奖励。分管农村经济工作时,他经常下乡进村入户,走访群众,或实地检查,或现场办公,永寿的沟沟坎坎都留下了他的足迹。陈希文把他的工作思考思路思索思想都在文集中留了下来。这对一个领导干部来说,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拳拳赤子情。世上最是母亲亲,断了骨头连着筋。陈希文叙写天伦之爱的《无尽的思念》,值得为之喝彩。这篇散文感情真挚,文笔清丽,读罢如醍醐灌顶,通体舒畅,在文字中呈现出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所写母亲是一位有特点有个性的母亲: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这段艰难困苦的年代,母亲很要强,以一种坚韧的毅力支撑着家,救了“我”的命;在那生活极困难的六十年代,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娃念书,凸现了母亲的远见;在“我”成为公社话务员时,谆谆教导“我成公家人,干公家事,不要拿公家个柴棍棍”,成了“我”终生干事做人的信条。全文强烈抒发了“我”对母亲无限的怀念、内疚之情,写得感人肺腑,催人泪下,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浓浓墨宝情。几十年来,陈希文面帖悟书道,走笔学蛇游。兴起扫宣纸,搁笔品劣优。权作健身道,成家不强求。行书刚劲秀丽,入木三分,寄语翰墨间,或赠朋友,或送同志,陶冶情操,净化心灵,提升品位,激励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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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上直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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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江晚报报道 的拆庙

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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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火星庙古戏台被拆了?
虚惊一场,原来是正在进行“落架大修”


  本报讯  位于穆源民族学校内的火星庙古戏台,重建于同治初年(1862-1863年),它是我市保存下来的比较完整的清代综合性戏台建筑,为市文物保护单位。近日,本报多次接到周边居民反映,称百年古戏台被人拆掉了,这里成了施工工地。

  居民朱大爷告诉记者,7月8日,一个南京来镇的8人旅行团,游览了西津渡后想参观一下火星庙古戏台,可是当他们来到穆源民族学校后发现这里正在施工,见不到古戏台了,甚感诧异。近日,一个来自上海的旅游团队慕名前来参观古戏台,也没有见到古戏台,也甚感惋惜。

  难道这百年古戏台真的被拆掉了?昨天,记者带着疑问来到了穆源民族学校。副校长许强表示,古戏台正在进行修缮,维修方案经过了省市文保部门的审批。

  就此,润州区教育局投资发展中心副主任朱国均向记者解释了为什么要对古戏台进行修复。他说,2007年之前,这里还是镇江市旅游学校,那时古戏台就已经破损严重,成了危房,可当时旅游学校的老师们仍在里面办公。2007年,穆源民族学校搬进该校区,考虑到古戏台的很多柱子都被白蚁蛀掉了,安全隐患较大,当时校方就开始向相关部门申报修复计划,并向市文管办、发改委和文体局等单位打了报告,并且不再让老师在里面办公。

  昨天,朱国均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镇江市穆源民族学校火星庙戏台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上面称火星庙戏台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为进一步保护古建筑,集旅游、教育和文化活动于一体,现同意实施火星庙戏台修缮项目;建设内容是,按照文物“修旧如旧,以存其真”的原则,对火星庙戏台内部进行修复,并扩展其周边的绿化系统。落款日期是2009年3月5日。

  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许多木料挡板和石狮子都完好地保存在房间里。朱国均说,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该项目投资160万元,计划将古戏台“修旧如旧”,因此选择了专业的设计人员和文物修缮单位,将按照原来戏台的大小和形状进行木结构“落架大修”。在施工过程中,每拆下一块木料都编号,只要是没有损坏还能用的材料最后将重新安装到原位。为慎重起见,在方案实施之前,他们在网上搜索古戏台的原始照片,并请当地的老百姓回忆戏台的原貌,所以修复后的古戏台只会比原来的更坚固,而在形状和大小方面将不会有什么改变。

  针对老百姓提出的疑问,镇江市文管办一位负责人表示,木结构“落架大修”是修缮文物的一种方法,火星庙戏台修缮项目是经过市文保单位审批的,同时也上报给省文保单位,请市民放心,它是符合文物修缮要求的。

  润州区教育局钱进副局长告诉记者,修复后的古戏台将进行保护性使用,一些文化演出也将在这里举行。4个月后,修缮后的古戏台就可以对外开放,到时候,所有关心古戏台的市民都可以前来参观。

  (实习生 田雨忱  戴腾 记者 周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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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中村拆迁 寺庙被“钉子户

昆明城中村拆迁 寺庙被“钉子户”(图)2010年07月16日 20:15生活新报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因为有些历史,小庙避免了“被钉子”的尴尬本报记者 金林 摄

上苜蓿村是昆明改造的城中村之一,如今已拆除殆尽。然而近日有市民发现,在原上苜蓿村的空地中央,仍有一栋建筑屹立不倒。而它可不是普通的民房,是一座被特意留下来保护的寺庙。此事引来了众多网友关注,并戏称其为“寺庙钉子户”。

上苜蓿村的外围现在已经砌起了一堵长长的围墙,围墙上写有“别样蓝天”字样。进入围墙后,一栋位于空地中央的建筑格外引人注目,这就是“寺庙钉子户”。

这座寺庙名叫“庆风寺”,寺内的一块石碑记载着:“庆风寺建于清朝道光三十三年。”寺庙内塑有几尊佛像,佛像上落满了灰尘。寺内住着三名工人。工人张师傅说,他们是来负责修缮寺庙的,庆风寺有一面墙原来与村内的公共厕所共用,后因拆迁拆除了,现在由他们修建。以后还会有工人进入寺庙,对屋顶松动、残损的瓦片进行修复。

上苜蓿村拆迁后,村委会与村民搬进了旁边的五大洲别样院景小区。村委会工作人员万先生说,庆风寺内石碑记载的始建年代是道光年间,其实这只是个估算,真正的始建年代要比这个早,寺内的那株腊梅,已经有近200年的树龄了。庆风寺解放前是有僧人的,后来被解散了,只有一位姓沈的出家人留在寺内,老人几年前过世后,寺庙的管理就由上苜蓿村负责。庆风寺是个小地藏寺,以前有村民过世都要在寺内进行超度,村民搬到小区后就没有用寺庙进行超度了,而是定在每月的初一、十五开放,供村民上香。前两年,上苜蓿村曾为庆风寺申报过文物,但一直没有下文。

针对庆风寺为何被保留下来,万先生说这是全村人的想法,也是开发商的意愿。“毕竟是有些历史的寺庙,保留下来不容易。”五大洲别样蓝天小区建好后,上苜蓿村的村民要回迁,而庆风寺将被留在小区内,其周围会种上花花草草,作为小区的休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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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08朝公祭:海甸岛“朝公庙”拆迁纪实http://news.hainan.net/  时间:2008-12-1 8:12:00 来源:海南在线/海南一家  评论(14)旺运助吉 磁场转变 何教授18608999518
  
  [现场][海南2008·朝公祭--海甸岛“朝公庙”拆迁纪实]

  作者:天涯浪客

  1、今天路过和平桥,看到桥下的“朝公庙”正在拆迁,我虽然在海甸住了多年,但从来没到庙里看过,早听人家说海甸一庙有“文武庙、两妃宫、灵佑寺、潮公爸庙”大、小庙宇4座,但对这座在拆迁的庙,我找不到有关它的资料,想必就是人们所说的“潮公爸庙”吧?庙内的神位早已拆除,也不知所供奉的是那方神仙,于是买几朵花,祭一下众神仙,拍下这组片子,权当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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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千年城隍庙将拆迁 数十老人联手保护

湖北鄂州千年城隍庙将拆迁 数十老人联手保护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8月05日07:59我来说两句(12)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7月20日,严桂兰老人站在她参与守护的城隍庙前。记者 张寒 摄  


  湖北鄂州有一座始建于东晋时期的古庙,历经风雨走到今天,在城市建设中走到了要被拆迁的命运。

  古庙要被拆迁,附近的老人从情感上难以接受。他们认为古庙不仅承载了一代代人的记忆,更是让人敬畏的符号。他们联合起来,守庙、“上书”、学习文物保护法。老人们希望能够挽救这个古建筑的命运。

  张引娣噌一下站起来。

  “我要保庙!保古迹!”

  会场里一片安静。接下来,是严桂兰。她几乎以同样的姿势站起来。

  “保庙!保古迹”。

  下一个,依然如此。

  今年6月23日,鄂州城隍庙保护的讨论会,在十几个白发老人重复的一句话中结束了。

  近一个月后,7月20日,张引娣回忆起当时情景,依然有些激动。

  她说,说完那句话,她突然觉得轻松了。

  这庙,应该是保住了。

  两个多月的辛苦,几年的维护,完满了。

  古庙

  城隍庙承载历史与情感

  鄂州市的城隍庙现在位于一片瓦砾之中。

  这座1984年时就被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城隍庙,本有三重,第一重是万年台,第二重中殿,第三重后殿。

  目前,万年台和中殿的遗迹,只能在瓦砾中寻找。后殿坐北朝南,依然能看出雄伟的气势。

  “一个城市只有一个城隍庙。”63岁的严桂兰站在后殿门口说。她仍记得小时候跑进庙里玩的情形,空荡荡的,让人有敬畏之感。

  鄂州城隍庙位于鄂州西大门,闹市之中,历史曲折。

  资料记载,城隍庙原为鄂州最早的儒学所在地,由东晋征西将军庾亮创办。明洪武三年,知县孟吉在此基础上改建城隍庙。经历明清两朝,多次毁坏。咸丰二年被烧毁,光绪三年及四年,在毁址上重建。

  研究鄂州历史的专家萧开发说,民国以来,城隍庙驻扎过贺龙的国民革命军,曾为鄂州县中心小学校址、日军、国民党军队、解放军均曾将其作为驻地。新中国成立后,曾先后为政府、博物馆、文化馆所在地。

  再后来,文化馆搬走了。城隍庙归入鄂州市锻压机床厂。

  张引娣是机床厂职工。城隍庙的后殿曾是她做工的厂房。一群女工在做完活后,常在庙里乘凉,“凉丝丝的。”

  “我们厂里的人和城隍庙感情很深。”张引娣说,也因为这样,站出来保护城隍庙的,多数是机床厂的老职工。

  城隍庙的万年台和中殿是在机床厂时期倒掉的。仅存的后殿,经历了厂房、仓库,也已破败不堪。

  “一下雨,里面就能划船。”刘树林和张引娣夫妇牵头,从1980年开始修护。

  没有钱,几个人挨家挨户去“化缘”。张引娣说,家家户户最少都会给几块。

  修庙的时候,刘树林就睡在庙里,睡了有两三年。

  庙几乎在废墟里,几十个老人用手把土和砖扒得整齐一点,踩出一条路来。

  到2005年,庙里重新修了塑像。募捐了一些钱,作为庙的维修费。

  80岁的谈宝珍常常会来庙里,她说这是她的寄托。

  她说,城隍老爷,见官大三级,保一方平安。有这个城隍庙她觉得住的踏实。在张引娣看来,这个城隍庙有灵气、有历史、拆不得。

  保庙

  听到挖掘机声音就怕

  对于拆庙的恐惧,由来已久。

  到了2010年,张引娣才发现拆庙即将成为现实。

  她和其他老人经常看到有人在庙的附近,“圈圈点点”。不断有开发商的人告诉他们,庙要拆了。

  1998年,锻压机床厂改制为公司,城隍庙的归属问题,摆到了桌面上。

  鄂州市文体局局长周岫说,1998年时,鄂州市政府有一个纪要。纪要确定城隍庙拆迁后异地重建,公司拿出20万元的拆迁复建费给博物馆。2001年公司和博物馆签订了协议。

  因种种原因,当时庙并未拆除,后来锻压机床厂改制的公司,将地卖给了新的开发商。2009年,拆庙的事情又重新提上日程。

  按照文物保护法,文保单位原则上是就地保护。如需异地重建,需向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获批准。鄂州文体局并未向湖北省文物局提交此类报告。

  周岫说,2009年开发商曾数次找过她,并向她出示了政府纪要,要求履行。周岫说自己的态度是,可以异地重建,但必须报批。

  2010年1月,开发商将34.4万元给了市博物馆。周岫说,她知道此事后第一时间让博物馆将钱退还了。

  在媒体曝光后,这些曲折的事,才被老人们知晓。

  他们的念头只有一个,保庙。

  周围的老人都被动员起来,每天早上都不断有人过来。

  他们守在庙门口聊天。谁家有事了,回去一下,再回来。

  “我们要保证庙里有人。”张引娣说。

  他们担心晚上有人来拆庙,请了一个师傅来守庙,晚上住在庙里。

  严桂兰说:“有时候半夜起来,我也会到楼梯那儿,看看庙还在不在。”

  庙里的水和电都停了。李金娥找人帮忙通上了电。

  没有水,张引娣找到附近的一个水管,说希望能借一点水给庙里的师傅。在师傅用水的时候,张引娣会站在旁边,向居民们解释。

  “听到挖掘机的声音就害怕。”张引娣最怕的就是强拆。开发商的人过来常说的一句话是“庙我们买了”。老人回应,庙是文物,你们买不走。

  几十个老人发挥自己的关系网,不断打探消息。

  开发商来一次,他们就紧张几天。终于有一天,张引娣坐不住了。

  送信

  两个老人 只找“领导”

  又听到了一次要拆庙的消息时,张引娣找到了好朋友严桂兰。

  “我们咋能斗过开发商。”张引娣说,到了找政府的时候了。

  凭嘴巴说没人理,严桂兰说,那我们就写下来。

  张引娣是下放知青,老三届的初中生。

  听了严桂兰的这句话,她决定拿起30多年没动过的笔,写信。

  她从上午写到了夜里三点钟,一封不到一千字的信。

  她先看了一天的材料,最新的文物法,城隍庙的记载,从头到尾反复看“看完了,吃透了”。

  好多字都不会写了,她拿着孙女的字典,一个字一个字的查。文字不通,她做上记号,一遍遍改。

  第二天一早,8点钟她就去了打印店。她怕有错字,央求打字的小姑娘帮她看看。

  最后,“只有5个错别字”。

  打印出来,她拉着严桂兰开始到处跑。

  当天,5月17日,她们跑了7个单位。宗教局、文体局、市长办、人大、政协等等。

  她们不走信访,说信访慢,“一下挖掉了怎么办?”

  她们去每个单位,都要找官员,最低也要是办公室主任。

  “我怕一般人不负责任。”交了信,张引娣都会反复拜托,“希望你们重视,谢谢”。

  今年5月18日上午,两个人搭车去了武汉。

  她们觉得市里不保险。在往省里送的信里,张引娣加了“告急”两个字。她觉得,不加告急,没人重视。

  下了车,哪里都不认识,只好打车。两个老人总是先跟出租车师傅解释,我们是为了保庙。去的地方多,她们怕师傅不耐烦。

  统战部找了有一个小时才找到。找文物局,开始找到了博物馆,折腾了几次,两封信才都送出去。

  省里的态度让她们很满意,说会关注。到下午三点,张引娣吃上了第一顿饭。

  回到鄂州市里,商量了一下,张引娣和严桂兰又去找文体局局长。终于等到了周岫。

  张引娣对那次见面记忆犹新。

  周岫让她去找文物科的科长。张引娣说,我就是要找你。

  她一直重复两句话,你说城隍庙应不应该保护,文物法我们还要不要。

  周岫说,拆迁重建也是保护。

  张引娣觉得,拆迁和毁掉没区别。她说我们看的是古人的价值,不是重建的水平。

  争论之中,周岫说了一句,退一万步讲。

  严桂兰立刻顶了一句,“没有一万步这一说”,她说什么都没有原汁原味的好。

  争辩到最后,周岫说城隍庙就地封存,不许再烧香。

  张引娣拍手,“只要你不拆,封存没问题”。

  尾声

  “保一天,算一天”

  张引娣以为她盼到了最好的结局。

  6月23日,鄂州市召开了关于城隍庙的讨论会。除了文体局、宗教局、规划局等单位,还有保庙的老人以及地方文化人士的代表。

  会从早上8点开到了11点。

  文化人士代表胡念征说,那次讨论会众口一词,大家谈的全部是就地保护。

  规划局的胡正国说,没有红头文件,他们绝不会允许开发商动工。“所有人都站在我们这边。”张引娣说,开完会,老人们像小孩一样互相握着手,“哎呀不拆啦,不拆啦”。

  当天,他们炒了几个菜和专家一起吃饭。饭桌上,大家谈的全都是城隍庙的未来。张引娣说大家都想着就地重建,把三重殿都修起来。

  平静了几天,又传来了拆庙的消息。

  有一天,开发商老板带着很多人来到庙里。他说庙要搬迁了,市里已划了两个地方。拆了的城隍庙材料就地保护,以后运到新的地方重建。

  “靠不住。”在一边的张引娣认为城隍庙又要面临被拆的命运。

  她回到家就写材料,材料的名字变成了“救救城隍庙”。这一次她写的不是文物法的内容。她写的是城隍庙和鄂州人的情感。

  “鄂州人民对城隍庙有着独特的无法替代的情感。”她还写:“城隍庙是城市空间中有分量的点”。

  后面附了一百多个签名。

  第二天她又去了省文物局。她说自己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不要等文物毁了之后再保护”。

  那就晚了。

  这些老人的努力并没有白费,现在加入到保护鄂州城隍庙的人,越来越多。

  研究鄂州历史的专家在出谋划策,交流消息。互联网鄂州论坛上,保护城隍庙成为关注焦点。有网友提出,城隍庙的去留,应该召开听证会。

  鄂州市文体局也在7月15日向网友作出答复,称会对是否异地保护进行论证,并履行法定程序报批。

  张引娣已经准备好,如果城隍庙被拆,她要去北京。

  她的下一份材料就准备写两句话,“承认城隍庙是文物吗?我们还尊重文物法吗?”

  保一天算一天。

  她说,我们这些老人都是用了心的。鄂州的城隍庙只有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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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提供城镇“拆庙”信息

我曾和叶涛老师说过,明年的《宗教蓝皮书》(2011),要专门针对改革开放以来在发展的名义大量拆除民间寺庙的反思文章。
请大家多多提供这方面的资料。特别是典型案例,并张贴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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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拆迁的董孝子庙
2010-06-19 16:21:51   来自: Trees (宁波)
  等待拆迁的董孝子庙
  
  在南站以南,南郊公园附近有一座董孝子庙。
  
  就怎么一座庙宇,对于其他城市是很普通的一座建筑,不过是明清期间随处可见的信仰户籍之处,可对于宁波,它还是有点文化内涵的。
  
  官方记录是:
  
  董孝子庙位于宁波火车南站西南侧,其东南为祖关山墓葬群。董孝子庙座北朝南,中轴线上列门厅,戏台、前殿、后殿。戏台两侧为东西廊,门厅东侧为中军殿,今东廊北墙上还嵌有“重修董孝子庙碑记”。“嘉庆十九年重修后殿,道光九年重建前殿”庙内留有嘉庆十九年和咸丰十一年的匾二块。门前为一宽畅之平台,曾有石狮一对。整个建筑用材较大,木雕、石雕内容丰富。1998年该庙因萧甬铁路线工程,向南移百余米,按原建筑风貌予以恢复重建。
  
  这两天董孝子庙又要被拆迁了,这已经是第二次被迁移了,它可能要在另外一个地方安家,也好,随着南站地扩建,若是在原处,我们也难以想象它将得到怎么样的待遇。
  
  不可思议指数:****
  
  不可思议的理由:都快迁移了,据不可靠消息,可能要三年后才会重新安装完毕。不去快就没机会了。还有一个理由就是,去看看那些古建公司如何迁移古建筑的吧,我也不懂,但就觉得记录下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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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宗教局、建设部《关于城市建设中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焦点网1993年01月20日16:00   我来说两句(0)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宗教局、建设部《关于城市建设中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沪建研(1993)第0231号


市房管局、规划局、土地局:


  现将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建设部《关于城市建设中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宗发〔1993〕21号)转发给你们。


请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九九三年三月廿七日


附: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

建 设 部


关于城市建设中拆迁教堂、寺庙等

房屋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国宗发(199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宗教事务局、建委(建设厅):


  最近,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时出现一些纠纷。处理意见如下:


  (一)在城市建设中涉及到教堂、寺庙等房屋的拆迁问题,应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办理,既要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又要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


  (二)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时,应根据《条例》和中央、国务院的宗教政策以及有关规定,征询当地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意见,并与产权当事人协商,合理补偿,适当照顾,妥善处理。


  (三)教堂、寺庙等房屋,除因城市整体规划或成片开发必须拆迁外,一般应尽量避免拆迁。 必须拆迁时,在安置工作中要考虑到便利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要。


  (四)需拆迁的教堂、寺庙等房屋,如属文物古迹,按国家关于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处理。


  (五)城市宗教事务主管部门和有关团体,应支持当地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拆迁。


  (六)城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拆迁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房屋的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九九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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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规范教堂、寺庙等宗教团体房屋拆迁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郭爱娣2004年05月19日08:00   我来说两句(0) 宗教团体房屋不得先行拆迁
  本报讯 (记者郭爱娣)昨天,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市宗教局《关于拆迁教堂、寺庙等宗教团体房屋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规定:拆迁范围内涉及教堂、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房屋的,拆迁人应当征询市或区(县)宗教事务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并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宗教房屋所有权人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按照规定,宗教团体房屋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按照文物保护有关规定处理;属于教堂、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拆迁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城市规划的要求,与宗教团体协商进行重建、迁移或实行货币补偿。

  拆迁宗教团体房屋,拆迁人应当依法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或者安置。宗教团体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服从大局,积极支持首都城市建设,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搬迁。除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裁决并由人民法院或区县政府强制执行拆迁外,在拆迁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不得对宗教团体房屋先行实施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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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桥街道“百日攻坚”战场再传捷报: 成功签订吕家降村寺庙拆迁协议


发布日期:2010-08-24 来源:娄桥街道 作者:周雄雄 访问数:40

   8月21日,娄桥街道顺利与吕家降寺庙签订拆迁协议。该寺庙的拆迁,扫清了瓯海大道西段快速路的建设障碍,增强了娄桥街道干部群众克难攻坚的信心和决心,也为夺取“百日攻坚大会战”的全面胜利奠定良好的基础。

  吕家降村寺庙属于瓯海大道西段快速路拓宽工程的拆迁范围。由于该寺庙存在拆迁安置难、价值评估难、涉及群众面广、敏感度大等诸多原因,在去年的瓯海大道大范围拆迁中成了一个“遗留问题”。在重大项目“百日攻坚大会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娄桥街道就把该项目的拆迁作为攻坚的重点和难点来对待,组建专门的推进小组,多次召集村干部、寺庙负责人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区指导督查组对该项目的拆迁也极其重视,与娄桥街道推进组形成合力,积极与市、区有关部门协调,努力与寺庙方沟通,各方一致同意通过对该寺庙未拆迁部分进行改建来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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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宗教场所拆迁的政策
2009年07月09日

各地宗教场所拆迁的政策 ( 多篇转载 )

城市建设中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有何规定?

无锡宗教局 时间:2007-2-5

《关于城市建设中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宗发〔1993〕21号)中规定:“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时,应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和中央、国务院的宗教政策以及有关规定,征询当地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并与产权当事人协商,合理补偿,适当照顾,妥善处理;对教堂寺庙等房屋,除因城市整体规划或成片开发必须拆迁外,一般应尽量避免拆迁。必须拆迁时,在安置工作中要考虑到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要。

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中涉及宗教房产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04]119号)规定:“拆除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场所,拆迁安置点应当便于信教公民过宗教生活。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实行产权调换的等面积部分不作差价结算,超出部分按实结算。拆除因国家定包租,代管期间形成租赁的住宅房屋,一般实行货币补偿,补偿办法按《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执行,即“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或房产代管部门)支付100%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同时还应向合法承租人支付80%的房屋拆迁补偿款。”

哈尔滨对宗教房产拆迁提出意见权(其他行政权力)

1、《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三条:因城市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的,拆迁人应当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并征求有关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经各方协商同意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的房屋、构筑物予以重建,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被拆迁房屋、构筑物的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2、《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拆迁宗教房产,应当征得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或者宗教团体和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意见后,按照拆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安置和补偿。不得侵犯宗教房产所有者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动用宗教话动场所管理使用的土地,山林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武汉市武昌区民宗局及时调处一起涉及宗教房产拆迁的纠纷

近日,区民宗局、区公安分局、徐家棚街等单位共同调处了一起涉及宗教房产拆迁影响稳定的纠纷。

市基督教“两会”有一处房产位于武昌区秦园路,2005年出租给10户使用,现因秦园路道路拓宽工程的需要,房屋需要拆迁, 市基督教“两会”拟按合同及相关政策进行安置,但租户所提出的要求不能达到而产生情绪激动,发表了一些过激的言论,出租方与承租方之矛盾有进一步激化趋势,若不及进处理将对我区的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区民宗局得到信息后迅速与区公安分局、徐家棚街联系共同采取法制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时制止了租户们的一些不理智行为,要求租户与出租方即市基督教“两会”依法进行友好协商,不得影响社会稳定。据悉,目前双方已初步达成搬迁意向。

城市建设中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有何规定?(滨州市民宗局)

全市性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房产拆迁审核 (信息索取号:mo27-04-2005-000011 公开日期:2005-3-1 公开部门:滨州市民宗局)

法律依据:

1、《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三条因城市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的,拆迁人应当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并征求有关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经各方协商同意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的房屋、构筑物予以重建,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被拆迁房屋、构筑物的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2、《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新建、重建、拆除、迁移寺观教堂,由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提出申请,经当地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报省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2、新建、重建相关材料;3、城市规划有关材料;4、拆迁宗教房产政府有关文件;5、拆迁宗教房产的重建方案或者补偿意见。

办事程序:1、受理申请;2、业务工作人员审查;3、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宗教局审核,报省宗教事务局审批。

重庆市渝中区民宗侨办致力于宗教房产拆迁安置工作

2008年10月31日 重庆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08年是重庆市渝中区危旧房改造年,拆迁工作十分繁重,其中,涉及不少宗教房产。为保护宗教界在拆迁中的合法权益,减少拆迁对宗教自养能力的影响,渝中区民宗侨办致力于宗教房产拆迁安置工作,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渝中区民宗侨办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摸清房产底数。为掌握全区拆迁范围内宗教房产的基本情况,渝中区民宗侨办走访了市级各宗教团体,对涉及拆迁房屋的面积、租赁关系、经营情况等进行了解,并将掌握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区拆迁指挥领导小组,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是提前介入宣传。渝中区民宗侨办主动加强与市级宗教团体联系,并专门邀请区拆迁指挥部的同志向宗教团体负责人讲解拆迁安置政策的有关情况,送政策上门。同时,也注重加强与涉及地块拆迁指挥部的沟通,向他们宣传宗教政策,争取工作上的支持。

三是加大协调力度。在拆迁安置方案的协商中,渝中区民宗侨办、区拆迁指挥部加大与开放商、拆迁代办单位及宗教团体的协调力度,在政策范围内为宗教界争取最优惠的安置方案,减少拆迁矛盾。

市领导关注宗教房产拆迁补偿问题

(转载自南京市人大信息网)

今年以来,随着城市改造的加快,我市宗教房产拆迁的矛盾十分突出。8月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之焯率执法调研组来我市调研《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时,宗教界人士在充分肯定市委市政府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取得成效的同时,对当前宗教房产拆迁补偿问题反映强烈,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关注,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有关讲话精神,慎重研究并妥善处理这一问题。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从武看到市民族宗教局《关于我市宗教房产问题的专题报告》后,专门致信市委副书记、副市长陈家宝和市委副书记杨植,建议对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程从武同志在信中说,宗教房产拆迁补偿问题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宗教自养问题,还可能给境外势力渗透找到借口,影响社会稳定。为此,应当加强政府协调力度,建议参照外地一些好的做法,对宗教房产拆迁补偿先作研究改进,或在研究改进现有拆迁办法时,就宗教房产拆迁作出具体的优惠照顾规定。陈家宝同志阅信后非常重视,9月11日作出批示,指出“宗教房产拆迁补偿有其特殊性,做好了有利于稳定。”并要求分管城建的副市长戴永宁同志阅研,在研究改进现有拆迁办法时对这一块予以关注,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

南京市民宗侨委督促解决宗教房产拆迁补偿问题

日期:2004-03-12

2003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对南京市实施《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部分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反映,随着城市建设加速,在宗教房产拆迁补偿方面产生了新的突出问题。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宗教房产拆迁时,宗教团体作为产权人只能得到10%的补偿,使用人能得到90%的补偿,侵害了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引发了许多矛盾。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的过问下,经过民宗侨委的多次协调,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民族宗教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宗教房产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作为2003年12月出台的《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同时实行。该文件规定,宗教房产拆迁,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在不降低使用人补偿标准的同时,给宗教团体补偿的比例提高到100%。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拆迁宗教房产补偿差异大,一事一议的情况。宗教界人士普遍认为,这一规定增强了宗教团体的自养能力,对于依法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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